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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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建筑安装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项目经理部目录第一部分 机械作业安全责任制度1第二部分 筑养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4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工程机械9第一节 柴油机9第二节 汽油机10第三节 电动机11第四节 挖掘机12第五节 推土机14第六节 平地机17第七节 压路机19第八节 装载机20第九节 稳定土路拌机22第十节 稳定土场拌设备24第十一节 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5第十二节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28第十三节 沥青乳化设备32第十四节 太阳能、远红外沥青加温设备33第十五节 导热油沥青加温设备(通用于国产

2、设备)34第十六节 水泥砼拌和设备36第十七节 水泥砼切缝机38第三章 机动车辆38第一节 一般规定38第二节 载重汽车40第三节 自卸汽车42第四节 平板拖车43第五节 运(加)油罐车44第六节 沥青洒布车45第七节 洒水车47第八节 机动翻斗车48第四章 起重、桥梁施工机械48第一节 一般规定48第二节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51第三节 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樑吊)53第四节 卷扬机54第五节 皮带输送机56第六节 全护筒冲抓式钻机(通用于MT型)57第七节 潜水式反循环钻机59第八节 正循环钻机62第五章 中、小型机械72第一节 一般规定72第二节 混凝土拌和机72第三节 水 泵73第四节

3、 发电机74第五节 蛙式夯土机76第六节 钢筋切断机77第七节 钢筋弯曲机78第八节 钢筋冷拉机78第九节 手电钻、手持电动砂轮80第十节 空气压缩机80第六章 金属切销机床82第一节 一般规定82第二节 车 床83第三节 镗 床84第四节 钻 床85第五节 电动砂轮机85第七章 焊接86第一节 一般规定87第二节 电孤焊一般要求88第三节 交流电焊机89第四节 直流电焊机90第五节 对焊机91第六节 气 焊92第七节 气瓶管理93第八章 木工机械94第一节 一般规定94第二节 带锯机95第三节 圆盘锯97第四节 木工车床98第九章 试验室设备、仪器78130第一部分 机械作业安全责任制度1、

4、以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和行业机械操作规程,施工安全规程为依据,落实机械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职责和操作人员责任职责。2、各施工段及对所属机械的作业安全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3、各施工段及机械部领导应对机械作业人员,经常进行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安全规程教育、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等专项教育。及时传达落实国家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以及公司及合同段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指导。提高广大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作业安全意识及职业道德和热爱公司和爱护设备的思想品质,确保安全生产。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5、机械部对机械的单机操

5、作人应办理机械交接手续。交接机械时应作技术交底和作业安全交底,并确立单机责任人,落实单机作业安全责任。详见附件机械交接表。单机操作人一旦签订机械交接表就成为单机责任人,就对该机负操作、作业安全直接责任。6、各施工段及机械部应经常组织管理人员,对机械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对策,制定相应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杜绝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7、机械部对租赁所属机械在作业过程发生的事故应作严肃、认真的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认真做好善后和教育工作。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8、对大型施工、大型运输、复杂段作业运输、联合运输、长途运输、特殊作业等机械作业

6、内容,机械部应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对操作人员作特定的安全作业教育,制定针对性的方案、规定,并认真落实、确保安全作业。9、建立机械作业安全检查制度,组织专职安全组,负责经常性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详见附件质安检查流程。10、机械队长(调度员)对本队的机械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机械队长应及时传达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及公司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规定。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落实到每一单机责任人。并经常向上级领导汇报本班机械作业的安全和管理工作。11、机械队长负责所在队范围一切事故的现场处理和责任的追究,以及善后工作。12机械队长应对所在队的机械施工运输等的作业道路、施工条件、环境认真了解。采取和落实

7、相应安全措施。对有较大危险性而又不得不施工作业的工作,应与施工队认真商讨安全作业对策,落实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导,确保作业安全。13、单机责任人应认真学习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机械操作规程、施工安全规程。认真学习和掌握机械的技术性能和作业技术知识,及公司相关规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爱护公司财产。具备较高的作业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程、机械操作规程、施工安全规程以及公司和机械部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机械作业安全。14、单机责任人如发生交通事故,操作事故、维修事故和作业事故应承担经济责任。15、单机责任人在机械作业中发生事故后应认真配合处理。如有不认真配合,认识态度较差或多

8、次发生责任事故、安全意识淡薄者,应加倍进行处罚。16、因故意行为、嘻戏打闹、赌注行为、私自行为等造成事故的,应从严从重加倍进行处罚。必要时,直至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罚。17、不听从领导劝告、指挥、教育,盲目驾驶和操作、将机械擅自交给他人操作和驾驶而发生事故的,应从严从重处罚。18、对发生事故不报、隐满事故实情,干扰事故处理,从重处罚。19、责任人因违规驾驶和操作而发生的责任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视事故的责任程度,结合本人的平时表现和事故认识态度,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50%赔偿损失。情节特别恶劣的,并应负完全责任的按经济损失50%100%赔偿。20、机械单机责任人的安全奖金,应统一管理、统一积

9、留。到年底确定该责任人全年作业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才可发放。21、责任人因事故应承担经济责任或处罚,应视其实际经济能力从每月工资中扣除,至扣清为止。22、责任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壹万元以上者,视事故性质和平时表现可作扣除全年安全奖金积留的处理。经济赔偿未扣清者,应在每年终发放安全奖金积留时一次性扣清。23、任何人不得将处理事故赔偿,罚款挪作它用或私留。24、外租机械的安全管理:(1)外租机械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2)机械产权人及司机应服从施工段的安全领导,执行租赁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租赁方有权对违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设备产权人及司机按

10、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部分 筑养路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一、为了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的规定,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和操作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更好地配合施工,优质高效地完成筑、养路任务,特制定本规程。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所操作的机械设备的性能构造、操作方法、保养知识以及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三、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四、操作人员应熟悉有关工程施工规范,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五、操作人员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11、。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l、工作前的检查制度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安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操纵机械是否灵活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2、工作中的观察制度。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异常。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异常。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3、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例保作业。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七、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设备

12、运行记录、履行交接班手续。八、严禁机械带故障或超负荷运转。九、机械保养、修理、使用要注意安全。要妥善保管长期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定期发动检查,确保机械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十、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施工前,操作人员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现场交底,内容有:填挖土的高度、深度、边坡度、电线高度、地下电缆、管道、未爆炸的炮眼、坑穴和各种障碍物等情况。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听从指挥。如对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有影响时,应及时提出意见。二、雨季施工时,应将机械停在高处坚实地方,以防坍方或陷机情况发生。三、不得携带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

13、施工现场。四、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以及施工放样的人员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否则应停止机械回转作业,并加以制动后方可工作。机上、机下人员彼此应取得密切联系。五、机械作业时,禁止在机外加取油料和检修工作。六、挖掘基坑、槽时,若坑深不超过5米(无地下水),应下加支撑,其他坡度应不小于图表中所列的数值。七、当基坑、槽深度达5米以上或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突变等情况,则应按实际土壤的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度。图表:第二节 高处作业一、根据国家标准(GB360883)1984年1月1日实施的高处作业分级基本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

14、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最低坠落着落点是指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与高处作业高度有关,如表31所示。可能坠落范围表与级别表。表31高处作业级别高处作业高度h米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米一级252二级5153三级15304特级30以上5注: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二、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1、强风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米秒)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2、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3、雪天高处作业: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4、雨天高处作业: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5、夜间高处作业:室外完全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6、带电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7、悬空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8、抢救高处作业: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三、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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