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防台风预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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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防台风预案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2018年3月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编制原则12 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22.1 灾情分析22.2 防灾工程体系及相关防御能力22.3 防灾重点43 机构与职责53.1 市三防指挥部63.2 指挥工作小组63.3 各成员单位职责94 台风预警135 防风应急响应145.1 应急响应行动155.2 应急响应结束355.3 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356 善后处置366.1 救灾救济366.2 灾后复产366.3 防风工作评价377 保障措施377.1 通信信息保障377.2 抢险救援保障387.3 物资资金保

2、障397.4 有关专项保障408 超强台风防御方案418.1 编制目的与防御原则418.2 超强台风定义及灾害影响418.3 组织机构438.4 超强台风防御措施438.5 通信与信息保障468.6 人员转移方案479 预案管理499.1 预案修编增编499.2 预案报送机制499.3 预案操作要求5010 附件505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我市台风、风暴潮防御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

3、规、政府文件为依据编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台风、风暴潮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行动。1.4 编制原则贯彻落实政策法规及上级指示。落实省防总、市委市政府防风工作总体部署。明确责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体现防台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行业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构建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多层次、综合性的协同应对防御体系,将台风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2.1 灾情分析台风是影响我市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它影响范围广、破坏力大,若适逢天文大潮,风、雨、潮“三碰头”灾害并发,可能导致系列次生灾害。据历史资料统计,平均每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4.2次,最

4、多年份为9次,最少年份为1次。台风多发期在7-10月,最早的台风期为4月,最迟的台风期为12月。1949至2017年间登陆我市风力12级以上的台风达15次,其中1979年7月25日至8月3日在宝安区西乡登陆的“7908”号台风,风速最大、范围最广,引发暴雨和风暴潮,造成洪水泛滥、海堤决口、水库溃坝、城市村庄被淹、房屋倒塌、交通中断、船只沉没、供水供电中断等严重灾情。这次台风共造成全省33个县(市)200多万人受灾,死亡12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2.2 防灾工程体系及相关防御能力全市已建海堤总长40.5公里。其中宝安西海堤约22.68公里,宝安中心区3.27公里,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东

5、部盐田区海堤约3公里,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大鹏新区海堤约11.55公里,防御标准为20100年一遇。全市共有水库161宗(含在建),总控制集雨面积约594平方公里,其中中型以上水库16宗,小型水库145宗,总库容9.5亿立方米。全市共有流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河流310条,总长度999公里。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5条,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全市共有大小排涝泵站139座,总装机流量919m3/s。其中规模以上(装机流量1m3/s及以上或装机功率50kW及以上)泵站115座,总装机流量910m3/s;规模以下(装机流量1m3/s及以下且装机功率50kW及以上

6、)泵站24座,总装机流量9m3/s。 全市共有规模以上水闸183座,其中,规模以上(过闸流量5m3/s及以上)水闸132座,规模以下(过闸流量1m3/s至5m3/s之间)水闸51座。全市共有自然灾害临时避难场所518个,社区临时避难场所覆盖率约70%,可容纳安置人数约22万人。基本可满足临时性的紧急安置需求。全市现有在用渔港5处(蛇口、盐田、沙渔涌、南澳、东山)抗风能力均低于11级。我市无大型渔船避风港,遇有台风影响,主要动员所有渔船到市内和周边城市有避风能力的河涌、港口避风。全市配网电缆化率为89%,但110千伏及以上线路电缆化率仅为19.8%。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输电线路技术规范,我市电网输电

7、线路设计抗风能力为12-13级(基准风速32.8-35.8米/秒)。2.3 防灾重点台风影响广泛,若遇正面吹袭,全市各行各业都会受到风、雨影响。同时我市沿海区域还可能受到风暴潮威胁,这些区域包括珠江口沿岸区域(沙井、福永、西乡等街道)、深圳湾沿岸区域(南山片区)、大鹏湾沿岸区域(盐田、葵涌、大鹏、南澳)。风暴潮灾害:海堤是我市防御风暴潮的重要基础设施,堤防沿岸周边区域是防御风暴潮的重点。包括:西海堤、深圳湾段海堤、官湖海堤、月亮湾海堤、新大海堤、王母海堤、鹏城海堤、核电系统海堤等沿岸区域。这些区域要重点注意海堤受损或海水漫堤导致的水淹灾情。重点加强巡堤查险、堤防抢险和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其中核电

