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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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13年6月,主要内容,消防法律法规与百姓日常生活 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内容介绍 公安部39、61、106、107、108、109号令简介 结语,消防法律法规与百姓日常生活,万物皆有法,守法天下安。 法的价值:秩序、自由、平等、正义。 消防法的重要价值取向:安全、和谐。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共享平安幸福生活。,(一)消防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实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号主席令公布,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与消防工作相关的法律还有

2、: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产品质量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等。,(二)消防法规。包括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地方性法规两种。消防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全国范围实施。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消防行政法规,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消防法实施条例,还没有通过。与消防工作有关的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辖区内实施。我省现行的专门性消防法规是河南省消防条例,2010年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自2011年1月1

3、日起施行。,(三)消防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下属部门及相关直属机构制定,在全国范围实施。现行的与消防工作有关的部门规章主要有公安部39、61、106、107、108、109号令等。,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在辖区范围内实施。,(四)消防技术标准。是国家各部委或行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程序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布的,用以规范消防技术领域中人与自然、人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准则或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内

4、容介绍,消防法修订后的重大变化 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一)消防法修订后的重大变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旧行消防法的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消防工作责任主体规定不够全面,责任不够完善和清晰,制约和影响了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适应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需要; 二是对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设置不适应形势需要,计划经济时期包揽式管理的色彩较浓; 三是缺乏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防范火灾风险的规定,不利于发挥市场主体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作用; 四是对违反消防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规定不全,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强

5、制措施,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和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消防法的修订,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总结了消防工作经验并借鉴了国外成熟做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防范火灾风险的市场调节和社会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消防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了消防执法监督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修订后的消防法共7章74条,其主要修订变化内容是: 1、确定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2、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消防安全主体

6、的法定责任。 一是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立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责任。 二是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 三是明确和完善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的具体职责。 四是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负责。 五是明确了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职责。,3、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时常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的规律、特点修订后的消防法对消防监督

7、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 一是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制度和消防验收制度,以及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二是加强了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 三是明确了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四是

8、在明确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的同时,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或的消防行政许可。,4、加强了农村消防工作。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修订后的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5、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的要求,为规范和促进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修订后的消防法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

9、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6、加强了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的需要,修订后的消防法在总则中明确消防法立法的目的之一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并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应急救援建设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7、加大了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防法取消了一些行政处罚限期改正前置条件,完善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行为,掉正了处罚种类,明确了罚款数额,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拘留

10、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二)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修订后的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任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扽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二是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

11、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三是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

12、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五是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是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是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

13、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三)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一是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是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是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四是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五是任何人

14、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公安部39、61、106、107、108、109号令简介,(一)公安部39号令简介。39号令即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发布实行。顾名思义,39号令主要是规范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一个行政规章,共23条。第二条对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作出了界定: 1、影剧院、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第六条 公众聚焦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

15、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十三条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第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制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

16、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二)公安部61号令简介。61号令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个规章是专门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行为的规范性文件。61号令共有8章48条,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消防档案、奖惩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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