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财务知识}经济法通论二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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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立法 一、企业概念和特征 企业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经济组织。 其典型形式为公司,其外还有合伙企业、个人企业等。,企业特点: 1、形式上表现为一种组织体 2、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 3、设立目的具有营利性 4、必须依法设立,由生产要素:人员、物资有机构成,法人企业、自然人企业,投资人的目的、企业活动的宗旨,以法定的审查核准制度,二、企业法的概念和性质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变更、解散、管理等 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性质:组织法、行为法,三、企业法律形态与企业立法体系 企业法律形

2、态: 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 企业立法体系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节 公司法,一、概述 (一)概念 公司:股东共同出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是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保护自身利益权利的组织。 注:民法通则第三章将法人分成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四种类型。,公司的特征: 1、人格性 1)公司的权利能力 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终止。 公司无法享有基于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份、继承等所产生的权利。 依据法律,由章程规定其权利能力的大小。,2)公司的行为能力 与其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和消灭。

3、以公司的名义和公司的意思表示实现。 公司的各机构各司其职。 3)公司的责任能力 以自己的名义与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社团性 3、营利性 4、有限责任性 区别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以出资额为限。 但是,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二)公司的分类 1、按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划分 1)无限责任公司 2)两合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两合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两人以上 责任无限,责任有限与无限两种股东,股份等额 责任有限,有限责任股东认股的两合公司,股东与公司的责任均以出资额为限,2、按公司间的控制关

4、系 母公司控股或根据协议控制 子公司受控公司,3、按组织管辖系统划分 总公司独立法人资格,对分支机构有管辖权。 分公司 4、按公司国籍划分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二、公司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概念 公司资本成立时、章程确定、全体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 区分: 公司资产实际拥有财产价值总额。 注册资本成立时、章程确定、登记核准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时会有所不同),(二)公司资本类型 1、法定资本制 特点: 1)章程规定 2)股东全部认购缴足 3)增加资本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优点: 1)真实可靠,有效防止欺诈、投机行为; 2)强化公司信用; 3)保证交易安全。 缺点: 1)增

5、加公司设立难度; 2)一刀切的资本数量的规定,僵化; 3)资金低效使用。,2、授权资本制 特点: 1)成立时,章程规定,部分认缴; 2)不足部分,随时募集。 优点: 缺点: 1)公司容易成立; 1)实收资本有限; 2)避免资金闲置。 2)交易安全隐患。,3、折中资本制 特点: 1)章程确定资本总额; 2)股东认缴不低于一定比例; 3)未足部分授权董事会限期募集。 兼顾了前两种制度的优缺点。,我国2005年10月27日通过新公司法 主要采用折中制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股东或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其余部分由股东或发起人在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 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三)公司资本的

6、原则 作用:确保资本真实、交易安全。 1、资本确定原则 成立时,章程规定资本总额,股东全部认足。 法定最低限额。,2、资本维持原则 又称资本充实原则。 存续过程中,财产与总额相适应,维持债务清偿能力。 具体规定: 不得低于票面价格发行股份; 除依特别规定和程序,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股东分红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后。,3、资本不变原则 增减须严格依法律规定程序。 减少,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增加,可能加重股东负担。 程序:股东会议。通知,公告。,(四)公司资本的构成 现金(注册资本的30%以上)、 实物(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7、产。,三、公司的产权制度 (一)、股东的股权 (二)公司法人的财产权,股东因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的总称。,公司对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股东的股权 1、股权概念 持有股份,基于股东资格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权利总称。 2、股权的分类: 1)以行使目的分 自益权股利分配、剩余财产分配、新股认购股票质押、股份转让等 共益权会议出席、表决、召集大会、咨询、提案、知情权等 2)以重要程度分 固有权法定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剥夺 非固有权通过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剥夺或限制 单独股

8、东权凡持股者都可单独行使的 少数股东权一定比例的股东可行使的,自益权 表决权等,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3、中小股东股权保护制度 股东直接召集股东会议制度 累计投票制度 公司解散请求制度 股东派生(代表)诉讼制度 基础:资合性质决定了股东平等原则,四、公司债券 概念: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约定一定期限还本付息,有价证券。,(一)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1、持有人与公司的关系不同 (债权债务、股权) 2、权益不同 (与公司盈余相关与否) 3、出资方式不同 (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4、期限不同 (有期、无期) 5、募集与证券的交付时期不同 (公司成立的前与后),(二)公司债券分类 1、记

