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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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 苏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认 定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小 组 文 件苏高企协20081号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级高新园区管委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08172号,以下简 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 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为做好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一、申报范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国家级高新园区内)注册一年以上,2007年以前(含)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且目前仍处于原认定有效期内的企业。国家级高新园区内参加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不在第一批预认定名单内的企业,可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要求,自愿重新准备材料再次申报。二、申报条件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三、申报材料(一)材料内容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

3、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3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编制要求1申报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2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3材料装订顺序为:(1)总目录;(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4)其他证明材料。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的6项认定条件,归类有关证明材料并按次序逐一进行证明。四、申报程序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 4 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单独提供,不与企业申报材料合订。2、地方初审。省辖市和国家级高新园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分别负责对

5、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及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进行初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意见表(附件1)和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样表在省科技厅网站 下载),并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3注册登记。通过地方初审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企业身份进行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4网上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给协调小组办公室。5报送纸质材料。省辖市科技局及国家级高新园区管委会科技局需正式行文上报材料。上报文件连同辖

6、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及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意见表、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等,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送委托受理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 5 五、其他事项1为切实把握认定条件和标准,提高企业申报材料质量,省辖市和国家级高新园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需认真联合做好对辖区内企业的政策和业务培训。2每家申报企业须交300元专家咨询费用,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园区管委会科技局代收(除南京市)并统一汇至省科技厅指定帐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评 估费(高新技术企业)” 。本地(南京市内)交费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转

7、帐支票。支票不能直接汇入省科技厅工行基本户,由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收取,统一交财政专户。户 名:江苏省科技厅开 户 行:工行成办帐 号:4301010809001213234项目代码:103042898(高新企业)3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人:马鸣川电 话:02583212790、83359254(FAX)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孙杰 孙逊电 话:02585485926、85485928(FAX)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意见表 6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7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审

8、查意见表年 月 日申 报 企 业 名 称所 在 县 (市 、区 )或国 家 级 高 新 区1 申 报 材 料 是 否 完 整2 申 报 材 料 是 否 真 实3 申 报 企 业 有 无 重 大 安 全 、质 量 事 故4 申 报 企 业 有 无 环 境 等 违 法 、违 规 行为 ,受 到 有 关 部 门 处 罚5 申 报 企 业 有 无 不 良 信 用6 申 报 企 业 有 无 偷 、骗 税 行 为 记 录审 查 内 容7 申 报 企 业 是 否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的高 新 技 术 领 域需 要 特 殊 说 明 的 审查 内 容审 查 意 见(省 辖 市 或 国 家 级 高 新 园 区 科 技 、财 政 、税 务 部 门 公 章 ) 8 主题词:高新技术 企业 认定 申报 通知抄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2008年 7月 31日 印 发 9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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