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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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风电场反违章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 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风电场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适用于风电场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2、引用规范及文件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3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

2、安全行为。3.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3.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3.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4、管理职能4.1 组织机构4.1.1反

3、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场长成员:安监主管、运行主管、值长、点检长。4.1.1.1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4.1.1.2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4.1.1.3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4.1.1.4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4.1.2反违章工作小组及职责组长:安监主管;成员:运行主管、值长。4.1.2.1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安全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4.1.2.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的人、财、物;4.1.2.3协调解决各班组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1.2.4. 检查班

4、值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4.1.2.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4.1.2.6 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4.2.风电场:是现场反装置性违章管理的主管部门。4.3.运行主管负责对本专业的反违章工作检查与考核。4.4. 查禁违章人人有责,安全员负责反违章管理工作。5管理内容5.1总体要求5.1.1设置违章曝光栏,并建立违章档案。做到对违章“曝光、教育、处罚、整改”四同时。张贴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5.1.2各班值对发生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5.2离岗按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第12条执行。5.3反违章奖励规定按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第14条执行。5.4装置性违章:由风电场牵头,安生部门监督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装置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6、考核:6.1反违章考核见附件反违章考核细则6.2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中,如果重复出现装置性违章或一些装置性违章得不到根除,根据情况联责考核点检员100-500元。6.3本办法每年修订一次,解释权归风电场。6.5未尽事宜参考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处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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