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控制伦理教学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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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控制中的伦理选择,内容:死亡的本质、标准和死亡控制; 安乐死定义、分类、争论、伦理分析和立 法; 临终关怀的历史、意义和伦理准则。 重点:死亡的本质、心肺死亡及脑死亡标准; 安乐死的定义、争论和伦理分析。 目标:了解安乐死的含义和临终关怀的道德价值 掌握其主要问题及有关的道德原则、要求 对相关案例能够进行正确的伦理分 析。,【案例1】 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夏沃安乐死事件,1990年,由于心脏突然无法给大脑供氧,特丽夏 沃成了植物人。1998年,其夫迈克尔不堪重负,向佛罗 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拔去特丽的进食管,实施安 乐死。随之,特丽的父母将女婿告上了法庭,开始了长 达七年的法律抗争。 经过

2、一番复杂的且争议不断的过程,2005年3月31 日,美国女植物人特丽夏沃父母的一位发言人宣布, 在拔掉进食管13天后,特丽夏沃已于当天死亡,享年 41岁。,2001年4月,当地法院批准迈克尔的申请,特丽 的进食管首次被拔去。但两天后,另一法院做出相反 判决,又重新接上进食管。 2003年10月,经法院批准,进食管被再次拔 去。特丽父母向佛罗里达州长杰布布什求援。佛州 数天后通过“特丽法案”,准许州长在特定情况下干预 法院判决,特丽再次被接上进食管。 2004年9月,“特丽法案”被判违背行政、司法和 立法“三权分立”原则,对宪法构成违反。 2005年3月,美国国会达成一项议案,要求重新 为她插入

3、进食管。布什总统改变行程,中断休假返回 华盛顿,随时准备签署国会的这项新议案,赋予其法 律效力。 2005年04月01日06:34 竞报,特丽的丈夫,特丽的母亲在医院外等候,得知联邦最高法院拒绝干涉的裁决后, 许多支持为特丽重新插上进食管的人掩面低泣,支持者献的鲜花,中国传统的死亡观,儒家的死亡观 道家的死亡观 佛教的死亡观,儒家的死亡观,对待生命的态度:“生命神圣论” 人的生命的贵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儒家的死亡观,对待死亡的态度:“天命论” 相信人的生死受制于一种人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这种不可抗拒的外在力量就是自然规律,人们

4、在这种“天命”面前显得无能为力,不能强求,只能安然处之。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 “舍生取义”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评价,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尊重人的生命,不惧怕死亡,舍生取义,应为我们所继承和发展。这种从生的意义上去谈死,主张就是死,也要死守仁义,坚持死节的观念,在死亡面前体现了人格的力量,不仅引导人们避免被死的病痛所困扰,而且对社会进步和发展有着重大的价值。,评价,“信天命”是儒家死亡观的核心内容,既有积极作用,又有负面影响。积极作用表现为注重现世,不回避谈死;但也正因为“听天由命”,不愿过早地结束已无任何意义

5、和价值的生命,成为实施安乐死的主要思想障碍之一。,道家的死亡观,“出生入死”(老子):出世就是生,入地就是死,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变化 “万物将自化”:不仅人有生死变化,万事万物都有“生死”的变化,人也应该像万物一样顺应自身必然的变化。,道家的死亡观,人总是要死的,排斥死亡是无济于事的。因此,必须将死的变化纳入生死大化之中,纳入“万物将自化”的规律之中,才能够真正地解决死的危机。越是放弃自身的生存忧虑,就是使自身越接近于道,接近于生命的本原,从而超越生死的烦恼和局限。,道家经典故事:“鼓盆而歌”,庄子在妻子死时“鼓盆而歌”,他对朋友惠子解释说:她原本就是没有生命的,也没有形体,甚至还没有气息。

6、她不过是在若有若无之间,变化有气,气又流变成形,然后才赋有生命的。而现在,又变化致死。这样,从无生到有生又到无生,跟四季气候自然变化相同。,佛教的死亡观,佛教论死,讲的是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人在生时,灵魂在此人的肉体之中,死后就将转移到另一个肉体中去。灵魂在“前世”的行为种下了“因”,在“今世”要得到相应的“果”。同样,“今世”的行为又种下了来世的“因”。如果“前世”行善,则有善报,生有荣华富贵,死能升上“极乐世界”;“前世”行恶,则有恶报,生时卑贱,死下“地狱”。佛教提出人生是苦海,尘世没有真正的快乐,只有来世进入“极乐世界”,轮回再生,才有欢乐和幸福。在佛教描绘的涅槃世界中,只有快乐,没有

7、痛苦,而且人人皆可成“佛”。 佛教以轮回报应说,给了人生的生死问题一个解脱。,死亡本质,“生命的结束、终止或消失” 简单理解,不太严谨 “身体的生理系统不再构成一个整合体” 或“整体的有机体功能之永久的丧失” 偏重人的生物性 个体生命终结和自我意识的丧失,是不可逆的过程。,心肺死亡标准,“血液循环的完全停止,呼吸和脉搏等生命活动终止”,脑死亡标准(哈佛标准),死亡定义:不可逆的深昏迷或“脑死”。 判定标准: 对外部刺激和身体的内部需求毫无知觉和完全无反应 自主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 反射,主要是诱导反射消失; 脑电波平直或等电位。 要求对以上四条标准的测试在24小时内反复多次, 对结果无变化者才

