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

上传人:管****问 文档编号:138243202 上传时间:2020-07-14 格式:DOCX 页数:278 大小:184.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278页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278页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278页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278页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2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作规范制度}某某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27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工作规程1第一章 工作制度4第二章 操作指南7一、登记管理91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92设立登记(个体经营)123设立登记(临时经营)154重新税务登记185变更登记206停业登记227复业登记248注销税务登记259税务登记验证、换证2810外埠经营登记3011遗失税务证件报告3212证件重新发放3313扣缴义务人登记341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3615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3716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纳税人跨县(区)迁出)3817税务登记管辖权变更(纳税人跨县(区)迁入)4018税种登记41二、认定管理4219出口货物退(

2、免)税认定4220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452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47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非商贸企业)4923商贸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2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5725资格认定(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5926、企业税务资格登记认定6227、纳税申报方式核定审批6728、汇总申报审核审批6829、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7330、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7531、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确认7732、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7933、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8134、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83三、发票管理8535发票首次领购8536发票票种(

3、用票量)的调整8737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8938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9139税控加油机装置初始化发行9340税控收款机初始化发行9441发票的购领、验旧与缴销9542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行政许可)9843发票丢失被盗报告10044发票代开10145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1044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547丢失被盗防伪税控设备处理10748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10849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和核销11050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11251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11552、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误作废证明单116四、证明管理

4、11753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管理11754服务贸易、收益、经常性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11955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售付汇证明)12156纳税证明12357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12458车辆购置税证明管理126五、税收优惠管理12859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减免税备案12860. 其它增值税免税项目的备案13161、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免税备案13462、饲料生产企业增值税免税备案13763、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减免审批14064、文化企业增值税减免审批1436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减免审批14666、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14967、外商投资企

5、业过渡期所得税优惠审批15168、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所得税减免审批15469、车辆购置税减免税审批15770、生产企业(纳税人)申请免税车型15971、取消减免税申请审批1617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16373、动漫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667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所得税减免备案1687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备案1707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727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7478、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176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备案17679、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7880、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

6、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所得税备案1818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18482、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备案18783、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18984、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所得税减免备案1918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税减免备案19386、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958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9788、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19989、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备案20190、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备案203

7、9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备案2059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20793、所得税免税收入备案20994、符合条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212附件1213六申报征收21795延期申报申请审批21796、财务会计报表报送21997、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征税款22198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22399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225100车辆购置税退税226101结算退税228102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退税230103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232104葡萄酒消费税退税234105企业所得税再投资退税236106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238107

8、误收退税240108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退税242七依职权事项245109未按规定纳税申报催报245110逾期未缴纳税款催缴246111呆账处理247112非正常户解除250113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251114税务代保管资金支付253115留抵税款抵缴增值税欠税255116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256117非正常户认定257八纳税担保申请258118纳税担保申请258九税务行政救济260119税务行政处罚听证260120、税务行政复议262121税务行政赔偿265122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267第三章 创新措施269第一章 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执法

9、水平,降低执法风险,落实涉税事项审核审批责任,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税收政策,特制定本制度。浙江省国各级税机关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业务,均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浙江省各级国税机关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推行全程服务。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按照提高征管效能、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纳税成本、优化纳税服务的原则组织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第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有关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审核审批程序、报送时间、应提供资料等,并辅导纳税人准备相关资料。第五条 办税人员前来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以便税务机关

10、进行身份核查。纳税人应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件,因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未及时登报所造成的损失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第六条 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分即办事项、流转审批事项、备案事项。即办事项指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税务机关条件、可以在办税大厅当场办结的涉税事项;流转审批事项是指无法当场办结,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经流转审批的涉税事项;备案事项是指纳税人申请备案的涉税事项。第七条 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若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各级国税机关应予以当场办结。第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申请资料不齐、存在差错,应向纳税人出具限期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

11、需要补充的资料。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可以不再报送在其他涉税事项办理中已报送过的相同资料,各级国税机关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第十条 国税机关应在对外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涉税事项。国税机关对外承诺的时限是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因不可抗力或纳税人原因税务机关可以适当延长承诺期限,但应先行告知纳税人。第十一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加强涉税事项的后续管理,建立涉税风险监控机制。应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对涉税事项办理进行动态监控和风险提示。第十二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着眼执法风险控制,指定专门部门、专门岗位对已办涉税事项进行复核,定期对本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按照一定比例和方法进行抽样检

12、查。对不符合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期限、操作标准的,应立刻要求经办人整改,对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应立刻予以纠正。第十三条 对已办涉税事项的复核和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疑义或者纳税人提出异议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确立一套复审机制予以处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将办理涉税事项审批责任追究纳入执法责任制,并按照执法责任制确定的考核方式定期考核监督。审批人员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构成违纪行为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第二章 操作指南为深入落实“两个减负”,提升征管效能,按照省局“服务

13、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省局对全省国税系统征管业务规程进行了简化、重组,以进一步推动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规范执法工作进程。为更好地指导全省国税系统夯实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征管工作效能,特编写本操作指南。本操作手册按照税收征管基本业务划分为:登记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证明管理、税收优惠管理、申报征收、依职权事项、纳税担保申请、税务行政救济共9节122个操作指南,基本覆盖了税收征管的过程,对每一项税收征管业务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特别注重强调后续事项管理,以指导和规范基层税务机关和一线税务人员的征收管理活动。本操作指南以税收征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以税收征

14、管的基本规定和工作流程为主要内容,在坚持依法征管,优化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吸收了我省近年来深化征管改革、落实“两个减负”、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征管实践成果,以适应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国税系统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吸收了近年来各地征管实践和管理创新的成果,归纳提出了后续管理、风险管理、复审制度等系列举措,以期进一步推进我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进程。本操作指南在编写过程中,省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得到了各级税务机关和省局业务处室的大力支持。但受一些客观因素和编者水平的限制,本操作指南肯定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请各级税务机关不吝指正。同时本操作指南中的描述可能存在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一定转换,无法完整正确地表达原意,只对内部管理和考核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不具对外的法律效力。一、登记管理1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一、业务概述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都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本涉税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