8、站区域特别要注意大风和水淹、站区内水库出险引发核事故。洪涝灾害:台风往往伴随暴雨,极易引发洪水内涝灾害。且由于风雨强劲,严重制约防洪排涝抢险救灾正常开展。水库和水利工程,沿河两岸、工地、危房简易建筑、低洼易涝区、地下场站、下穿式通道、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地带的警戒和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设施保护是我市防台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海难:台风对海上作业造成严重威胁。我市现有登记在册渔船一千二百余艘、渔排六百八十个,海上养殖作业人员约400人,另外在我市海域还有不定数量的外地流动作业渔船和商业船舶、海工机械等海上作业平台。台风来临前,切实落实船舶避风和海上作业人员登岸,是避免出现海上安全事故灾难的重

9、要方法。风灾:强台风对市政设施造成大范围严重破坏。我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若遇台风正面吹袭,将出现大量树木倒伏折断;市内高层建筑众多,窗户、外墙、阳台设施物品台风期间易损毁、飞坠;港口码头设施、施工吊塔、围档、棚架以及户外广告、道路交通信号设施、通讯塔杆、架空输电线路在台风期间容易倒塌受损;厂房、展馆、文体场馆、加油站、收费站、交通枢纽场站等大跨度建筑以及棚屋板房等简易建筑容易发生揭顶、垮塌、解体,这些事故都可能导致交通、通讯、水、电、油、气中断、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制约抢险救援工作开展。因此台风期间需提醒和发动全社会重视和防范此类安全事故,要求人员避免户外活

10、动。视情况动员各方力量投入防御和抢险救灾。3 机构与职责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防台风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为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指挥部成员由驻深解放军、武警部队、市委市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重点企业单位组成。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设立三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抢险救灾。有防风抢险救灾任务或对台风影响敏感的各单位成立专门防风救灾和应对组织,负责本单位、本系统防风救灾和台风应对工作。3.1 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

11、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三防办)、市气象局、深圳警备区、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及成员: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警备区、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和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办、市无线电管理局、市建筑工务署、市轨道办、深圳海事局、市地铁集团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市水务集团、粤港供水

12、有限公司、燃气集团、市广电集团为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担任指挥部领导成员。3.2 指挥工作小组根据全市防台风工作需要,市三防指挥部划分成综合协调、抢险突击、治安维稳、交通保障、物资保障、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治、公用设施保障、宣传11个指挥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相关防风抢险救灾工作,各指挥小组根据预案和指令启动运作,小组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建,牵头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指挥小组组长,其它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综合协调组:市水务局、市应急办、市人居环境委、市气象局、市经贸信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安监局、各区相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负责指挥部的上传

13、下达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各种防风动态信息;组织协调防风抢险救灾行动;负责防风有关协调联络工作。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抢险突击组:由深圳警备区、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驻深部队和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部署部队民兵救援力量,组织实施紧急抢险救灾行动。深圳警备区为牵头单位。治安维稳组:由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灾区治安防控,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交通保障组:由市交警局、交通运输委、轨道办、地铁集团、深圳海事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灾民疏散、撤退和紧急救援转移的交通保障,受灾片区道路交通管制、高速公路封闭、轨

14、道交通停运等。负责维护陆路海上交通秩序,疏导车辆船舶,确保处置重大突发灾情过程中交通顺畅。市交通运输委为牵头单位。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水务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供应,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突发灾情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的疏散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市经贸信委为牵头单位。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和计生委、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指挥协调医疗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协调医护人员、药品、医疗器械保障。市卫生和计生委为牵头单位。工程抢险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建筑工务署、市水务集团、粤港供水有限

15、公司及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程抢险施工力量,提供抢险技术方案,对毁损建筑及交通设施及市政工程、水务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市住房建设局为牵头单位。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委、公安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民的安置,负责灾情调查和救灾款物的发放,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问题,协助和配合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做好善后工作。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次生灾害防治组:由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指导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山洪、风暴潮等次生灾害的抢险。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为牵头单位。公用设施保障组:由市城管局、住房建设局、无线电管理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及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立应急通讯和供电系统,启用备用电源,组织指挥专业抢修队,及时修复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市城管局为牵头单位。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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