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基础知识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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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退(免)税政策介绍,葛 菲 菲2005.08.02,第一部分 出口退税概述,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一般意义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依据:关贸协定规定,国务院1994134号令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第二十五条又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

2、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国务院1994135号令颁布的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税法规定,我国现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的特点,(1)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 (2)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3)是间接税范畴的国际惯例。,出口退税原则,(1)公平税负原则。 (2)属地管理原则。 (3)“零税率”原则。 (4)宏观调控原则。,增

3、进公平竞争 避免双重征税 加强宏观调控 推动体制改革,现实意义(作用),出口退税方法,1、“免、退”税 (外贸企业) 2、“免、抵、退” 税(生产企业) 3、“免、抵”税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 4、免税 (来料加工、小规模企业、 自产农产品、古旧图书等) 还有一种 “先征后退”(原来生产企业退税),退税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贸易 补偿贸易 小额边境贸易 境外带料加工贸易 易货贸易 寄售代销贸易,第二部分 出口退税构成要素,企业范围 对象和货物范围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期限和地点 预算级次,企业范围,退税主体,包括: 外贸企业(含分支机构) 内资生产企业(有权和无权委托) 外商投资企业

4、特定退税企业(对外承包、修理修配、外轮供应、境外投资、中标机电产品、境外带料、援外出口、加工出口专用钢材企业、免税店等),对象和货物范围,一般货物退(免)税范围(符合四个条件) 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出口免税货物 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退税条件,1、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出口(特例有所突破) 3、必须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4、必须已收汇核销,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有一些货物,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由于其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等的特殊性,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货物主要有: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 (2)对

5、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资的货物; (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 (6)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 (7)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的准予退税的国产设备; (8)其它特准退(免)税的货物。,出口免税货物,按税法规定部分出口货物实行免税不予办理退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从指定口岸出口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

6、的卷烟;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5)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 (6)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等。,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对一些已征收了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不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主要有: (1)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等(进料加工复出口除外); (2)援外出口货物(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除外);(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外的卷烟; (4)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新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国家规定范围

7、外的非自产货物; (5)为限制资源类产品出口,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6)其它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退税税种,增值税 消费税,退税税率,17%(船舶、汽车、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IT产品等 ) 13%(其余征税率为17%的货物) 11%(征税率为13%的部分货物) 8%(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等 ) 5%(农产品、一部分矿产品) 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

8、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消费税退税率(税额): 卷烟:25%50%(免税) 酒类:5%25% 化妆品:30% 护肤护发品:8% 贵重首饰:10% 鞭炮、焰火:15% 汽油:0.2元/升 汽车轮胎、摩托车:10% 小汽车:3%8%,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一)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主要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进项单价退税率 或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计税依据(税款计算),特殊购进商品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

9、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征税率。,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按照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二)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期限和地点,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 规定: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

10、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地点: 申报退(免)税的所在地,预算级次,2004年以前:中央级 2004年以后:中央级、地方级,第三部分 若干政策规定,保税区政策规定 出口加工区政策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规定 视同自产产品退税规定 其他特定业务退税规定 关于间接出口,保税区政策规定,运往保税区内的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 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 保税区外企业从保税区内企业购进海关监管的保税进口料件退(免)税政策规定 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然后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退(免)税政策规定 外商

11、将从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购进货物在保税区内仓储,然后在出口的,退(免)税政策规定,出口加工区政策规定,对进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海关处理 享受运入出口加工区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不享受运入出口加工区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退(免)税具体规定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应退税额计算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并销售的货物,征退税的规定 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其他特定业务退税规定,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管理 出口企业出口的样品、展品退税规定 援外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对外承包工程退税政策 国外修理修配的“免、抵、

12、退”税退税政策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退(免)税退税政策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货物给外轮、远洋国轮的退税政策 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投资货物退税政策 中标机电产品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出口的样品、展品退税规定,对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企业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的,准予凭出口样品、展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凭证办理退税。,第四部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有关内容最近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出台背景 原则 内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原则,新账不欠,老账要还 完善机制,共同负担 推进改革,共同发展,出口退税机制

13、改革的内容,降低退税率 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 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 推进外贸体制改革 累积的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机制改革后出台的一些政策,财税2003222号、财税2003238号 财税200452号 财税2004116号 财税2004200号 财税2004214号等 财税2005105号 国税发200568号,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产品按统一的退税率执行。 出口计算机软件,实行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继续实行免税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中标机电产品、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等按原退税率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

14、0032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238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不退税和调低税率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52号)规定:,对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要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对出口调低退税率的货物,生产企业要及时按规定将“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入成本。凡进项税额小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申报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规定:,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

15、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继续实行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范围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准,不予退税的设备范围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为准。此前的规定是, 退税范围以外商投资产

16、业指导目录、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为准,不予退税的设备范围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为准。,财税2004200号:,从2004年11月1日起,部分IT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移动通讯设备及终端、计算机及外设、数控机床等。,财税2004214号等 文件规定:,取消电解铝、铁合金、钢铁初级产品、尿素、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未锻轧镍等出口退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调为11%,煤炭、钨锌锡锑及制品退税率调至8%。,财税2005105号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取消“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相关税收政策。,国税发200568号,自2005年5月1日起,外贸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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