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

上传人:yuzo****123 文档编号:140780823 上传时间:2020-08-01 格式:PPT 页数:57 大小:3.5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学习(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消防违法典型案例分析,序 言,火把人类引向光明,引向文明;火给人以温暖,使人告别茹毛饮血的岁月;火给人聪明才智,予人以动力和生机。然而,火在给人类造福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灾难。从古到今,无情的大火曾吞噬了无数的社会财富,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社会发展到今天,生产力空前发展,社会财富急剧增加并相对集中,大都市高楼林立,大商场栉次鳞比,城市人口十分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十分惨重。因此,消防工作作为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消防工作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专门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消防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

2、全和社会稳定。我国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新修订消防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正确、统一执法,公安部对消防法规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进行了规范,规范后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共有51种,分别是: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消防法第58条第1款第1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3、元以下罚款。 2、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消防法第58条第1款第1项: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3、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 消防法第58条第1款第2项: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4、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消防法第58条第1款第3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

4、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5、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消防法第58条第1款第3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6、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 消防法第58条第1款第4项: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11、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 消防法第59条第1项: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5、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2、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消防法第59条第2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3、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消防法第59条第3项: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4、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消防法第59条第4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15、

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1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1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7、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2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8、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消

7、防法第60条第1款第2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9、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3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0、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3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1、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4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2、占用防火

8、间距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4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5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4、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6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5、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7项: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6、易燃易爆危险品

9、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消防法第61条第1款: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7、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消防法第61条第1款: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8、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法第61条第2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10、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9、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消防法第62条第1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30、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消防法第62条第2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31、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 消防法第62条第3项: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32、阻碍特种车辆通行(消防车、消防艇) 消防法第62条第4项: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

11、任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33、阻碍执行职务 消防法第62条第5项: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34、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消防法第63条第1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5、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消防法第63条第2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6、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消防法第63

12、条第2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7、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消防法第64条第1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8、过失引起火灾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9、阻拦、不及时报告火警 消防法第64条第3项: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处十日

13、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0、扰乱火灾现场秩序 消防法第64条第4项: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1、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 消防法第64条第4项: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42、故意破坏、伪造火灾现场 消防法第64条第5项: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14、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3、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 消防法第64条第6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4、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消防法第65条第2款: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45、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不

15、符合规定 消防法第66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46、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 消防法第66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7、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消防法第66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

16、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8、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消防法第66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49、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 消防法第67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50、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义务 消防法第68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5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消防法第69条第1款、第2款: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