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某某质监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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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质监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知识竞赛题库二一年三月目录一、标准化发展历史及概况介绍41、标准化发展阶段42、我国标准化法规发展历程63、新中国标准化发展概况7二、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8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104、国家标准管理办法155、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196、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227、山东省实施办法248、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27三、标准化基础理论281、基本概念282、标准的分类293、标准编号304、标准化原理325、标准化的作用336、中国的标准化组织和机构347、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78、国际

2、标准化工作429、标准文献分类43四、标准化综合应用451、标准编制452、标准体系463、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47一、标准化发展历史及概况介绍1、标准化发展阶段1.1 原始标准化由于生存的需要,在的、劳动中逐步形成了带有标准化色彩的工具和原始语言基础上的符号、记号。这种无意识的标准化,虽然处于萌芽状态,但却是人类第一次伟大的标准化创举。1.2 古代标准化人类有意识的制定普遍遵守的准则,是由社会分工所引起的。在古代社会,人类社会进行了二次大分工。一次是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一次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社会分工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品的交换,古代标准化也随之产生。古代标准化主要

3、表现为:(1)语言、文字和符号的标准化(2)度量衡器具的标准化(3)石器和青铜器的标准化(4)建筑标准化(5)交通运输标准化1.3 近代标准化人类有意识地组织标准化活动是在18世纪70年代以后。18世纪初,首先在英国发生了以纺织机和蒸汽机发明与使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在近代标准化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事件。(1)1978年美国人艾利惠特尼在武器生产中运用互换性原理,成批地制造具有互换性的零部件,为大批量生产开辟了一条新途径。(2)1902年英国纽瓦尔公司推出了“极限表”,这是最早的公差制,成为1906年英国国家公差标准BS-27产生的基础。(3)1911年美国人泰勒发表了科学管理原理,

4、提出了运用标准化的管理原则。(4)1914-1920年,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取得一系列标准化和科学管理成就的基础上,创造了汽车制造流水作业法,实现了大规模成批生产。(5)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相继成立。近代标准化是人类有意识地主动开展标准化活动,并取得重大成就的时期,它具有下列显著特点:a)建立标准化组织机构,开始形成一支标准化专业队伍;b)标准化领域迅速扩大,标准化作用充分体现;c)出现了一批标准化理论成果。1.4 现代标准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世界进入了现代管理的新阶段。标准化也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现了新的特点;(1)标准化领域不断扩大从生产、

5、技术、管理领域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保护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信息标准化等,而且在理论上也在创新和发展,如超前标准化、综合标准化等。(2)系统理论成为现代标准化的基础系统理论在标准化方面主要体现在:综合标准化、标准体系、标准化体系、超前研究理论、标准内容和结构的有机结合。(3)国际标准化发展迅速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对世界各国的标准化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前身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成立以后,标准化的作用在日益开放的市场中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尊重,各国政府都认识到在向市场自由化迈进的时候,标准化这一制约规则,是互惠互利有相互制约的工具,因此贸易技术

6、壁垒协定(TBT)的作用日益凸显。(4)新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日益重要随着工业化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迈进,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现代标准化的特点会更突出,集中表现为:创新性突出、时效性突出、综合性加强、协调性加强、知识性更为突出。2、我国标准化法规发展历程1962年,国务院颁布了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标准化管理法规,它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及管理体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总结我国30年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79年7月3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条例的实施,对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

7、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于1988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90年4月6日国务院令第53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山东省为推动标准化工作,制定了山东省实施办法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备案及登记、企业标准化水平评价、采用国际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3、新中国标准化发展概况1949年10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了中央技术管理局,下设标准规格处,归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1953年,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联合办公室的设计工作计划局内设立了标准处和定额处。1952年颁发了我国第一批

8、钢铁标准。1956年6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定的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12年规划中,就把加强标准化工作列为国家重要科学技术任务之一。1961年,我国对国民经济建设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标准化作为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和发展。1963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1978年5月国家标准总局成立以后,全国标准化系统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得到了迅速发展。1979年我国开始试办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这是一种制定、修订标准的技术协调组织。1988年7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1990年4月6日国务院依

9、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标准的制修订、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等条款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充实了完善标准化法的内容,成为标准化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技术监督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4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二、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1 标准的制定原则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二)工业产

10、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1.2 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程序及其有关规定第六条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

11、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

12、执行。第十五条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1.3 违反标准化法的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13、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认证部门撤销其认证证书。 第二十二条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掌握本规章对标准的制定原则、标准制定与实施的程序及其有关规定的具体解释;熟悉本规章违反标准化法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解释。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3.1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第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

14、针、政策;(二)组织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四)指导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五)组织实施标准;(六)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统一管理全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八)统一负责对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业务联系。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的具体办法;(二)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承担国家下达的草拟国家标准的任务,组织制定

15、行业标准,(四)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五)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分工管理本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具体办法;(二)制定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四)指导本行政区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五)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标准;(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和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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