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8253145 上传时间:2020-07-1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累进税(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综合所得税基-累进税率制悬赏分:0 - 提问时间2006-6-12 09:08 请大家帮帮忙,这是救命的 提问者: wuxiangpeng - 一级网友推荐答案累进税率即随着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累进税率的确定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采用累进税率时,表现为税额增长速度大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速度。累进税率对于调节纳税人收入,有特殊的作用和效果,所以现代税收制度中,各种所得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累进税率的形式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科简称全累税率,即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量都按其相应等级的累进税

2、率计算征税率。金额累进税率实际上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分等级规定的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它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一般相等。 全额累进税率在调节收入方面,较之比例税率要合理。但是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在两个级距的临界部位会出现税负增加不合理的情况。例如;某甲年收入1000元,适用税率5% 某乙年收入 1001 元;适用税率10。甲应纳税额为50元,乙应纳税额为100.1 元。虽然,乙取得的收入只比甲多1元,而要比甲多纳税50元,税负极不合理。这个问题,要用超额累进税率来解决。2. 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简称超累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的数额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

3、,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超累税率的“超”字,是指征税对象数额超过某一等级时,仅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税。 重庆房产税方案已上报 拟采用“累进税率制” 房地产门户-搜房网 2010-10-24 12:38:00 来源:中国经营网 我要评论提要根据个人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或将在山城重庆“先行先试”。根据个人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或将在山城重庆“先行先试”。不出意外,中央政府将在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精神进行明确,并在此之后,对重庆、上海两地的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方案进

4、行批复。 据了解,重庆市目前上报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试点方案,采用了“套数越多、面积越大”税率逐级提高的累进计税方式,其原理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相同。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启动了对房地产税的会签程序,其中就包含采用累进计税方式的“重庆方案”。尽管有“豪宅税”、“住房奢侈税”等多个不同的称谓,但在目前已经报备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重庆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中(下称“重庆方案”),统一的名称仍是城镇房地产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重庆方案中采用了类似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的征收方式。在这种方式之下,个人被征收

5、房地产税的税率,可能因个人名下拥有住房的套数、面积的不同而不同。在此之前,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曾表示,房地产税可以采用差别税率。而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一直负责1986年版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记者了解到,一旦中央政策明确,重庆在执行试点的过程中,将对个人住宅的套数或者面积划定不同的档次,每超过一个面积或者套数的档次,其征收的税率就会有相应程度的提高,拥有的房产套数越多,面积越大,其最终缴付房地产税的税率,就将越高。根据重庆方案,对于别墅和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宅物业,将首先被直接征收房地产税。同时,对于评估价格超过重庆主城区平均价格三倍以上的住宅,亦将被开征房地产税

6、。在此过程中,依据面积,划定档次,而后依据已划定的档次,逐级调高税率。除此之外,在重庆,如果一人或一户拥有四套及以上住宅,将直接被征收房地产税,并直接课以累进税率。以控制个人或者家庭,占有“过多的、非自住”的住房资源,从而实现房产的“去投资化”目的。试点推广在“十一”长假之后启动的三部门会签程序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重庆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将别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征税,直接统一为“对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征税”,并执行“高限税率”,以便操作,并利于监管。而此前,对别墅如何认定的标准,多部门之间一直存在争议,这样的修改,是为避免给操作过程中的“避税”留下空当。“主要的主管部门对于采用累进

7、税率没有争议,”10月20日,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消息人士称,现在主要的问题是,重庆累进征收房地产税的“分档”以及对应的税率如何划分与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官员亦证实了这一说法。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权威专家表示,累进税率符合此前国务院在此轮房地产调控的过程中,提出的住房去投资化、去资本化的总体精神,对于平衡住房资源的分配,确有作用,因此在几个试点城市中以符合当地的形式进行推广,是完全可能的。4月14日,国务院出台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其中提出“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及至9月29日,“加快研究”被“加快推进”的称谓取代,而上述专家认为,

8、累进税率,完全符合“合理引导”和“调节收益”的精神。记者了解到,上海上报至三部门的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中,虽包含了累进税率的思路,但并未予以强调和明确。对于实际操作中业界认为难度较大的评估值问题,在一定情况下,在试点中可能采用统一划线的简便操作方式,即对不同区域划定评估值的“单位价格底线”,即低于这一底线的按照这一底线计算征税的税基,对于购买价高于这一底线价格的,直接以交易价格计算征税税基。重启房地产保有税制改革一旦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启动,作为长期议题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又将被重新摆上桌面。“当初提出开征房地产税设想的时候,其基本目标并非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只是基于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本身的需要。因为