9、名与无记名债券 2、可转换与不可转换债券 3、有担保与无担保债券,(三)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1、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3000万,有限公司不低于6000万;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 3、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1年债券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 5、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五、公司财会制度 (一)公司财会制度概况 财务制度:公司运用财务手段处理货币资金的筹集、支配和使用活动的法律制度。 会计制度:公司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方法、程序。 公司法设专章,保护股东、债权人等。,(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构 成,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

10、,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公 示,有限责任公司 按章程规定 定期送交股东,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20日前备查, 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财务会计报告。,(三)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公司利润: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入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1、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2、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除公司资本外,另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作为公司积累的一定数额的资金。 来源: (1)资本公积金从公司资本中提取的公积金,来源于股份溢价收入、捐赠收入、因资产重估增值获得的

11、估价溢额、处分资产或出售资产的溢价收入等。,(2)盈余公积金 :从公司营业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 营业盈余: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剩余部分。 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强制收取,数额为税后利润的10%,但累计金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由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是否提取和提取多少。,使用原则: 法定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弥补亏损和转增股本。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任意公积金的用途一般由公司自行决定。,3、公益金制度 公益金:从公司每年利润中提取用于本公司职工集体福利的基金。,六、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合并 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法定程序组成为一个公

12、司的法律行为。 1、形式: 新设合并新公司成立,合并者解散。 吸收合并吸收者存续,被吸收者解散。,2、程序: 1)、参与者签订合并协议 2)、股东会议表决(有表决权者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10内通知,30日内公告,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者自第一次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5)、实施合并(移交财产、召开股东大会) 6)、合并登记,3、公司合并效力 (1)公司新设、变更和消灭。 (2)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3)股东身份变化。,(二)公司分立 一个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1

13、、形式 派生分立:原公司存续,新公司产生。 新设分立:原法人消灭,新法人产生。,2、程序 分立方案 股东会决议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分立后各公司代表的内部协议 实施 登记 3、分立的效力(与合并大体相同),(三)公司解散 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其积极业务的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由。是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必经程序。 1、自愿解散 2、行政强制解散 3、司法强制解散,(四)公司清算 公司解散后对公司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以终结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使公司归于消灭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和制度的总称。 必经程序。 分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在此指非破产清算。,1、公司清算的分

14、类 任意清算按章程或全体股东的意见清算。 法定清算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 主要适用于资合公司。因为责任有限,股东人多。 我国不存在任意清算。,2、公司清算组 临时性执行机构。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 股份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 逾期则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3、公司清算程序 成立清算组 通知公告(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公告) 申报债权(接到通知书起30日内;第一次公告日起45日内) 清理财产 制定分配方案,公司获清算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款;债务;股东分配。,七、有限责任公司 (一

15、)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概念: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 人数有限 责任有限 出资算比例 资本封闭(不能公开募集和转让) 组织简便(发起设立,股东会,可只设一名董事和1-2名监事),(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1、条件 人数:50个以下 最低出资限额:3万 章程 名称 住所,2、设立程序 发起人协议 制定章程 缴纳出资 确定机构 设立登记,(三)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 权力结构、经营决策机构与业务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独立、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分权管理模式。 1、股东会 (1)性质与职权 全体股东组成。权力机关,决定重

16、大事宜: 经营方针、董事人选及报酬、监事任免及报酬、审议董事会报告、各项公司财务方案、公司分合散决议、修改章程。,(2)股东会会议 定期会议:股东常会,股东年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的有全体股东出席的例会。 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有权召开者: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3)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特别决议,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形式;公司解散;修改章程。,2、董事会 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由全体董事组成的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决定股东会决议事项以外的事项: 召集股东会,报告工作;制定各项方案;聘任或解聘经理;等。 人数:313人。小公司也可不设。 股东为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的,应有职工代表。 一人一票表决制。,3、监事会 对董事及公司经理执行业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职权范围: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罢免建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等。 人数:无上限。 各国禁止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兼任。,4、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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