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八国际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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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国际税法,1,第十章 国际税法,一、国际税法的概念 (一)概念 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家 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国内法 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收关系:跨越一国国境的税收关 系,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国 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2,第十章 国际税法,(二)国际税收关系的特点 1、主体国家和跨国纳税人 跨国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 承担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在国 外取得收益的居民纳税人和在本国境内的 非居民纳税人,3,第十章 国际税法,、客体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 跨国所得: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收益人 居民不在同一国境内的所得,包括本国居 民

2、来源于外国的所得和非本国居民的外国 人来自本国的所得,4,第十章 国际税法,二、国际税法的渊源 (一)国内法 一国涉外税收立法、判例 (二)国际法 双边和多边国际税收条约、国际税收 习惯,5,第十章 国际税法,三、税收管辖权 (一)属人管辖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 进行征税的权力 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或存在于居住国境 内和境外的各种所得或财产价值征收所得 税或一般财产税纳税人的无限纳税义务,6,第十章 国际税法,(1)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 a.住所标准是否拥有住所 b.居所标准是否拥有居所 居所:某个时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但并不具永久居住的性质 c.居住时间

3、标准是否达到和超过一定期限,7,第十章 国际税法,(2)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 a.法人注册成立地 b.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 实际管理控制中心:做出和形成法人的经营管理重要决定和决策的地点 c.总机构所在地 总机构:负责管理和控制法人的日常经营活动的中心机构,8,第十章 国际税法,2、国籍税收管辖权 一国对其本国公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 进行征税的权力 凡具有征税国国籍的纳税人,不管其与 征税国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经济或财产利 益关系,征税国都要对其世界范围内的一 切所得或财产价值征税纳税人的无限纳 税义务,9,第十章 国际税法,(二)属地税收管辖权 一国对纳税对象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 征税的

4、权力 1、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征税国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 征税的权力 纳税人仅就来源于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向 征税国政府承担纳税责任纳税人承担有 限的纳税义务,10,第十章 国际税法,(1)营业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营业所得(经营所得):纳税人从事经 营性质的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常设机构所在地标准 征税国只能对非居民设在本国境内的常 设机构来源于本国的营业所得征税 常设机构:外国法人在收入来源国境内 设立的可以从事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 定场所,11,第十章 国际税法,(2)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劳务所得:纳税人因对他人提供劳动服 务而获得的报酬 企业劳务所得营业所得(从源征税) 个人劳务所得

5、独立劳务所得、非独立 劳务所得(从源征税),12,第十章 国际税法,(3)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投资所得: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 使用费和租金收益 a.投资权利发生地标准 b.投资权利使用地标准 收入来源国征收预提税。 常设机构本身的投资所得应并入营业利 润缴纳所得税,而不应按照投资所得缴纳 预提税。,13,第十章 国际税法,(4)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 财产收益:纳税人因转让其财产的所有 权取得的所得 a.不动产(土地、房屋)实际所在地 b.动产转让所得实际存在地 c.船舶、飞机、汽车注册地或价值存 在地,14,第十章 国际税法,四、国际双重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 权,对

6、同一纳税主体或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 征税期间征收同样或类似的税收 (一)国际重复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跨国纳税人就 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同时课税 国际税法上通常所说的国际双重征税就 是国际重复征税,15,第十章 国际税法,(二)国际重叠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征税对象对同 一经济来源的不同纳税人分别课税国家间 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上的重叠 股份公司与公司股东间的重叠征税 控股公司与其被控股公司间的重叠征税,16,第十章 国际税法,(三)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 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2、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3、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7、17,第十章 国际税法,(四)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 1、免税制 居住国对其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并 已向来源国纳税的所得,允许从其应税所 得(跨国所得)中扣除,免予征税 免税制的实质是居住国对居民的境外所 得放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等于承认来 源国税收管辖权独占,使居住国财政收入 减少对纳税人最有利,18,第十章 国际税法,2、扣除制 居住国对其居民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 应税所得(跨国所得)额中扣除已向来源 国缴纳的税款,其余额适用居住国所得税 税率 3、抵免制 居住国允许居民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 的限额内,用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抵免 就其世界范围内的跨国所得向居住国缴纳 税额的一部分常用方法,