9、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目前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中,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都有,但财产税中两大主体税种 资产税和房产税却是缺失的。”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刘桓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因此,房地产税作为保有环节税负,在重庆、上海展开试点后,一系列的长期房地产税制改革工作,自然引起关注。参与相关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房产税改革的思路,不仅仅是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征税收的优惠条款,更进一步的改革是倾向于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简化税种,彻底改变目前房地产税制流通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现在还没有考虑落实合

10、并税种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一位官员表示,目前,相关三部门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的房地产税方面,至于归并税种的问题,他个人认为,至少要在个别城市试点经验得到总结,在全国推广之后,方能提上议事日程。刘桓表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关系,永远是存在的。“不仅中国如此,国外也如此。一个好的体制,必须要解决好政府层级之间的收入和它的权限划分问题。这里的核心问题还在于政府权利的划分问题。因为事权决定财权,财权决定着税收的归属,因此税收的整个分配体制在上下级之间分割的问题上,是服从于财权和事权的划分变化的。税收本身归谁所有,这是更高层次的问题。但从税法的角度去看,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11、,是各级政府和纳税人的关系问题。”刘桓说。重庆房产税方案 拟采用“累进税率制” 房客地产 发布时间:2010-10-26 09:03:22 来源:中国经营报(北京) 浏览:4次 【收藏】 【共条评论,我要评论】 复制链接 打印正祥橘郡东方名城优惠三盛托斯卡纳 多重购房优惠等开盘北纬25N二期公开 50亩社区公优惠融侨旗山加推230-310平 最高优惠预约正荣润城三房四房享受一开盘万科金域华府精装房15日公开动态世茂天城最后一批住宅臻园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据悉重庆房产税方案已上报 拟采用“累进税率制” 根据个人拥有房屋

12、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或将在山城重庆“先行先试”。不出意外,中央政府将在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精神进行明确,并在此之后,对重庆、上海两地的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方案进行批复。据了解,重庆市目前上报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试点方案,采用了“套数越多、面积越大” 税率逐级提高的累进计税方式,其原理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相同。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启动了对房地产税的会签程序,其中就包含采用累进计税方式的“重庆方案”。累进税率征收尽管有“豪宅税”、“住房奢侈税”等多个不同的称谓,但在目前已经报备至财

13、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重庆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中(下称“重庆方案”),统一的名称仍是城镇房地产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员证实,重庆方案中采用了类似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的征收方式。在这种方式之下,个人被征收房地产税的税率,可能因个人名下拥有住房的套数、面积的不同而不同。在此之前,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曾表示,房地产税可以采用差别税率。而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一直负责1986年版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记者了解到,一旦中央政策明确,重庆在执行试点的过程中,将对个人住宅的套数或者面积划定不同的档次,每超过一个面积或者套数的档次,其征收的税率就会有相应程度的提高,拥有的

14、房产套数越多,面积越大,其最终缴付房地产税的税率,就将越高。根据重庆方案,对于别墅和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宅物业,将首先被直接征收房地产税。同时,对于评估价格超过重庆主城区平均价格三倍以上的住宅,亦将被开征房地产税。在此过程中,依据面积,划定档次,而后依据已划定的档次,逐级调高税率。除此之外,在重庆,如果一人或一户拥有四套及以上住宅,将直接被征收房地产税,并直接课以累进税率。以控制个人或者家庭,占有“过多的、非自住”的住房资源,从而实现房产的“去投资化”目的。房产税不宜操之过急 税基税率要提高可操作性来源:新闻晨报 2010-10-27近段时间,关于房产税的消息漫天飞舞。财政部财政

15、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推出已经是“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无独有偶,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也透露,房产税很可能在明年3月之前推出。鉴于前不久“929”新政中明确提到的“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以及此后部分计划中的试点城市作出的响应,房产税这一公众心目中调控房价的“核武器”,似乎真的就要点火发射了。长期而言,不管是叫作房产税,还是物业税,都属于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一种举措。不过,短期来看,国家的意图更倾向于通过房产税,打压投资投机需求,进而稳定房价。或许,正如有关消息所言,三部委正在会签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文件,部分城市先行试点箭已上弦。然而,在房产税正式推出之前,难道不需要审视一下楼市变化吗?众所周知,“929”新政已将房地产调控史无前例地升级到了“管制”的高度,房贷政策“一刀切”,尤其是限购政策大范围落实,十几个城市齐刷刷地限制居民购房套数。笔者认为,在此严政之下,房地产市场必将降温,限购城市的房价也不得不下跌一些,至少是涨不动了。如果房地产市场重现2008年下半年的深度低迷,房价理性下跌,难道房产税还必须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