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管理}汽车保险与理赔32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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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第5章 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5.1 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1)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 2)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 5.2 我国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细则 1)基本定义 2)保险责任和责任限额 3)责任免除 4)垫付与追偿 5)基本费率表 6)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7)交强险的赔偿处理方式 8)交强险与商业三者责任险的区别,重点: 1、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的基本定义 2、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责任限额) 3、交强险各责任限额下内所包括的项目 4、交强险的赔偿处理方式 5、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了解: 1、交强险的垫付与追偿 2、交

2、强险基本费率和浮动费率,一、机动车辆责任强制保险制度,1、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 美国:1927年 美国马萨诸塞州首先采用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英国:1931年 英国开始强制实施汽车责任险 日本:1955年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障法 中国:2006年7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8年2月 实施新的费率和保险条款 2、基本特征: 强制性法律规定 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限额科学 不可选择性绝对强制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 公益性政府行为,法定保险 商业经营,2、我国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细则,1、基本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3、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责任限额:指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 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受害人: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责任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4)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2、保险责任及责任限额:,保险责任: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

4、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有过错时: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50000元; 8000元; 2000元 10000元; 1600元; 400元,旧版,交强险各责任限额内所包括的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

5、赔偿限额项下: 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 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

6、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4)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二者财产,间接损失,间接损失,4、垫付与追偿:,保险人垫付 被保险机动车在下列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对于

7、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垫付追偿情形 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小知识: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

8、业部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含义: 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2)基金来源:,按照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救助基金孳息;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地方政府按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社会捐款和其他资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

9、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垫付费用: 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垫付程序: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人,并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 医

10、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交强险简要业务流程,5、基本费率表:,6、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2)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2)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1、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0%(10%15%); 2、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20%(20%

11、60%); 注: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交强险最终保费计算方法,交强险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1+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假设某辆五座家庭自用小轿车投保交强险,其标准交强险保费为950元。 1)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 2)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30%(即10%1+20%1)。 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30,即:(1+0)(1+30%),应缴纳保费1235元。,小知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12、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 饮酒驾车(drinkingdrive): 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醉酒驾车(drunkdrive):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经验值:20mg/100ml:一杯啤酒;(70kg的人,250ml啤酒) 80mg/100ml: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 100mg/100ml: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 具体酒精度数: 100mg/100ml:约等于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 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日本清酒约500克; 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7、赔款计

13、算,1)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 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 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总和 2)两辆及两辆以上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 A、交管部门未确定保险事故各方机动车在交强险项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时: 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交通事故中被保险机动车以外的所有受害 人的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之和(N-1) B、交管部门已确定保险事故各方机动车在交强险项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时: 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交管部门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对事故中 所有受害人承担的各分项损失之和,均分,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的赔偿 A、所有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之和在交强

14、险分项赔偿限额内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B、所有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之和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的,按分项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C、交管部门已确定保险事故各方机动车在交强险项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时: 各分项核定损失金额=交管部门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对事故 中所有受害人承担的各分项损失之和,4)多辆被保险机动车碰撞非机动车或行人,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事故各方机动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5)两辆及两辆以上机动车与多个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参照本节上述规定计

15、算赔偿,案例1 确定责任,甲、乙、丙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甲车主责(损失600元),驾驶员受伤,医疗费核损金额7200元,乙车无责(损失1000元),丙车次责(损失1300元)且车外财产损失400元。请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计算甲车、乙车、丙车各自交强险项下的赔款金额。 解题思路: 甲车(主责): 财产损失赔偿: 甲车赔偿给乙车车损500元(1000元由甲丙分摊,其中交强险不计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给丙车车损1700*2000/2100=1619元 合计:车物损部分2119元,交强险项下满额赔偿2000元;,交强险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

16、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乙车(无责): 财产损失赔偿:赔偿甲车车损=600*100/2100=29元;和丙车车损=1700*100/2100=81元,总计=29+81元=110元,其中甲得=100*29/110=26元,丙得=100*81/110=74元 医疗费用赔偿:赔偿甲车驾驶员医疗费=7200*1000/11000=655元 合计:车物损部分100元,医疗费部分655元。 丙车(次责): 财产损失赔偿:赔偿甲车车损=600*2000/2100=571元、乙车车损500元(1000元由甲丙分摊,交强险不计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 医疗费用赔偿:赔偿甲车医疗费部分=7200*10000/11000=6545元 共计:车物损部分1071元,医疗费部分6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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