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讲税收本质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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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讲 税收本质,讲授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掌握税收的产生及其基本职能、税收的本质,税收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作为一个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义务和权利。,讲授内容: 第一节 税收的产生及其职能 第二节 税收的本质 第三节 税收的定义 第四节 纳税人的权利与政府的责任,第一节 税收的产生及其职能,主要内容: 1、税收产生与满足公共需要有直接的关系 2、税收存在的必然性 3、税收的基本特征 4、税收的基本职能 一、税收产生与满足公共需要有直接的关系 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 1、适当的客观经济条件,即剩余产品、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 2、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二、税收存在的必然性 公需说 交换说 义

2、务说 经济调节说,.公共产品与税收 (一)公共产品的概念、特征 1、公共产品的定义 萨缪尔逊对纯公共产品的定义: 每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 2、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 (1)非竞争性。 (2)非排他性。 (3)不可分割性。,提供者必须具有广泛的管理辐射范围和充分的资金运作能力。,受益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必须能够防止“免费搭车”现象造成其资金供给链条的断裂。,不可分割性,(二)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应,公共品的供给可以采用下列两种方式: (1)采用自愿捐献和成本分担的方式(“林达尔均衡”) 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照其所获得的公共物品或劳务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

3、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或劳务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或劳务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 (2)采用强行征税和政府提供方式,(三)结论 公共产品通过税收的征收以保证其资金来源,税收成为衡量人们消费公共品的价格.,.市场失灵与税收,(一)什么是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是指由于完全竞争市场所假定的条件在现实中得不到满足,导致市场机制在很多方面配置资源的能力不足,配置效率降低,同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也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宏观经济波动等现象。,(二)市场失灵的原因 根据施帝格里茨的观点,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 (1)个人自由和社会原则的矛盾。基于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的帕累托最优概念与社会公平原则不一

4、定一致。效率与平等是市场无法自行解决的一对矛盾。市场无法解决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取向产生的矛盾。 (2)现实中的经济运行不能满足完全竞争假定。如市场存在着的独占、垄断、过渡竞争等,都会引起社会效率的损伤。,(3)某些领域不适用一般竞争均衡分析,尤其是那些体现效率递增的经济活动,如研究与开发等。 (4)完全市场假定不成立。如完全的风险保障市场是不存在的。 (5)信息不完备或信息无关性的存在。主要表现为:私人的信息获得是有限的;信息在私人交易中会发生扭曲;市场行为主体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6)存在不完全均衡,资源不能被充分利用,如失业等。 (7)存在外部效应。 (8)公共物品是市场无法自行保证

5、供给的。,(三)税收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的作用 税收在解决外部效应和收入分配公平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并通过发挥这些作用来解决市场失灵。 1、外部效应与政府税收 外部效应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影响。,外部化的效应分为负外部效应和正外部效应。 负外部效应亦称外部成本或外部不经济,是指对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所带来的未在价格中得以反映的成本费用的现象。 正外部效应亦称外部效益或外部经济,是指对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所带来的未在价格中得以反映的经济效益的现象。,外部效应的内在化方式:,A、外部效应的私人解决,道德规范和社会约束 市场私利的自我满足,B、

6、政府矫正外部效应,公共管制 矫正性税收 矫正性财政补贴 法律措施,2、收入分配不公与政府税收 缩小过大的贫富差距是政府的社会责任。而税收是政府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三、税收的形式特征 1、税收的强制性: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 2、税收的无偿性: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成为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 3、税收的固定性: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四、税收的基本职能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分配手段本身固有的职责和功能,也就是税收自它产生以后就具有的职责和功能。

7、,(一)财政职能 税收的财政职能即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二)经济职能 税收的经济职能即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可从微观和宏观方面来分析。,(三)监督管理职能 监督管理职能即税收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国家要把税收征收过来,必然要进行税收管理、纳税检查、税务审计和统计、税源预测和调查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一方面能够反映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能够对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第二节 税收的本质,一、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由于征税过程就是政府把一部分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从微观经济组织或个人手中转由政府支配的过程,因此

8、,税收属于分配的范畴,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而且税收分配还是联结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渠道。,(一)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进行 (税收的依据) 税收分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具体表现: 1、在税收分配关系中,国家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各项税收法规、政策的制定、执行、修改都是由国家主导进行; 2、现代社会中,国家是通过法律形式征税。 (二)税收分配是联结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渠道 国民收入经历三次分配: 1、初次分配 2、再分配 3、第三次分配,二、税收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含负税人)的职权与责任、义务与权利的关系 (一)“税价”隐含了交换的意思 1、交换的概念 交换是指人们相互交换活动和劳动产品的过程。

9、通常说的交换,是指人们在等价基础上的商品交换。商品流通,则是从整体上看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 2、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看,具有一定的交换特质 (二)税收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交换(经济交换、等价交换、物质交换等),它所体现的是一种义务与权利的对等关系 1、税收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交换 2、税收体现了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职权(权利)与责任(义务)的关系 税收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割关系,即国家承担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责,同时国家也可据此向全体社会成员无偿征收税收。(税收的目的),如何理解税收活动中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1)国家分别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 国家与税务机关的关

10、系 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2)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三、税收的根本目标在于增进社会的公共福利 (一)满足公共需要是税收存在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1、从税收产生的前提看。 2、从税收存在的作用看。 3、从税收征收的理由看。 (二)增进社会的公共福利是税收追求的唯一目标,第三节 税收的定义,一、税收定义的介绍 (一)外国学者对税收的定义 (二)我国学者对税收的定义 有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类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第二类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

11、第三类观点认为: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对私人部门进行的非惩罚性和强制性的征收;是将资源的一部分从私人部门转移到公共部门。,二、如何定义税收 税收的定义应能够体现下列的要点: 税收的根本目的 税收征收的主体 政府征税的依据 税收的直接目的 税收的作用 1、税收的根本目的:满足整个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或满足国家职能实现的需要) 2、税收征收的主体: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 3、政府征税的依据:政治权力,或称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的全体社会成员集体让渡或赋予的;而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对公共长跑的提供与管理义务;(即政府有征税的权力,也有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

12、4、税收的直接目的: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体现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 5、税收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复杂,税收的调控作用日显突出。,三、公共财政理论下的税收定义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定量地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它体现政府与纳税人之间以法律为准绳结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理解: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政府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 3、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的需求 4、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来进行,第四节 纳税人的权利及其维护,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 二、纳税人的权利的法

13、律规定 (一)宪法赋予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宪法第二章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税收征管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缴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其他规章规范的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三)其他规章规范的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国税公告2009第1号 纳税人权利: 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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