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财务监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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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财务监督,企业财务通则第九章财务监督共8条,主要明确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外部财务监督制度,并对企业、经营者、投资者相关违法财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相应规定。,一、企业财务监督概述,(一)企业财务监督及其分类 企业财务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中介机构、企业内部机构及其人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检查、控制、督促和处理处罚等活动的总称。,1根据实施主体不同,企业财务监督可以分为内部财务监督和外部财务监督。 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是指企业投资者、负有监督职责的企业内部机构及人员,依照法律规范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

2、检查活动。 企业外部财务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规定,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2根据实施企业财务监督活动的阶段不同,企业财务监督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由于企业财务活动的经常性和复杂性,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有关监督主体一般只对企业重大财务活动进行事前监督。 事中监督主要是为了预防企业财务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正在进行的财务违法行为和偏离财务目标的行为。 事后监督是对企业已经结束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查,以确认企业已经完成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及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检查财务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依法进行处理、奖罚的

3、活动。,(二)企业财务监督的主体和内容,企业财务监督主体主要有外部监督的行政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监督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1行政机关监督及其内容。行政机关有:财政机关、审计机关、税务机关、银行业监管机构、保险业监管机构及证券业监管机构等。 财政部门在整个财务监督体制中处于基础地位。其他行政机关应当以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为基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所侧重地实施财务监督。为了降低行政监督成本、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督,应当探索建立财务监督行政机关之间沟通、协作机制,避免交叉监督、重复监督。,主管财政机关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监督企业按照通则等国家统一财务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监督

4、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收入确认、利润分配、国有资源处理、职工债务清偿等重大财务事项方面,遵守通则等国家统一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是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披露财务信息; 四是监督企业影响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的其他财务活动。,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二是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企业及其职工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三是对被审计企业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予以制止; 四是对被审计企业所执行的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

5、触的,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2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及其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评估机构 社会中介机构的财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全面或专项审计,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出具独立的专业意见,以便为主管财政机关、投资者的监管提供基础; 二是对企业转让资产、产权、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或者接受非货币性资产的出资等涉及资产的价值进行独立、专业的评估,保证相关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企业资产公允价值评估、财产税税基评估等新兴业务,也将逐步开展起来。,3投资者监督及其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6、然人等,是企业的投资者。 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监督是投资者实施财务监督的重要形式。 投资者的财务监督内容,可以涵盖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等所有财务活动。,4经营者监督及其内容 企业经理、厂长或者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其他领导成员,统称为经营者。他们对企业生产经营承担直接的责任,通过内部财务控制、会计核算、内部审计、预算执行考核等方式、方法,对企业财务运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完成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 在内部财务监督方面,企业可以按照法律规范或者根据其自身情况,设置内部机构或人员,例如职工代表大会、内部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等,并相应赋予其一定的财务监督权。,(

7、三)企业财务监督的手段和方法,1行政机关对企业财务实施监督的手段和方法, (1)要求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2)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检查。行政机关有权检查被监督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等资料和财产;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核查被监督企业以及有关个人的银行账户;有权对与被监督企业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市场主体进行延伸检查。 (3)调查取证。行政机关有权对被调查企业贯彻国家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调查;有权就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调查、了解、询问,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登记保存证据。行政机关对被检查企业违法行为的证据,如被伪造、篡改的会计资料、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和

8、非法获得的财产,依法登记保存,为实施相应的处罚处理搜集证据。 (5)责令纠正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6)提出处理建议。 (7)实施行政处罚。,2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实施监督的手段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需要查阅企业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社会中介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与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以审阅、核实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2)查看企业的业务现场和设施。社会中介机构为了核实企业的财务信息,可以查看与企业财务信息有关的业务现场和设施。 (3)要求企业就发生的经济行为向有关方面发函询证,或者当面查询企业发生的财务活动是否真实,或者要求提供其

9、他必要的协助。,3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手段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制企业而言,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构建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组织保证,通过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监事会各自的权利与责任,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实现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对其他非公司制企业,国家也有类似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如国有企业的党委会、经理(厂长)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2)制度监督。 (3)预算监督。 (4)核算监督。它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会计账簿的稽核,对实物、款项的清查,对财务收支的审查,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核对等内容。企业内部财

10、会机构及其人员是核算监督的责任主体。 (5)内部审计监督。,(四)加强企业外部财务监督的必要性,1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外部财务监督,消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的财务违法行为,打击财务犯罪,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是落实和规范企业财务自主权、促进企业依法理财、维护国有权益、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保证法律规范以及国家统一财务规定的贯彻执行。 3维护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权益。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运营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供应商等众多利益主体。企业的目标并非单纯追求投资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而是应当在各主体利益之间达成均衡,

11、取得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不仅要重视投资者的利益,还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对经营者的要求;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主导性,还要强调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参与。,二、行政机关的外部财务监督,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 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和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是企业外部财务监督的主要组成部分。,(一)主管财政机关的财务监督,1公司法。通过赋予财政部门对公司财务规则制定权和对企业财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权,肯定了财政机关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的权力。 (1)财务规则制定权。公司建立财务、会计制度除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

12、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职责分工,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规范市场主体财务、会计行为的规则,公司必须遵守其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关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此外,关于资本公积金的规定也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遵守国务院财政部门关于资本公积金的规定,将有关收入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2)对公司财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权。,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目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相关规定仍然适用于许多非公司制的国

13、有企业。该法明确规定,有关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财务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机关的监督。 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制定财务会计报告的具体编报办法,并另行制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办法。同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对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处罚。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权力。 企业的财政违法行为主要有:隐瞒、截留等不缴或

14、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等。,(二)通则中财政处罚的设置,设置财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以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规定: “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lOOOO元;超

15、过上述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根据以上规定,财政部在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对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财务规范行为设定了警告和罚款的处罚。,(三)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1审计机关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基于既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尊重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明确了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审计机关应以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为基础,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状况,对故意造假、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认真揭露和纠正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促进企业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

16、规和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依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审计机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协助,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因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不得拒绝和阻碍,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通则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经营者应当实施内部财务控制,配合投资者或者企业监事会以及中介机构的检查、审计工作。”,(一)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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