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管理流程再造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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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流 程 图报送材料组卷申请用地审查用地勘测定界、地价评估拟定供地方案集体会审批准公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竣工验收登记发证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批次建设用地及农转用地审批流程图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省批、组卷两套区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局受理后组织会审经市人民政府及市局审查后收取市以上政府费用报省厅批准,转相关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符合预审条件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征地程序流程图申请人提交用地申请受理后组织现场踏查、踏勘未通过审查1. 资料不全2

2、.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年度转用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予受理核实耕保股审核并分配年度农转用指标,组织预审听证,报市局地籍规划处审核,出具预审报告通报分管局长并会同承办股室初审,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农转用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相关供地材料地籍股确定权属、地类,确定权属、地类、面积后报市局地籍处审核测绘中心出具勘测定界图国土局签定征地协议 书耕地保护股组织征收土地听证,拟定建设用地项目“一书三方案”,汇集相关资料组卷报批监察大队经核实出具信访会审责任表报市局法规处审核报县政府同意 报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同意 报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审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耕保股

3、组织实施“两公告一登记”落实安置补偿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图规划圈外农地、部批、组卷四套半区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局组织会审并组卷上报市局经市局审查后收取相关费用报省厅批准,转相关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符合预审条件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临时用地办理流程图(1公顷以下)区批组卷一套;省批组卷两套区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局受理后组织会审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收取政府费用下发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符合预审条件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电话:66503

4、01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程序申请受理当事人直接向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的,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a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b请求的事项和理由(2)、有关证据材料及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

5、意见,起草处理决定书, 报同级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审理认为不应当受理的,7日内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确定案件承办人调查取证调解提出处理意见送达处理决定书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承办人是

6、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应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 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流程图采矿权人纳费登记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采矿权人填报减免申请有管辖权征收机关审核意见采矿权人缴费,月申报同时报有关材料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减免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签署意见征收机关审核、认定纳费金额征收采矿权人矿产资源补偿费 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汇缴后征收机关办理入库

7、减免申报依据:矿场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立案在管辖范围内受理下列案件1、 依法监督检查时发现的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3、其他单位移送处理的4、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处理的5、下级部门报送要求处理或指定下级部门报送处理的6、有关当事人请求处理和其他立案在管辖范围内受理审查1、调查结束后制作违反国土资源行政案件调查报告并将调查结果制作违反国土资源法规行政案件处理审批表报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签署处理意见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告知制作并送达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下列事项:1、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事实、理

8、由或证据2、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诉权、申辩权3、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听证权利复核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结案案件处理或处罚实施完毕后,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报告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形成违反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归档保存申请1、在举行听证会七日前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时间,地点2、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与听证,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听证1、主持人宣布开会2、

9、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及作出处罚的决定的理由3、当事人或其他代理人作证或申辩4、主持人询问5、当事人或其他代理人最后陈诉听证结束1、当事人审核听证会笔录并签名盖章2、主持人制作听证会报告书复议、应诉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按复议应诉程序进行申请1、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对公民罚款1000元以上,对个体经营者罚款为2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罚款10000元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2、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在三日内有权要求听证调查1、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3、当事人或有

10、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不利阻挠4、询问、勘验鉴定就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5、确定在立案处理过程中违法行为仍在持续时可制作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1、机关负责人审查有关材料,作出处理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集体讨论决定2、在立案后60天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1、当事人应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3、当场收缴罚款的,须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作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4、逾期不履行的可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重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业务咨询电话:6650301 内部监督电话:66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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