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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物业纠纷上诉状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间不时发生矛盾纠纷,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物业纠纷上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上诉人(原审被告): ,性别: 出生: 电话:民族: 职业: 住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xxx北路xx花园x号楼x门底商,法定代表人:杨xx,董事长上诉人因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北民初字第 号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的(xxxx)北民初字第
2、号判决;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并有误(一)原判决“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并以此认为原审原被告之间存在物业服务管理,其认定事实错误。1.xx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虽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没有明确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也没有约定服务起始时间,事后双方也没有任何补充约定。也就是说,合同最根本的条款不具备,合同内容根本就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2.事实上,被上诉人
3、xx物业公司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对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其根本就没有开始服务,更谈不上退出的问题。xx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博德房地产公司同属一个法人代表,其在小区内的工作只是开发商售后服务。xx物业公司只是在业主入住的时候,利用其强势地位迫使业主预交半年物业费(含电梯),而其与业主之间根本就没有交纳物业费及服务开始时间的约定,也没有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其收费属于无权收费,应该予以返还给上诉人。3.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
4、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被上诉人xx物业的进驻既没有通过投标方式,也没有通过经行政部门批准采取协议的方式,显然违法。同时xx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xx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必须向所在地xx区物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而事实上,xx物业根本就没有在物业办备案,其根本就不具备进驻小区服务资格,更谈不上收费权。4.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5、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但是,到今日为止,被上诉人仍然未向本小区业主会移交上述大部分资料及设施(有xx区物业办协调会记录为证),没有履行一个正常物业公司的义务。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该物业公司的信用、责任心很有问题,其根本就没有在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格。5.被上诉人在xx区法院起诉的几十位业主,都是先前起诉开发商以启动电梯的。而对于其他近三百户未起诉开发商的业主,xx物业并没有起诉。从此也能看出,xx物业显然是和博德开发商相勾结,对先前起诉的业主们进行打击报复。(二)原审判决在错判的同时,还出现多次计算错误,暴露了原审判决的及其随意性!1.物业费方面。上诉人入住时,被迫预交了含有电梯的半年物业费 _ 元(0.7元/平米/月),而原审法院是按照0.5元的标准计算的,对于上诉人多出来的0.2元却视而不见,即使按照错判的结果,也给上诉人多计算了_元的物业费。原审法院显然是在完全按照被上诉人的主张计算,丝毫没有进行审查,其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难以令人信服。(function()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