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8253312 上传时间:2020-07-14 格式:DOCX 页数:92 大小:77.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_第3页
第3页 / 共92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_第4页
第4页 / 共92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_第5页
第5页 / 共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9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1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引(用于纳税人)目 录第一部分 税务登记7一、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7二、设立登记(个体经营)8三、设立登记(自然人)8四、设立登记(临时经营)10五、重新税务登记12六、变更登记12七、停业登记13八、复业登记13九、注销登记13十、外籍和港、澳、台人员注销登记14十一、扣缴义务人登记14十二、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15十三、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5十四、遗失税务证件报告及证件重新发放16十五、存款账户账号报告16十六、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17十七、纳税人跨区(县)迁出18十八、纳税人跨区(县)迁入18第二部分 发票管理19一、发票的领购19(一)货运发票的领

2、购19(二)建安发票的领购21(三)其它发票的领购22(四)发票用量、版别的调整24二、发票缴销24三、发票丢失、被盗25四、税务机关代开发票27(一)货运发票27(二)建筑业发票28(三)其它发票29五、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兑奖31(一)消费者兑奖31(二)垫付兑奖的饮食业经营者领取垫付奖金32六、建筑业项目登记32七、冠名发票的管理33第三部分 认定和证明管理34一、网上纳税申报方式核定审批34二、网上纳税申报方式注销审批35三、网上纳税申报方式变更审批35四、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36五、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36六、税务认定资格年审37七、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37八、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38九、纳税证明39十、中国居民身份证明39第四部分 税收优惠管理41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41(一)减免类型及需报送资料41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41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42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3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43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4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57、企业资

4、源综合利用,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468、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479、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4810、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481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品)生产企业4912、国债利息收入491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91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501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116、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5117、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5218、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5

5、319、固定资产加速折旧5420、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的税额5421、证券投资基金取得收入552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623、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政策5624、清洁发展机制政策57(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57二、营业税部分57(一)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收入57(二)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58(三)教育劳务59(四)残疾人从事服务业59(五)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61三、个人所得税61(一)个人住房转让所得61(二)残疾、孤老、烈属人员62(三)见义勇为奖金63(四)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64四、耕地占用税65

6、五、房产税66六、土地使用税66七、土地增值税67八、车船税68九、契税69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74十一、军转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76第五部分 申报征收79一、定期定额户定额执行期结束后纳税申报79二、营业税纳税申报80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80四、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81五、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季(月)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83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83七、财务会计报表报送84八、扣缴义务人申报85九、委托代征申报85十、延期申报申请86十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87十二、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87十三、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

7、产报告88十四、退税审批(出口退税除外)89十五、外轮代理人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90第六部分 纳税担保申请91第一部分 税务登记一、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一)适用范围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房产、土地信息资料: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

8、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涉及改组改制的,提供相应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9、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均一式两份,国、地税各一份。(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二、设立登记(个体经营)(一)适用范围本涉税事项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纳税人);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

9、房产、土地信息资料: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的不提供);5、业主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均一式两份国、地税各一份。(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三、设立登记(自然人)(一)适用范围适用出租房屋的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

10、,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登记管理。(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个人出租房屋(1)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主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委托书;(5)开具发票申请表;(6)自然人登记表;(7)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均一份。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1)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申报);(2)自然人登记表;(3)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登记管理(1)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办理纳税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外籍和港、澳

11、、台人员纳税登记表;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派遣公司单位开具的原始明细工资单(书)(包括奖金、津贴证明资料),或提供派遣公司、单位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出具的证明。对一些国家的纳税义务人,还应提供“海外驻在规定”、“出差规定”等与征税有直接关系的必要证明资料;无派遣单位的外籍人员报送来华前二年在原居住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均一份。(2)履约的外籍人员办理纳税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纳税登记表;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提供的复

12、印资料均一份。(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结。 四、设立登记(临时经营)(一)适用范围: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区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此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内,向项目坐落地区县地方税务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登

13、记表(适用临时纳税人);2、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合同或承包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5、提供房产、土地信息资料: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相应证明;6、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均一式两份国、地税各一份。7、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区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登记除需提供以上第1项、第4项资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企业法人

1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件。五、重新税务登记(一)适用范围对已经税务机关批准注销的纳税人由于恢复生产经营,或非正常注销的纳税人又重新纳入管理,对其进行重新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重新税务登记申请登记表2份。(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新的税务登记证。六、变更登记(一)适用范围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2、涉及变动的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供);4、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均一式两份国、地税各一份。(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七、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