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38249208 上传时间:2020-07-14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作规范制度}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三、乡镇卫生监督站设置卫生监督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站”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员2人,由县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考核聘用,由院长任卫生监督站站长,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从行政村卫生室中聘用。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一)乡镇卫生院监督站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

2、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协管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二)村卫生室服务站职责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

3、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五、县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4、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三、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协助卫生监督站的监督员,督促其整改。四、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5、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六、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七、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八、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

6、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可疑职业病患者实行零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巡查频次每季度1次。(四)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

7、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对学校的巡访、指导和培训频次每半年1次以上。(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巡访频次每季度1次以上。 阳曲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1. 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协管服务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到人。2.摸清本底,建立档案。建立健全所辖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采供血机构管理本底档案及一览表。3.开展巡查,掌握动态。按照要求对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采供血机构开展巡查,及时掌握被监管单位动态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及时将变化和巡查情况上报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巡查登记等工作

8、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4.建立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事件及饮水安全事件、职业危害线索、传染病疫情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并配合调查、处理。发现辖区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采供血机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信息报告电话:5527527信息报告记录表于每季首5日报卫生监督所。5.卫生宣传,指导普及。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督促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开设并指导辖区有关部门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学校卫生服务,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6.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各

9、项任务。 阳曲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三、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四、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

10、上报县卫生监督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六、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七、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八、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机构名称: 序号发现时间信息类别信息内容报告时间报告人注

11、:1.信息类别: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 2.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附表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机构名称 年度序号巡查地点与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巡查日期巡查人备注注: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填写本表。备注栏填写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方式(如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或帮助整改等内容)。附件3: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阳曲县卫生局阳曲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阳曲县各乡镇卫生院阳曲县各乡镇卫生监督站阳曲县各行政村卫生室阳曲县各行政村卫生监督协管员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阳曲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审批表姓 名 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学 历工作单位职 称执业证书编 号联系电话个人简历乡镇卫生院推 荐 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 县卫生监督机 构 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部门审 批 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阳曲县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登记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乡 镇姓 名单 位 名 称性别出生年月从业年限执业证书编号阳曲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报告制度流程乡镇村卫生室协管员乡镇卫生院监督站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阳曲县卫生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