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税法其他各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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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其他税法 第一节 房产税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 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 个人。 1.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 (2)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房屋出典是“房不计租、钱不计息”的互利、有偿法律关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占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纳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钱,而不支付利息。但出

2、典人交付房屋须以承典人支付典价为前提,因而双方这种法律关系又是双务、有偿的。,(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租赁、出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6)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征税对象 房产,它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 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

3、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三、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符合国务院规定的镇建制标准的镇,税法规定的其他地区),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四、房产税计算 按年计征 1、从价计征:为房产余值(即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税率1.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为的计税依据。税率12% 。 (出租),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

4、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注意的特殊问题: 1、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该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题1单选题】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09年1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固定利润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

5、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房产税( )。 A、24万元 B、22.80万元 C、30万元 D、16.80万元 【答案】B 2500*70%*(1-20%)*1.2%+50*12%,【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3月3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4.8 B、24 C、27 D、28.8 【答案】C,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

6、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6、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七、房产

7、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

8、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案例1】某企业2009年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6月30日起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经营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3800(1-20)1.2 +200(1-20)1.25037.44(万元) 出租房产应缴纳的

9、房产税: 1.56121.08(万元) 在建工程转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500(1-20)1.21241.6(万元) 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 36.480.961.081.640.12(万元),思考1.某企业拥有房产原值l000万元,2009年6月19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期限3年,当年取得固定利润分红20万元;2009年8月31日将其中10%按政府规定价格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每月取得租金5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100060%(1-20%)1.2%+100030%(1-20%)

10、1.2%612+2012%+100010%(1-20%)1.2%81210.24(万元) (10%租给本企业职工的免税),思考2. 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2008年底,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计算王某2009年应纳房产税。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 =20(1-20%)1.2%=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

11、4(万元); 4%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思考3.农民王某,2009年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360元,是否正确。 (1)上述观点是错误的。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屋,因此,王某不要缴纳房产税。,【思考4单选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9年1月1日时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9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9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

12、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规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A、15.04 B、16.32 C、18.24 D、22.72 【答案】A A栋 1200*80%*1.2%*4/12=3.84 B栋 10*4*12%+1000*80%*1.2%*8/12=11.2,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2、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视同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

13、特殊情况: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 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无价格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3、有两个价格的情况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

14、税。,【例单选题】张某共有2套房屋,2009年4月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王某交换,并支付给王某15万元,2009年6月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李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已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张某应缴纳契税( )万元。 A、0.45 B、1.95 C、2.25 D、2.85 【答案】A,【例单选题】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格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2010年) A100

15、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答案】A,【例题单选题】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 A.周某应缴纳契税3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2.4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答案】C 9032.7 (交换与抵债区别),三、契税的税收减免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16、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纳税义务人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用地者的不同分别情况确定:(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二、征税范围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 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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