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投标拆迁评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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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北京地铁亦庄线工程(通州段)拆迁评估项目招 标 文 件工程名称:北京地铁亦庄线工程(通州段)拆迁评估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亦庄轻轨工程通州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发出日期: 2008 年09月 35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拆迁评估工作的范围和要求第四部分 投标函第五部分 委托拆迁评估合同第六部分 法人代表授权书第七部分 有关资料和图纸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 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亦庄轻轨工程通州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北京地铁亦

2、庄线工程(通州段)拆迁评估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来完成本项目。1、 招标内容:投标人将承担如下工作内容:北京地铁亦庄线工程(通州段)的拆迁评估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资金来源:业主自筹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09月15日2008年09月17日每天9:0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9号509室标书价格:每套300元。购买时请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委托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标前会时间及地点:时间:2008年09月17日9:00地点:北京市通

3、州区车站路东方饭店北楼5、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08年10月07日 9:30地 点:另行通知。电 话: 传 真:联系人: 6、评标时间及地点:时 间:2008年10月07日10:00地 点: 同开标地点7、招标人:亦庄轻轨工程通州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东方饭店北楼 电 话:010-808801968、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9号509室邮 编:100070电 话:010-86651997 13601371703传 真:010-67536848E-mail: cgc-联系人: 二OO八年九月 第二部分 投

4、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 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北京地铁亦庄线工程(通州段)拆迁评估项目 1.2 拆迁地点:北京地铁亦庄线工程(通州段)。1.3 本标段拆迁范围:北京地铁亦庄线工程(通州段)次渠南站、次渠站、亦庄站、车辆段及联结线、部分线路需涉及的拆迁部分。具体以规划部门审批的范围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9号509室邮 编:100070电 话:010-86651997 13601371703传 真:010-67536848E-mail: cgc-联系人: 2、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3、 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4.1应当

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4.2应具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4.3须提供证明其评估资格及拆迁评估业绩的相关资料。 4.4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近三年承接的拆迁评估项目无因违规操作而导致集体上访。 4.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参与过两个以上与本拆迁评估项目同等规模的工作经验并具有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放的房地产估价师或评估员上岗证书。 4.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能力和专业人员。4、 现场踏勘 5.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明确的拆迁评估范围,自行对拆迁评估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5.2

6、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及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5.3投标人不得因踏勘现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投标人应仔细踏勘拆迁评估现场,作为经验丰富的拆迁项目评估企业应充分考虑到拆迁现场各种影响报价变化的因素,并在报价中得以充分体现。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以未详尽了解拆迁现场情况为由而对报价提出的调增。5、 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 标 文 件6、 招标文件的组

7、成及有关说明 7.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有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开标前15日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因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可能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8、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投标邀请中已明确)。8、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到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上述往来函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

9、件的编制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1.1投标函(投标函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11.1.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11.1.3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11.1.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由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1.1.5荣誉证书(复印件)。11.1.6近

10、三年的拆迁评估业务量及主要业绩。11.1.7拟派本拆迁评估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履历及主要业绩。11.1.8入户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结构、实施方案及时间表。11.1.9拆迁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实施方案及时间表。11.1.10拆迁评估文件归档方案及措施。11.1.11根据本市房屋拆迁评估收费规定愿意接受的拆迁评估服务费取费标准。11.1.12投标情况一览表。11.1.13公司基本情况说明。11.1.14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文件。 11.2上述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1、 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

11、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照北京市有关收费的办法,并参照市场情况综合确定,对所投标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拆迁评估工作的全部费用。 13.2本项目拆迁评估工作中未能由中标人实施的评估部分,应从中标价中核减。 13.3本次招标只准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报价。13、 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币种为人民币。14、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未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报送始,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委托拆迁合同书止;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

12、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3日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6.1投标保证金16.1.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在开标前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16.1.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支付。16.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无息退还。16.1.4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2.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16.2.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签约。16、 投标文件的份

13、数及签署 17.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全套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封面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有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

14、表、正本和所有副本及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开标一览表”、“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18.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编,以便本须知第21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招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的,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法人代表印章。18、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邀请书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邀请的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1、 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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