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应掌握的外贸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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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代从业人员应掌握的对外贸易基础知识,本章要点:,(1) 常用的贸易术语及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 (2) 向商检局办理报检的程序; (3)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4) 托收业务的特点; (5) 信用证业务的特点; (6) 进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导入案例】内陆地区产品出口中贸易术语的选择,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

2、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 事后,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又向承运人就有关损失提出索赔。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

3、赔50,理由是自己只承担一部分责任,主要是由于出口方修改单证耽误时间;但对于货价损失不予理赔,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3个月后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 出口商遭受巨额损失的原因何在?内陆地区出口商品应选用何种贸易术语对出口商较为有利?,一、常用的贸易术语及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贸易术语:,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为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它是用简短的概念和英文缩写来表示有关责任、费用、风险的划分和货物所有权转移

4、界限的专门术语。 由于国际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形成对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影响了贸易的顺利进行。因此,一些国际组织和权威机构经过长期努力制定了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使国际贸易界有章可循。,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2000通则),其中2000通则是当今世界各国应用最广、影响范围最大的一个。,2000通则的13种贸易术语,见书本。,各组术语的特点:,(1) E组的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和风险最小的。他只需在商品的产地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就算完成了交货任务。 (2) F组的三种贸易术语

5、(FCA、FAS、FOB)虽然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风险划分界限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均由买方办理运输并承担主运费,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以F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3) C组的四种贸易术语(CFR、CIF、CPT、CIP)虽然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风险划分界限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由卖方办理运输并承担主运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这些术语达成的交易,风险都是在出口国交货地点转移给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害或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此C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与费用划分相分离。这是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各组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以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4) D组术语

6、包括DAF、DES、DEQ、DDU、DDP,采用该组术语,卖方的交货地点已经延伸到进口国(DAF为两国边境)。按照D组术语成交,卖方要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运到进口国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才算完成交货义务。以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它是卖方承担风险、责任、费用最大的一组术语,因此,其成交价格也是最高的。,二、进出口商品检验,贸易合同中常见的检验条款:,检验条款的核心内容就是对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的确定。目前在国际贸易中,有关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 在出口国检验,包括产地(工厂)检验和装船前(时)检验两种方式。在出口国检验,实际上排除了买方

7、对品质、数(重)量提出异议的权利。可以使卖方免于承担商品在运输途中品质发生变化的风险,因此对卖方较为有利,而对买方不利。 2) 在进口国检验,包括目的港(地)检验和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两种方式。在进口国检验,卖方承担了货物在运输途中品质变化的风险,因此对卖方不太有利。 3)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该方法是对在进口国检验和在出口国检验两种方法的折衷调和,比较方便而且公平合理,所以被从事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广泛采纳,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也基本上采纳了这一做法。 4) 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该方法是为了缓和双方在商检问题上的矛盾,在大宗商品交易中经常采用。,我国商品检验

8、机构及其主要任务,我国主管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工作的最高行政执法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其主要任务是:第一,法定检验,即专业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令法规,对进出口货物执行强制性检验或检疫。第二,监督管理,即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有关部门及认可的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第三,进出口商品鉴定,即鉴定业务是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或国内外有关单位的委托,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鉴定,签发鉴定证书。鉴定业务不同于法定检验,不具有强制性。,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的程序,1) 报检 进出口报检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分为

9、出口报检和进口报检。 (1) 出口报检手续 凡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应由发货人(或货代)填写“出口检验申请单”。每份“出口检验申请单”仅限填报一个合同、一份信用证的商品,对同一合同、同一信用证,但标记号码不同者,应分别填写。报检一般在货物发运前7-10天,鲜货则应在发运前3-10天提出。如申请单位不在商检部门所在地,应在发运前的10-15天报检。 (2) 进口报检手续 凡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必须持“进口到货通知单”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登记,由商检机构在进口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的印章,海关凭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而后,收货人(或货代)必须在规定的检验地点和规定的期限

10、内(一般在货物到达报验地点三天内,最晚不得少于1/3对外索赔的有效期时间),填写“进口检验申请单”办理报检。报检后,如果发现申报单填写有误或客户修改信用证使货物数量、规格有变动时,可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更改申请书”,并填写更改事项和原因。,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的程序,2) 抽样 商检机构接受报验后,需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根据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从整批商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样品,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品质。 3) 检验 商检机构根据抽样和现场检验记录,确定检验项目,仔细核对合同及信用证对品质

11、、规格、包装的规定,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检验。,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的程序,4) 签证 商检机构的签证期限,对出口商品一般控制在10个工作日,对进口商品一般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也是向银行办理议付和对外索赔的重要单据之一。如证书上所列项目或检验结果与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不符,银行将拒绝议付,买方拒收货物,卖方拒赔。因此,证书上的证题要说明严谨,论证周密。 商检证书一般只签发一份正本,个别情况可签发两份正本,但要在重本上注明“本证书系号证书正本之重本”。商检证书的出证日期应在提单之前,最迟与提单日期相同,但也不能过早于提单日期,以防止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拒付。,进出口商

12、品的复检与免检,1) 进出口商品的复检 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因各种原因需进行第二次检验时称复检。 申请复检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天内提出并填写复检申请表,还应随附有关单证,同时报检人须对原商品的包装、铅封、质量、数量、标志保持原检验时的状态,不得动用、更换。报检人如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可自收到复检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检。 2) 进出口商品的免检 依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凡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产品,可予免检。凡要求免检的商品,应由申请人向商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免检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件,经商检部门批准后发给申请人免检证书并予公布,免检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三

1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保险险别,在我国对外贸易中,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保险,一般都采用中国保险条款(CIC)。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包括海洋、陆上、航空及邮包等四种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条款。,1)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险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损失的承保范围,它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履行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也是保险人承保责任大小和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多少的依据。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很多,概括起来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大类。 (1) 基本险别 根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基本险别中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2) 附加险别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种类繁多,归纳起来可分为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

14、加险。一般附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热受潮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能在投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特别附加险包括战争险、战争险的附加费用和罢工险等。 (3) 保险责任起讫 在正常情况下为“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即从被保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如因故货物未进入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60天为限。如在上述60天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

15、地时,则于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2)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其承保的责任范围如下: (1) 陆运险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2) 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霉变、串味、玷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

16、 (3) 保险责任起讫 也是“仓至仓”,如未进仓,以到达最后卸载车站满60天为限。,3)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1)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运水渍险大体相同。航空运输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之责。 (2) 保险责任起讫 也是“仓至仓”,如未进仓,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地卸离飞机后30天为止。,4) 邮件包裹保险,(1) 邮政包裹保险是承保邮包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邮政保险包括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两种基本险别。 (2) 保险责任起讫 自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至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交至收件人的处所,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二)除外责任,1)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其承保范围内的海上危险造成的货损,负赔偿责任。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付: (1) 被保险人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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