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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寸 光 阴 不 可 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南京市 象山小学 薛锋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 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 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 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首先, 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 质。明确了: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 骤,由国务院规定。 ”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 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 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
2、 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 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 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 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 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 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 提出缩小办学差距, 不分重点校、 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 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 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 样的教育。 再次,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 地位与待遇。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
3、 一 寸 光 阴 不 可 轻 2 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 于职守。 教师法 告诉我们: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 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 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 余, 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 留下的遗憾, 终于明确: 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
4、己的学生。 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 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 即师魂。 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 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 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 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 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 是否学会求知, 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 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 观。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 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
5、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 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 一 寸 光 阴 不 可 轻 3 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 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 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 “数字时代”、 “互联网时代” 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 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 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 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 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 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 教书育人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