8、19,第十章 国际税法, 税收饶让抵免 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 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 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20,第十章 国际税法,问题: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中最常用 的方法是( )。 A. 抵免制 B. 免税制 C. 扣除制 D. 减税制,21,第十章 国际税法,(五)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 1、股份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 (1)公司方面采取的措施 股息扣除法和分类税率法 (2)股东方面采取的措施 股息免税法、间接抵免法 2、跨国公司与被其控制公司之间 (1)赋予控股公司以国际参股税收特权 (2)采用间接抵免法,22,第十章 国际税法,五、国际逃税与避税 (一)国际逃税

9、 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 收协定的规定,采取各种隐蔽的非法手 段,以减少本应承担的国际纳税义务的行 为非法行为,23,第十章 国际税法,(二)国际避税 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别或漏 洞,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各种 公开的合法手段,以减轻或不承担国际纳 税义务的行为,24,第十章 国际税法,(三)国际逃税的方式 1、隐报应税所得 2、谎报所得和虚构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 不合理地分摊成本和费用 跨国公司内部总机构与外国分公司之间, 通过不合理地分摊有关成本和费用的方法,人 为地增加某一分支机构的成本和费用开支,从 而减少某一分支机构的盈利数额,以逃避税 收。 3、伪造账册和收

10、付凭证,25,第十章 国际税法,(三)国际避税的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自然人、法人通过改变其住所和居所规 避对其不利的居民税收管辖权,选择对其 有利的居民税收管辖权以达到避税的目的,26,第十章 国际税法,2、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通过调整经营所得或成本费用、营业损 失等可扣除项目在不同税收管辖权间的分 布,改变在不同税收管辖权之下的应税所 得,达到调整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27,第十章 国际税法,(1)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跨国联属企业之间从事内部 交易时采取的价格 跨国公司联属企业之间在进行交易时人 为地确定相互之间的交易价格,提高或压低 交易价格,使利润从税负高的国家转移到税 负低的

11、国家,以规避税收。,28,第十章 国际税法,(2)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避税 通过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将在避税 地境外的所得和财产汇集到避税地公司名 下,或虚构避税地的营业和财产,利用转移 定价方式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基 地公司名下,以减轻或规避母公司和子公司 所在国的税收负担。,29,第十章 国际税法,3、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 通过第三国与另一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来 享受协定所规定的优惠待遇 在一个缔约国建立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 将来源于对方缔约国的所得转移到该公司账 户上,再通过其他途径将所得转移到纳税人 的真正居住国。,30,第十章 国际税法,问题:下列哪些方法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 避税

12、常用的方法? A不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 B利用转让定价 C滥用税收条约 D利用收入财产转移 E利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31,第十章 国际税法,(四)国际逃税与避税的防止 1、一般国内法措施 (1)实行税务登记制度 (2)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 (3)强化会计审查制度 (4)实行所得评估制度,32,第十章 国际税法,2、特别国内法措施 (1)管制纳税主体跨国移动的法律措施 对本国居民移居国外的自由施加各种限 制,且都要求本国居民在移居外国前必须 做清全部应缴税款等 (2)管制征税对象跨国移动的法律措施 a.转移定价和不合理分摊成本和费用 正常交易原则,33,第十章 国际税法,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国际收入与费 用应按照无联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 体现的独立竞争的原则进行分配 b.利用避税港逃税与避税的法律措施 通过法律制裁以阻止纳税人在避税港 设立基地公司 禁止非正常的利润转移以禁止基地公 司的设立 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的未分配股息 所得的延期纳税待遇,34,第十章 国际税法,3、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法措施 (1)情报交换 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进行税务合作、防 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最基本措施 (2)相互协助国际税收管理 一国税务机关接受另一国税务机关的委 托,代为执行某些征税行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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