{企业发展战略}历史民主政治的曲折发展讲义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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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课 民主政治的曲折发展,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1966-1976),1、“文革”发生的原因,党内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严重 毛泽东认为党内出现“修正主义”和“资产阶级复辟” (毛犯了“左”倾错误) 林彪、江青等人利用、助长毛的错误,2、文革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对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践踏 “刘少奇冤案” 对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和民主法律制度破坏 “全面夺权” “全国人大停会” “砸烂公检法”,二、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1978),1、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原因,文革的深刻教训,(为什么会出现文革期间践踏民主法制的现象?),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

2、 深入持久的进行民主法制教育,二、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1978),2、法制建设的方针 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法制建设的措施:全面立法,建立法律体系 1979刑法 1982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对三十多年来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 1986 义务教育法 民法通则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4、法制建设的成果 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三、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1978),1、背景和目的: 文革教训 要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2、健全完善民主制度的措施及方法,(1)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领导制度 促进决策的

3、民主化和科学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2)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 逐步建立村民民主自治制度,2、健全完善民主制度的措施及方法,(3)坚持和加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82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4)健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84 年,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四、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1、提出 1999年,九届人大 依法治国写进宪法法制建设里程碑,2、发展 2002年,十六大 :发展民主政治要把 党的

4、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近年,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各届人大加强执法监督,文革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的,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内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 1978年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 全面开展立法工作,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扩大了基层民主推进了农村民主建设。 把“依法治国”方略写进了宪法,怎样做到依法治国: 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依法

5、治国是运用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将国家事务的决策与公民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 以德治国是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法律意识,使人民自觉遵守法律制度),关系:两者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才能更好的完善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现代史基本线索(1949) 19491956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19561966 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 19661976 文革十年 1976 7678 徘徊中前进 78 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1956年中共八大指出: 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

6、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1956至1966年,中共带领人民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是,在这十年中,中共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速度上和阶级斗争问题上不断失误,出现了左倾错误并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纠正。,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进一步扩大化,错误地认为党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己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认为只有通过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才能把所谓走资派篡夺了的权力夺回来。这成为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

7、命在思想上起主导作用的原因。,在我们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和 “左”的影响,长期不重视法制,到“文化大革命”发展到践踏法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了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钻了各方面的空子。其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是他们钻的一个大空子。他们横行党纪之外,凌驾于国法之上,肆意践踏法制。从刘少奇冤案的制造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至少在以下八个方面破坏社会主义法律,践踏法律: (一)他们一面砸烂公检法机关,一面设立自己控制的专案组。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完全按照林彪、江青反命集团主犯的旨意,采取以下卑劣手段制造的这冤案。如: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篡改事实,歪曲夸大;

8、挑拨离间,制造矛盾,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借刀杀人,株连无辜;搞刑讯逼供;讨好奉承,诱其上钩;巧设圈套,其上当;口诛笔伐,煽动打砸抢。 (二)他们在所谓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革命”的对象是所谓 “以刘少奇为总代表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清除睡在我们身旁的鲁晓夫式人物”的思想指导下,把同志当敌人、对被审查的人来讲,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实践证明,他们是踢开党委闹“革命,取消党的领导。,(三)他们以权代法,想说谁是反革命,谁就是反革命;说谁是走资派 谁就是走资派;说谁是坏人,谁就是坏人。 (四)他们想抓谁就抓谁,想安什么罪名,就安什么罪名,致使大批的党员、干部、群众被无辜地关进监

9、狱和名目繁多的隔离室,他们根本不把这些人当人看,精神上折磨,肉体上摧残,生活上虐待,很多被迫害致残致死。 (五)他们是先定罪名,后找材料。办案服从他们的政治需要,他们向办案人员大力灌输 “阶级斗争高于一切,大于一切,重于一切”,“斗争哲学”,“要立足于有,着眼于是”,“一人供听,二人供信,三人供定”,“打人有理,棍棒底下出材料”,“没有事实,从被审人员嘴里掏”的办案指导思想。 (六)他们歪曲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把在他们逼供情况下歪曲、捏造事实的假交代、假揭发的人,作为坦白从宽的典型。对于实事求是、不畏淫威、坚持真理的人,反而作为抗拒从严的典型,进行残酷地打击迫害。,(七)他们对专案组

10、成员施以高压,完全以公安六条、审讯工作的几个问题、专案调查的几个问题代替国法,以人划线,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说什么办案就是“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保卫中央文革“,还在办案人员中大反右倾思想,鼓吹”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发现有不同思想认识的人就进行批判,有的调离专案组,退回原单位,给办案人员造成很大压力。逼迫他们眠灭良知,引诱他们卖身投靠,充当其迫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工具。 (八)他们不准被审人员进行辩解,不准写信通电话,有的得病不给及时治疗,有的病危甚至死亡也不通知亲属探视,也不准通过办案人员或工作人员转材料。这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做法,完全是违背宪法和法律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选

11、自图们、孔弟共和国最大冤案,1982年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部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应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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