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某某集团档案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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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00X-XXX(V1.0)档案管理制度2016-01-03发布 2016-01-03实施 Xxxxxx集团 档案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编 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领导体制、档案机构及其职责1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2第四章档案的整理3第五章档案的保管4第六章档案的鉴定和销毁4第七章档案的利用和保密5第八章附 则5附件1:总部档案工作网络图6附件2:归档章式样6附件3:档案移交清单7附件4:及时归档文件清单8附件5: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9附件6: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总部)15附件7: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式样16附件8:备考表式样17附件9: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式样18附件10:归档

2、文件目录式样19附件11:档案借阅登记表20附件12:档案销毁清册21附件13:档案销毁清册审批表22第二编 文书档案整理细则23一、整理原则23二、释义:23三、整理步骤23第三编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27一、照片档案的整理27二、光盘档案的整理28附件1:声像档案移交清册目录29附件2:照片档案卷内目录30附件3:光盘档案卷内目录31第四编 实物档案管理细则32一、实物档案的归档范围32二、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32三、实物档案的整理32第五编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仅供参考)34一、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34二、人事档案的移交34三、人事档案的整理35四、人事档案的查阅和借用管理35第六编 会计档案管理

3、细则(仅供参考)37一、会计档案的定义37二、会计档案的整理(由会计部门立卷)37三、排架顺序和存放顺序38四、会计档案的移交38五、会计档案的借用、复印管理38六、会计档案的销毁38七、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40附件1:会计档案盒4143第一编 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总部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运营、决策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总部档案是指总部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并具有保存备查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的总和。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记录公司历史,提供参考依据,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总部把档案工作纳入

4、公司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第四条 总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的档案工作。第二章 领导体制、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总部设综合档案室,归属于综合部,既是总部档案的保管中心,又是总部档案工作的业务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第七条 综合档案室的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 建立健全总部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三) 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四) 对总部各职能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工作进行指

5、导。(五) 组织分公司档案人员的培训。(六) 负责总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编目、保管工作。(七) 开展档案提供利用工作。第八条 总部各职能部门设置兼职档案员。兼职档案员的职责:(一) 负责所属部门日常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二) 负责所属部门日常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三) 按规定时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四) 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第九条 总部各职能部门必须指定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文件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并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各高层领导的文件由其秘书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并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总部所有员工必须将自己处理完毕的档案

6、及时向本部门兼职档案员移交,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占为私有。(一)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外出参加完重要活动后的会议纪要、合同等文件要及时向秘书或部门兼职档案员移交。(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要主动收集部门的文件。(三)一项重大活动结束后,由承办部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相关文件。第十条 归档范围(一)总裁办、综合部、信息部、企业部、安全部、业务部、投资部、内控部、法律部、资金部、财务部及人力部共14个部门的行政类档案。(二)和上述档案配套的各种载体的档案(包括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三)财务部和人力部形成的为专业档案,具体归档参见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参考)和会计档案管理细则(参考),暂由各

7、部门自行保管和存档。(四)其他相关部门的归档范围详见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十一条 归档时间(一)总部综合部、信息部、业务部、企业部、安全部及投资部,内控部,投资部,法律部及各高层领导的每季度的档案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档案室移交。(二)牵涉及国际业务部的合同、信用证等在完成所签合同后于半年一次向档案室移交。(三)总部的声像档案(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和实物档案(荣誉品、纪念品等)在产生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归档。(四)凡能电子化的档案,电子文件必须随其对应的文件材料一起归档。(五)各部门的部分重要文件需及时移交综合档案室,具体见及时归档文件清单。第十二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8、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准确、齐全、完整。(二)归档的文字材料应符合规范,字迹工整,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禁止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铅笔、圆珠笔、彩笔、纯蓝墨水、红色墨水等。(三)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应为原件。(四)电子档案实行双套制,纸质文件和配套的电子文件一起归档,以防电子文件的破坏和损失,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第十三条 归档文件的移交手续(一) 总部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规定的时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二) 移交方填写移交清册目录。(三) 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清点、核对后,在移交清册目录上签字确认。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备查。第四章 档案的整理第十四条

