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电气施工图审查要点慨述教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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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 二、电气审查要点内容 三、节能及绿建审查内容,目 录,(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审查内容 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s条) 非强制条条文(以下简称非强条) 法规(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内容 淘汰或禁用及限用建材的情况 设计文件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 详勘是否审查且合格,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3、问题处理原则 不符合强条或违反法规的必须修改,否则不能通过. 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应有充分依据,依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 4、例外(但需审定、备案):部令87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2、强

2、条未列出,祥见相关标准。 这是为了适应强条内容和数量不断变化的情况。 3、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不得使用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产品 地方政府出台的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例如: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切实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设计工作的通知消监字2011454号规定: 在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设计时,应从严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1.4.4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例如:2007年4约1日施行的北京市政府令176号北京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第

3、十三条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例如:京建发2010326号“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将建筑材料分为推广类、限制类和禁止类。推广类建筑电气产品有LED光源、电子式网络电能表;限制类建筑电气产品有白炽灯、卤素灯;禁止类建筑电气产品有卤粉荧光灯、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4、设计依据应为现行有效版本,切合工程

4、实际。 住建部建质201311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13条 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中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视为无效,不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参考性依据。,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有些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依据是作废的版本;有的本地项目却采用外阜的地方标准;对医疗、中小学校、体育、数据中心、生物实验、人防工程等专门用途的建筑没有选用针对性的标准。这反映出设计人员不重视设计依据、不严谨仔细、对标准版本的最新变化了解不够

5、等问题。 遇到这些问题,审查应予以纠正。,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今年已实施和即将实施的国家、行业标准: (1)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2014.4.1实施; (2)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2014.4.1实施;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2014.5.1实施; (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13,自2014.6.1实施; (5)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自2014.6.1实施; (6)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自2014.7.1实施;,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

6、述,(7)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GB/T50908-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8)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GB50867-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9)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为行业标JGJ/T307-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10)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2013,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11)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GB/T50939-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12)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自2014.10.1实施;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

7、准GB50016-2014, 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5、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叙述的内容。 “审查要点”没有直接引用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因为行业不同、建筑类型不同,设计要求和习惯也不同,有些设计内容不可能完全统一。因此,“审查要点”所列内容为设计深度审查的基本要求。,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些施工图设计文件没有达到“审查要点”的要求。例如: (1)负荷计算不全。 (2)照度及LPD计算值所列的场所偏少。 (3)电气设计总说明过于简单、不完整;设计没有针对性,难以了解电气设计概貌

8、;贯彻标准、规范不明确等。 (4)没有划分用电负荷等级或分级有误。 比如: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这常常被忽视。,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5)建筑物防雷类别需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的,没有提供计算数据。并且依然使用已作废规范的术语,如“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 (6)住宅区内设有消防水泵房的配套公共建筑,如商业、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医疗、健身等场所,一半建筑面积不大,且为多层建筑,用电负荷等级不高。但涉及若能把为区内一类高层住宅服务的消防水泵也化为二、三级负荷来供电那就错了,消防水泵必须按其服务范围内的最高建筑类别来确定负荷等级。,一、施工图审查要

9、点概述,1、建筑节能设计时建筑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建筑节能的设计质量负荷相关标准,本“要点”将建筑、暖通及电气三个专业节能的审查内容专门列为一个章节,并适当扩大了建筑节能的审查范围。除“强条”外,从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选择了一些对节能设计质量影响较大的非强制性条文,并将其逐条列出,作为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的内容。,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2、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由于地域非常强,不适合编制全国统一的绿色建筑审查要点。因此,应当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建建筑标准的要求进行审查。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国家、行业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

10、06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GB/T50908-2013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例如:JGJ/T229-2010 10.5.1 根据建筑的功能、归属等情况,对照明、电梯、空调、给水排水等系统的用电能耗宜进行分项、分区、分户的计量。 例如:湖南及长沙市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地方标准: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CJ005-2010 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004-2010 长沙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DBCJ001-2010,一、施工图审查要点概述,电气专业审查要点以下部分组成: 6.1 工程建

11、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 6.2 设计依据 6.3、6.4 非强制性条文要点 6.5 法规 6.6 设计深度,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概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根本依据是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强条”为必审的内容。,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2000年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第3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第6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强制性标准分为两种形式: 全文强制形式:标准的全

12、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 条文强制形式: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强制性标准的表达方式: 对于全文强制形式的标准,在“标准发布公告”第一段写明“被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或在前言第一段写明“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对于条文强制形式的标准,在“标准发布公告”第一段写明:“其中,第X.X.X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相关条(款)采用黑体印刷。,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条文说明】 火灾自

13、动报警系统均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在是发生火灾时发出警报,其主要目的是在发生火灾时对人员发出警报,警示人员及时疏散。 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警报,对保障人员的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注释】火灾警报器为必设项,不论有无消防广播。,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6.8.2 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条文说明】 由于模块工作电压通常为24V,不应与其他电压等级的设备混装,因此本条规定严禁将模块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不同电压等级的模块一旦混装,将可能相互产生影响,导致系统不能

14、可靠动作,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 条文。 【注释】箱系统图的规范画法应将消防模块画在箱盘(柜)虚线框外。,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6.8.3 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条文说明】 本报警区域额模块只能控制本报警区域的消防设备,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消防设备,以免本报警区域发生火灾后影响其他区域受控设备的动作。 本报警区域的模块一旦同时控制其他区域的消防设备,不仅可能对其他区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将音响本区域的防、灭火效果,是必须避免的,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有些版本较早的工程建设标准(2

15、010年前版本)没有采用黑体字的编制形式,如托儿所、劝儿园建筑设计规、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参考定额司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书中所列的强制性条文来执行。,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随着新版工程建设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强条的内容和数量也在发生变化。为适应这一情况,本“审查要点”是依据2013年10月之前发布的法规和出版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且未将强条列出,施工图审查应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条进行。,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2、相关专业标准中的“强条” 电气审查不仅要注重本专业标准中的强条,还应注重其他专业的标准中,涉及本专业、需要由本专业采取技术措

16、施实现“强条”的内容。,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7.2.10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注释】设计总说明应明确上述要求。 7.4.12条2款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注释】非疏散用门不得设安全出口标志灯。,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0.3.17 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当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该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1.4.2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注释】审图时需留意燃气调压站、燃气表间、燃气锅炉房、直燃机房、厨房热加工间等场所。,二、电气专业审查要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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