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除颤器及伴随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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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采公G(2020)XZGX001项目名称:除颤器及伴随服务采购 采 购 人:新沂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二O二O年六月新沂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除颤器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1新沂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除颤器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对新沂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除颤器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除颤器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新采公G(2020)XZGX00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北

3、京时间下午15:00 。2.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3.开标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夏梦娇 电话:0516-85936356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1588室六、采购人1.名称:新沂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2.地址:新沂市北京路13号(新沂市第一中学南门对面院内)3.联系方法:胡主任4

4、.采购项目联系人:18121778168七、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1588室 3.联系方法:0516-85936356 4.采购项目联系人:夏梦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采购人1.1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 采购方式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4.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采购人委

5、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支付代理服务费。二、招标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七章

6、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9.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0. 样品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1.2投标有效期: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2. 招标文件售价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3.1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4.1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14.2 现场

7、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3 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6.

8、终止招标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7.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投标18. 投标人18.1 投标人,是指投标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8.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8.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 投标文件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投标。19.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3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4 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5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9.7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

10、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9.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 投标报价要求2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详细列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并编写详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的平均价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20.2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费用,以及所购产品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和货物发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资料和技术配合费、技术服务费、设计联络会费用、装车费、

11、运费、卸车费、包装费等)。20.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20.4 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0.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为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交付价格,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20.6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0.7 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 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1 投标保证金交纳: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2 退还方式: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内容履约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无息)。21.3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投标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投标人恶意投诉并查无实据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4 投标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有规定情形除外。21.5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

13、交投标保证金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2.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3. 分包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2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

14、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24.1、24.2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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