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第七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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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企业会计,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二节 票据贴现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按贷款经营属 性,自营贷款,委托贷款,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贷款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贷款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抵债资产,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商业银行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该科目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一、贷款业务概述,(三)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1贷款的确认与计量,(1)贷款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2)贷款的后续计量与终止确认,2贷款持有期间利息收入的确认,3贷款的减值与收回,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不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其会计核算方式有多种。这里着重介绍逐笔核贷核算方式。 所谓逐笔核

3、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银行信贷部门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贷款利息一般由银行按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借:贷款信用贷款户 (本金) (贷款的合同本金) 借或贷:贷款信用贷款户 (利息调整)(借、贷方差额)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实际支付的金额),(一)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需要用款时,填写借款凭证,经银行审批并审查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

4、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会计分录为:,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例题,银行2015年8月1日发放一笔贷款给A厂,金额为100 000元,期限为半年,利率为5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到期日,该企业活期户头有足额资金。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2015年8月1日 借:贷款本金A厂 100 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 100 000,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信用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贷款的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即按贷款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

5、已偿还的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各期利息收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信用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6、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户 借或贷: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信用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贷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其计算公式为:,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三)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1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在贷款到期日或提前, 借款人签发转账支票并填写还款凭证。银行审核无误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一联,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借:吸

7、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客户归还的金额) 贷:应收利息户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 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 (借贷方差额),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如存在利息调整余额,应同时予以结转。,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2.贷款展期的核算,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中长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 每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为计息利率。 贷

8、款展期无需办理转账手续。,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二、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四)信用贷款核算实例,【例】 【例】 【例】,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担保贷款是指银行以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作为还款保障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依担保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一)保证贷款的核算,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第七章 贷

9、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保证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二)抵押贷款的核算,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应到期归还,一般不得展期。若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有权依法处置其抵押品,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收回贷款本息。,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1. 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借款人将抵押品或抵押品产权证明移

10、交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签发“抵押品保管证”交借款人,并填制借款凭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会计分录为:,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借:贷款抵押贷款户 (本金)(贷款的合同本金) 借或贷: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借、贷方差额)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实际支付的金额),同时,对抵押物进行详细登记,并列入表外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为:,收入:待处理抵押品户,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

11、,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2. 抵押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按抵押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抵押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户 借或贷:贷款抵押贷款户(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

12、,3. 抵押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应主动提交放款收回凭证或转账支票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会计处理与信用贷款相同。其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客户归还的金额) 贷:应收利息户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贷款抵押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 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 (借贷方差额),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如存在利息调整余额,应同时予以结转。,金融企业会计,三、担保贷款的核算,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抵押贷款本息全部收回后,退还抵押品。其会计分录为:,付出:待处理抵押品一一户,(三)质押贷款的核算,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13、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而发放的贷款。其发放与收回的处理与抵押贷款基本相同。质押贷款到期,若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银行可以所得质物的价款收回贷款本息。,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例题,2015年7月1日,开户单位塑料厂申请办理抵押贷款300 000元,审核后办理。 借:抵押贷款塑料厂户 300 000 贷:吸收存款塑料厂户 300 000,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四、贷款减值的核算,(一)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

14、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二)贷款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计算资产负债表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以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该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1.贷款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2.贷款的减值测试,3.贷款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四、贷款减值的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

15、务核算,采用组合方式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模式和数据支持程度,选择合理的方法确认和计量贷款减值损失。比如迁移模型、滚动率模型。,(三)贷款发生减值的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商业银行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应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为:,四、贷款减值的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款损失准备金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客户贷款户,借:贷款贷款户(已减值) 贷:贷款贷款户(本金) 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四)计提减值贷款利息的核算

16、,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减值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四、贷款减值的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其会计分录为:,借:贷款损失准备客户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收入:应收未收利息户,四、贷款减值的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已发生减值的贷款如以后又收到利息,则于收到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贷款贷款户(已减值),金融企业会计,第二篇 商业银行业务核算,(五)减值贷款价值恢复的核算,若减值贷款价值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贷款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会计分录为:,四、贷款减值的核算,第七章 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一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借:贷款损失准备客户贷款户 贷:资产减值损失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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