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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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篇一:关于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我国现在建设的重点之一,而社会主 义新农村的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确切,更真实地了解当前农村法治建设情况,我本着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提高运用学科理论观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社会科学源于、服务于社会为目的,对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伯乐街镇崇福集村进行了走访调查,较全面地掌握了该村的村委工作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及社会保障落实情况,以及村民的法律观念和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并

2、据此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建议和方案。 关键词:家庭势力强大 女性参与民主政治少 外出打工者权力缺失 社会保障实施不好 社会治安不稳定 法律意识薄弱 老人赡养问题 引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问题是国家的重要任务,农村法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农村法治建设情况,我于2010年2月对崇福集村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本村社会治安稳定,但家族势力对村委会的影响较大;女性和外出打工人员基本不参加民主政治;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甚至有部分人不相信法律的正义性;老人的赡养问题也越来越成为本村的一个显著问题。 一、崇福集村的法治建设情况 (

3、一)什么是村委会及其作用?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意见。 (二)崇福集村的村委现状 1、村委会的内部状况 在村委办公室,我们看到了村委的成员名单:李景来、李景泉、李景良、李景安、李景生。由此名单我们不难看出家族势力对村委的影响非常大,并且均为男性(据当地老人张贵之讲“从未有一位女性当过村官,村里的女性也从不会过问村委的事,那些都是外头人(即家里男人)的事情”)。这些成员的学历都成为高中,其中,

4、李兆来、李景良两人为党员。 2、崇福集村村委工作情况及作用 本村的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都有村委会经办的;村里的重大事务的决定,村委会先征求村民意见,依从少数服从多数、尊重少数的原则;村委对村民的社会保障的实施也很重视,村民赵刚诉说了自己的故事:赵刚从小父母双亡,靠捡破烂为生,后来娶了一个被别人称为“傻子”的女人,生下了一男一女。儿子和女都很争气,学习成绩都很优异,考虑到他们的家境和成绩,决定免除兄妹两人的学杂费,以减轻赵刚的负担。但是人有情天无情,一场大火烧光了赵刚一家的所有家当。就在他百般无奈、深痛焦虑的时候,村委会对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但号召村民们捐钱捐物,还为赵刚一家办理了低保户、申请了贫

5、困生奖学金。在村委会的管理下,村里的社会治安很好,村民的满意度很高。 但本村村委也存在一些工作漏洞。比如村民间发生矛盾后,常以吵架或打架的方式解决,村委却很少过问;还有就是老人赡养问题很大(基本上是因为无儿无女或子女婚后很少问及老人,但后者占多数),而村委却一直没有去解决这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三)村民心目中的法律 据调查,多数村民认为现在的法律不健全,不到位,因为村里曾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犯罪人王春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刑5年;恰好邻村也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二犯罪人却以同王春的罪被判刑10年。村民们表示这种事情非常不可理解。也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人情重”。即说现在的法律还算健全,但是人情太重,导

6、致司法机关在履行工作时因个人感情而出现差别。所以,持这两种观点的村民都说自己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同时,村民们也不否认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作用的。比如法律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解决“人情重”的问题,像上面的事例,如果村民上访,不但可以使公民得到平等的待遇,还可以使那些以权谋私的高官落马,受到法律的惩罚,防止“人情”的蔓延。 二、崇福集村法治建设落后的原因 1、村民法律意识薄弱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原因。由于本村村民受程度低,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也就不强。 2、法律应用过程中“人情重”,使部分村民对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了怀疑,而不愿去接触法律,并表示自己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会选

7、择使用法律去解决问题。 3、村委对法律和上级决策的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的走访调查,本村村委除了在墙上张贴了一幅漫画式的防火防盗瓷砖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关于法律知识和上级决策及精神的宣传。 4、现在的法律不健全,民告官的代价太大,导致村民在与村委发生矛盾时,只能与其吵一次后不了了之,也导致80%以上的村官说出“你去告吧”之类的话,这更加使有些村民认为“法是保官而非保民的”。5、低保本是国家在再分配中对低收入者照顾的政策,但是现在的低保名额多半被中等或高收入阶层占据,使得更多的村民不愿去过问法律问题。 三、解决目前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和方法 1、加强宣传法律力度,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只有提高村民的法律意

8、识,才能从根本上进行法治建设。 2、建立健全法律及法律监督制度,以解决“人情重”的问题,恢复项目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信心。 3、提出孔子的伦理道德价值观,讲求“仁义礼智信忠孝节悌”赡养老人,从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关心老人。 4、政府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格低保批准,社会保障完好实施,使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5、村民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法律行为能力,提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 6、村民自治委员会要认真为村民服务,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的监督;减少家族势力对村委的影响,保护妇女和外出打工人员的民主政治权利。篇二:推进城乡一体

9、化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11-10-411:46:0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 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 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

10、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fROm Http:/wwW.yBASk.Com/FaNWEN/fw

11、/201110/298063.HTMl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

12、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 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

13、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

14、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frOm hTTp:/WWw.YbASK.coM/fAnWen/FW/201110/298063.hTmL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

15、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 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

16、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 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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