8、可以确认;还要排除体温过低 (C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神经抑制剂; 还应排除代谢性神经肌肉阻滞剂中毒、休克和5岁以 下的小儿; 检测方法增加了脑血管造影和放射性核素检查以证 明脑血流的停止。,脑死亡标准问世的意义,可以更科学地决定是否延长一个人的生命 有利于争分夺秒地抢救假死病人 有利于节约资源,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开展,对脑死亡标准的伦理分析,坚持脑死亡标准是符合伦理道德的 脑干死亡或全脑死亡才是脑死亡 国内脑死亡诊断标准,安乐死的历史,古代 近代:培根、休谟 现代:佛洛伊德、希特勒,安乐死定义,词源:希腊文euthansia,原意“快乐的死 亡”或“无痛苦的幸福死亡”

9、 英语词典: (1)无苦楚的死亡,安然去世; (2)为结束不治之症患者的痛苦而施行的 无痛苦致死术。 安乐死定义的争论: 两种意见,即狭义和广义,医学伦理学的定义,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处于濒死状态、生还无望时,因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自愿和其亲属的请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用人为的医学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安乐死分类,以实施手段为依据: 可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以是否自愿为依据: 可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自愿主动 自愿被动 非自愿主动 非自愿被动,安乐死的伦理论争,支持派 体现了尊重患者自主权;(第一位) 节约医疗卫生资源,减轻家

10、庭社会负担; 体现了现代生命伦理观,符合患者自身利益。 反对派 变相杀人,与救死扶伤的职责不相容; 人有生的权利,见死不救与人道主义相悖,主动促死更是违背人道; 认为不可救活就不去救治,无益于医学科学进步; 错误的不可逆诊断可能使患者失去三个机会:自然改善、继续治疗可望恢复、发现新疗法得以诊治。,安乐死的伦理条件,前提:界定安乐死对象 其次,符合安乐死的伦理意义 安乐死对象的界定(一般认为) 晚期恶性肿瘤失去治愈机会者; 重要生命脏器严重衰竭且不可逆转者; 因各种疾病或伤残致使大脑功能丧失的部分 “植物人”状态的患者; 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 患有严重精神病症,本人无正常感觉、知觉和 认识等,经

11、长期治疗也不可能恢复正常者; 先天性智力丧失,无独立生活能力,并不可能 恢复正常者。,安乐死的伦理意义,有利于患者 有利于患者家属 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安乐死的伦理意义至少在下列原则上 可得到证明 有利原则:有利于患者、家庭和社会; 自主原则:尊重临终患者选择死亡方式 的权利; 公正原则:把有限的医疗资源用于急需 的人们才是公正的。,安乐死立法,技术立法:科学地制定和论定死亡标准 行政立法:即有关安乐死的法律程序 立法基础主要有两个方面: 以赞成安乐死的三条理由为基础; 安乐死立法已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目前要做的工作: 对安乐死进行宣传教育,更新观念; 提倡生前预嘱。,国际立法

12、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加利福尼亚健康安全法,认可了被动安乐死。自然死亡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 到1987年,美国有40个州通过了死亡权利法案。 1995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方邦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在法律上承认了有条件的安乐死。该法于1996年7月1日起生效。1997年4月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又否决了这个权利法。 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议院通过了有条件的主动安乐死立法。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全国依法实施安乐死的国家。 2002年5月16日,比利时通过一项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成为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临终关怀

13、与伦理选择,临终关怀概述 定义: 是指现代医学对治愈无望的病人,缓解其痛苦,维持其至死尊严,提高其心理适应能力,帮助其安宁地走完生命的最后历程,并为其家属提供各种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它是以医学人道主义为宗旨,以缓解临终病人的症状、提高生命末端的质量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尊重临终病人的生命价值和权利,以缓解临终病人的疼痛、提供特殊护理和心理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一项医疗实践活动。,临终关怀的历史和伦理意义,历史: 1967年,英国桑德斯博士创立了世界第一家临终关怀机构圣克里斯托弗关怀院。 1988年10月,我国在天津医学院成立了第一所临终关怀研究中心。现有多家宁养院。 伦理意义: 升华了医学人道主义 体现了生命神圣、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的统一 展示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临终关怀伦理准则,医学人道主义准则 病人自主性准则 提高生命质量准则,医德要求,认识和理解临终病人 尊重临终病人的权利 重视临终病人的生命品质 维护临终病人的生命尊严 同情和关心临终病人的家属,1.脑死亡立法所涉及的伦理问题是什么? 2.你是否赞成安乐死?其伦理依据是什么? 3.在我国临终关怀的特殊伦理意义是什么?,学习思考题,2002年上海安乐死案,死亡控制 延缓死亡 加速死亡 终止生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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