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五: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38594388 上传时间:2020-07-16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五: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五: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五: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五: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仅供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第条原为:“”。现修改为:“”。二、第条原为:“”。现修改为:“”。XXXX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0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5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