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龙山宾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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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类别编号: 合同归档编号: 山河屯林业局龙山宾馆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合同编号: 项 目 名 称: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合同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山河屯林业局龙山宾馆装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山河屯林业局局址 13承包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1 4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提供装饰装修

2、材料明细表) 15工程质量: 合格 16工程期限 100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施工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23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4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

3、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3条 乙方工作31开工前 天,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32开工前 天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后按月、周提供月、周进度计划。3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

4、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项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点。3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由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

5、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 工程变更 5.1 合同签定后,甲乙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百分之十赔付对方违约金。5.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设计师或巡减员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商均无效。发生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1、增减合同总约

6、定的工程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更改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5.3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发生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

7、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第6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6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 原建筑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中期分项验收 (4)、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6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

8、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6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害,其返工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6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予验收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7 工程竣工验收后_天内乙方应无条件撤场交付甲方使

9、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及支付尾款。第7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付款进度付款百分比金额1合同签订进场开工三天内¥ 元2泥水工结束,木工材料进场前¥ 元3木工结束,油工进场前¥ 元4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时付至结算金额的¥ 元5保质责任期满¥ 元7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报告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30天内审查完毕,乙方提供资料不全或者双方有争议的,期限顺延;在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完毕后 天内,双方在资料审查无异议的情况下,甲方结清工程总价 %尾款。第8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乙方负责采购的

10、材料、设备,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82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合同附件,全国品牌的按要求采购,地方品牌的按相关参数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如发现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货并按此材料设备的10倍市场价格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第9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 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

11、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10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10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102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103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0.4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况的需延期开工、停建或缓建由双方协商确定。第11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另行协商)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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