9、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五条 档案整理。总部档案实行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初步整理,综合档案室最终整理的制度。初步整理的步骤:(一)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照不同部门不同文件类别分类,结合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的分类要求,准备若干档案盒,在档案盒的盒脊上用铅笔填写“年度”、“机构(问题)”的内容。具体地“年度”栏位填写文件的生成年度,如“2007”“2008”。“机构(问题)”填写部门名称或简称及文件的类别,部门和文件类别之间用“-”隔开,如“企管部-合同管理”或用规范化简称。(二) 日常文件处理完毕后,按照文件归档范围和

10、保管期限表所列的归档范围,对文件进行鉴别和剔除,将需要归档的文件放入所属类别的档案盒内,在每件文件的右上角用铅笔编制件号,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从而实现档案的初步整理。(三) 一个季度档案的初步整理完毕移交后,下一个季度的档案属于同一类的接着上一个季度的顺序编号,新加类别的从“1”开始编号。初步整理需使档案按类分盒装好,并有对应的归档文件目录。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综合档案室有权退回档案,要求各部门重新整理。第十六条 综合档案室于次年6月底完成当年档案的最终整理。档案最终整理方法见文书档案整理细则。第五章 档案的保管第十七条 总部的档案装具为档案柜,待形成规模后,设立档案库房。第十八条 存放档案的排

11、架方法为自上而下,从左至右,整齐排放,便于查找。第十九条 保持档案装具的清洁卫生,做到防尘、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虫、防鼠,保护档案安全。保持适当的温度(16-26为宜)和适当的湿度(相对湿度45-60%为宜)。第二十条 档案库房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第二十一条 档案工作人员严守档案信息内容安全,防止档案信息泄密。第六章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第二十二条 鉴定销毁的原则(一)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二) 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第二十三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二种,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第二十四条 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档案室组

12、成鉴定小组。第二十五条 综合档案室列出超过档案保管期限的档案清单,按照档案类别报送各相关所属部门、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对超过档案保管期限的档案批示档案销毁意见。第二十六条 经过鉴定,对确定已经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由综合档案室编制销毁清册,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最终审批后,进行销毁。第二十七条 销毁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各部门派一名兼职档案人员负责监销。销毁完毕,销毁人和监销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清册作为永久卷保存。第二十八条 不在归档范围之列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由各部门自行保管,保管2年后(具体时间可以征询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及

1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进行销毁。第七章 档案的利用和保密第二十九条 总部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综合档案室查阅、借阅档案,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第三十条 总部内部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借阅档案时,进行借阅登记后可进行借阅。借阅限三日内归还,需延续借阅时,需办理续借手续。第三十一条 查阅或借阅秘密、机密档案,需文件形成部门的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或借阅。查阅或借阅绝密档案需经副总裁或执行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或借阅。第三十二条 所借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损坏、拆散、剪贴,更不得丢失、泄密。如有其他人员借阅同一档案,必须向档案室登记后,方可借阅,不得私自授受。第三十三条 档案的归还,需当

14、面核对点清和办理归还手续。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人员调离、离职前,须将所借的档案如数归还综合档案室,办理归还手续。第三十五条 借阅公司绝密、机密档案的内部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在保管和复制方面要严加防范和控制。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使用频繁和重要的档案资料采用科学手段,实现电脑网络化管理,借阅人员用完之后应及时删除。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标准由总部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标准未尽完善之处,由总部综合档案室按实际需要做出修订。附件1:总部档案工作网络图企业管理总监综合部项目公司总经理综合档案室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兼职档案员各项目公司综合部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附件2:归档章式样附件3:档案移交清单档案移交清单部门名称/分公司名称:序号类名/案卷题名所属年度卷数文件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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