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交楼工作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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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产公司交楼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交楼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升楼盘交付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 装修工作面移交验收第二条 合同交楼10个月前(不含冬歇期),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工程管理部、装修单位、主体单位、铝合金单位、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等成立联合验收小组。第三条 联合验收小组分为若干小组,须按 装修工作面移交标准逐栋逐层逐户进行验收,验收期间须每天填报住宅装修工作面验收问题表(附件一),工程部、物业公司、装修单位、主体单位、铝合金单位对每户验收意见签字确认。第四条 验收完成后48小时内由主管工程领导(或三线项目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限期一个月内整改

2、完成;会后24小时内由招投标部负责将验收问题及整改计划送达主体单位高层。验收小组每周向主管工程领导及三线项目总经理汇报整改进度,并对异常情况提出解决方案。第五条 整改完成后,原验收小组以栋为单位进行复验。重大问题100%整改完成,一般问题至少80%整改完成才达到合格条件,合格后原则上必须以栋为单位(个别情况,须保证至少每十层)办理装修工作面移交手续。第六条 因主体单位无力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由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组织工程部、招投标部、预决算部等召开专题会,协调主体单位以约定转扣费用总额的方式,将整改任务委托装修单位或其他单位负责。若主体单位拒绝协调的,经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同意,地区公司可直接委托其他单

3、位整改,费用转扣主体单位,委托施工过程中须做好现场拍照、记录等工作;合同管理部全程指导工程部开展维权取证工作,招投标部负责定期书面通知主体单位及其高层。第七条 对验收合格的楼栋,工程部办理移交手续后,可根据工程进度款追加支付办法向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工作一把手)提出给予主体单位追加支付进度款奖励申请,报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八条 装修工作面移交标准:1、外立面施工完成,脚手架拆除完成。2、卫生间、阳台(露台)、屋面、外墙、窗边等部位淋(蓄)水试验合格,室内不得出现渗漏水。3、墙面抹灰强度、平整度、垂直度符合要求,无空鼓、开裂。4、建筑尺寸、入户门和户内门的位置、洞口尺寸及墙厚符合要

4、求,不得出现大小头。5、室内地面、阳台、楼梯、电梯前室等部位的标高符合要求。6、室内开关(插座、灯具、弱电、等电位)底盒、空调洞口等预埋(留)位置符合要求。7、给水管、地暖管试压合格且做好成品保护,并带压移交。8、各门、窗填缝密封严实,无漏风现象。9、各楼栋排水管通畅无堵塞、无损坏。10、主体结构与样板房保持一致。第九条 工作面移交考核规定:1、未按时间要求办理工作面验收及移交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管理部考核。2、因质量问题整改严重不及时造成工作面移交滞后的,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总经理、主管工程领导扣罚100%综合奖金以上处分。

5、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3、装修工作面验收流于形式的,给予相关验收人员降三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第三章 分户验收与公用部位接管第十条 分户验收1、合同交楼90天前,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工程管理部、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主体单位、装修单位等成立联合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小组分为若干小组,逐栋逐层逐户进行验收,验收期间每天填报分户验收检查表(附件二)。2、分户验收内容:(1)天花吊顶(含石膏线安装):表面平整度、接缝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无返锈、开裂,线条接缝光滑、顺畅。(2)墙、地面砖(石材):平整度、接缝宽度、接缝高低差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无空鼓、无明显色差、纹理方向一致,拼缝均匀,收边收

6、口良好。(3)木地板:平整度、接缝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观感良好,无明显色差、空鼓、起灰、返潮发霉、划伤。(4)涂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无色差、砂眼、刷痕、流坠等。(5)入户门、户内门、铝合金窗:安装是否牢固,确保门、窗的开启灵活、方向正确。(6)裱糊与软包:观感良好,不允许出现返潮、发霉现象。(7)银镜、橱柜、浴室柜、淋浴隔断、隐形护栏、卫浴五金安装:标高、固定方式符合设计要求,无破损、漏装情况。(8)给排水工程(含地暖):检查给水管、水龙头、花洒、地漏、排水管等安装不堵塞不渗漏。(9)电气及智能化工程:检查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可视化对讲等能否正常使用。(10

7、)成品保护:墙地砖(石材)、木地板、入户门、户内门、五金洁具等成品保护情况良好,不允许出现破损、污染。(11)检查渗漏水、大小头、大面积空鼓开裂等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12)检查水、电、气、暖等配套工程完成情况。(13)检查智能化控制中心及系统、消防控制中心、水泵房、配电室、换热站、化粪池、垃圾站等配套设施及物业用房完成情况。(14)检查批量装修与样本房的一致性。第十一条 验收完成后48小时内由主管工程领导(或三线项目总经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计划,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成;会后24小时内由招投标部负责将验收表问题整改计划送达责任单位高层。第十二条 整改完成后,原验收小组逐户复验,复验合格的

