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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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的融资方式“托收”是银行根据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2)或者凭付款及/或交出单据,或者(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在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 托收出口押汇(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d)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是托收行买入出口商开具的托收跟单汇票及/或装运单据。做法是:货物装运出口后,出口商开具跟单汇票,连同全套装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其收款,同时向托收行申请做出口押汇以融通资金。托收行则根据进口商(付款人)的资信、单据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出口商(出票人)的信用状况等作出是否同

2、意买入的判断。如果无不良情况而决定买入,则扣除汇票自买单日至到期日的利息、手续费,将净款付给出口商。托收行成为跟单汇票的持有人。等待代收行收到进口商付款汇回归还托收行的垫款。托收出口押汇的特点是:托收行贷款后,即成为出口商的债权人,取得了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质权,如果托收遭到进口商的拒付,可向出口商索回贷款。如果无法索回贷款,银行有权根据跟单汇票处理货物。尽管如此,总还有一小部分托收押汇贷款因遭到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又无力还贷款而难以收回,使托收行处于被动局面。所以银行一般不愿意做出口押汇,除非代收行担保托收汇票的付款,把商业信用转为银行信用;或者在出口商资信极好、进口商也是国外一家信誉卓著的大公

3、司的情况下,才愿意承做这项业务。2、 贷款(Advance against Collection)托收项下贷款是指出口商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托收行发放低于托收金额的贷款,等待到期日还贷。这相当于以部分贷款续做押汇,但与押汇还有不同。3、 使用融资汇票贴现融资(Accommodating Bills for Discount)是出口商事先与托收银行订立承兑信用额度协议,从而在托收货款时利用融资汇票来做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这里的所谓“融通汇票”,是指出口商在托收货款时,用在途货物提单及商业汇票作抵押,专为融资而开立的一张以托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其金额须低于托收金额,付款期限须迟于托收款的预计收妥期限。此汇票经托收行承兑后即可向贴现市场贴现以得到资金融通。托收行作为融资汇票的承兑人,将来以收到的托收款项来偿还融资汇票的票款,在汇票到期时付款给持票人(贴现银行)收回该融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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