8、原则上以栋为单位接收,由物业公司上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地区公司工程部须7天内将验收合格的房号钥匙移交物业,物业公司承担维保修责任。维保修费用按装修总造价的0.5%包干,从装修单位质保金中转扣给地区公司。复验依然存在物业分户验收重点问题检查标准(附件三)所述问题的,物业公司不予接管,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合格。合同交楼前20天,工程部认为房屋(含公用部位)已整改合格,设备设施已达承接查验标准,而物业公司认定未完成或不合格不予接收的,可由工程部提出移交物业申请表(附件四),经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由物业公司按批示办理。属集团判定合格移交物业的,维保修费用按装修总造价的0.5%转

9、扣,不足部分再据实转扣。第十三条 物业公司接管后,楼栋内的成品保护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保修大队按精品标准持续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楼栋外侧及公共区域成品保护由责任单位负责。第十四条 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招投标确定保洁公司进行初开荒后的保洁。实际交楼前,精开荒须达到五星级标准。物业公司、工程部须按照五星级标准进行验收。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中心须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做好房屋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十六条 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工作应于合同交楼2个月前启动,未经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备设施不得移交物业公司,未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原则上不得交楼。工程资料查验合格后,承接查验小组按承接查验标准(附件六),2

10、周内完成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的配置标准、技术及运行参数、施工质量、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的首次查验。查验期间物业服务中心每天填报XX系统现场查验问题记录表(附件七)。工程部必须在交楼后三个月内,将经地区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合格的全部公共设施、设备移交物业,提供相关施工单位的设计施工资料、维保修文件,和安排使用技术交底。长期未移交的项目,由物业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管理及监察中心纳入专项考核。第四章 交楼审批第十七条 自物业公司接收第一户开始,由物业公司内部沟通形式通知营销部每天接管的户数、房号等。第十八条 合同交楼15天前,地区公司营销部须提出交楼申请表(含公用部位)(附件五)并附交楼所需证照经地区物业公司签

11、署意见,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再报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对于质量合格但证照不齐全的再报管理及监察中心总经理审批。未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擅自交楼的,给予地区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及营销主管领导、董事长降三级及以上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第十九条 交楼审批通过后,地区物业公司制定分批交付计划,交楼10天前由营销部书面通知业主收楼。第二十条 交楼标准各项工程全面完工(水、电、气、暖、智能化、道路、园林环境等),质量须达到精品标准,卫生达五星级标准,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及当地政府规定):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质量监督意见书。3、电梯使用许可证。4、人

12、防验收备案表。5、消防验收意见书。6、环保验收意见书。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8、交楼许可证。第五章 交楼前准备工作第二十一条 交楼策划合同交楼30天前,地区公司营销部牵头组织成立地区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置、应急预案、甲供材料的备用情况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交楼领导小组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任组长,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主管营销领导任副组长,营销部、售后服务中心、开发部、

13、财务部、工程部、合同管理部、物业公司各派一名负责人为组员。第二十二条 合同交楼30天前,营销部须将交楼楼栋、房产、业主信息通过EMS沟通形式发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交楼15天前完成NC维保修系统楼栋、房产档案建立、业主信息导入等工作。第二十三条 合同交楼30天前,营销部须组织工程部、总工室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进行讨论定稿,集体会审签发。第二十四条 项目首次交楼30天前,地区物业公司将住户手册、装修管理规定报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并于交楼5天前印刷完毕。物业公司在业主办理完楼宇交接手续后,应将业主所有相关资料入档。第二十五条 合同交楼20天前,营销部编制该期楼宇的交楼应交款明细表,交

14、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在2天内审核完毕。未按要求编制或审核的,扣罚营销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各500元。工程管理部考核。第二十六条 合同交楼20天前,营销部拟好交楼通知书(含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须提交资料的通知),并会同合同管理部、物业公司讨论审定。未按本条例要求拟订交楼通知书并会同上述部门审核的,扣罚营销部经理500元。工程管理部考核。第二十七条 合同交楼10天前,营销部交楼通知书以挂号形式寄发给买受人,如收到退件,须重新核实地址并在收到退件48小时内以特快专递形式再次通知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对于接到交楼通知书未前来收楼的,营销部应在一个月内查明原因并以挂号寄出敦促收楼通知书。第二十八条 合同交楼10

15、天前,地区物业公司成立交楼慰问小组,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任组长。第二十九条 地区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3个月前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交楼10天前开始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条 地区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合格的全部物业,由地区公司营销部委托物业公司与业主办理验楼手续。经营销部明确的应售未售物业,物业公司接收后按未售物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营销部须在交楼10天前,将赠送物业费的批准文件及明细移交物业公司。第三十一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必须在该期楼宇竣工验收30天前向物业公司提供一套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含电子版);地区公司工程部在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将应移交的全套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及施工合同中涉及维保条款的部分直接移交物业公司。第六章 交楼现场管理第三十二条 地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办理楼宇交接手续,必须遵循以下程序:1、物业公司经办人员核验业主或受委托人的身份和准予入住通知书。2、物业公司经办人员核验无误后,请业主填写业主/住户资料卡,未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服务协议的,须进行补签,同时向业主发放住户手册、前期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房屋使用说明书及房屋质量保证书。3、物业公司经办人员请业主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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