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产品链条延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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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 包装产品链条延伸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年五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6.结论和建议

2、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包装产品链条延伸项目建设单位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千松联 系 人周千松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犁城大道西首南侧联系电话13356699030传 真邮政编码251500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犁城大道西首南侧立项审批部门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代码2

3、020-371424-22-03-032294建设性质新建_ 改扩建_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占地面积(平方米)1200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7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1、公司现有工程概况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犁城大道西首南侧,公司专业生产聚丙烯树脂(PP)餐盒、PLA降解餐具及食品外包装。目前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有1座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3座仓库、1座餐厅和宿舍。公司现有工程为“年产1.3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

4、装项目”,2018年9月13日,临邑县环境保护局以临环报告表201867号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9年06月14日,企业对该项目进行了部分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0.6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装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公辅工程。 2020年04月11日,企业对该项目进行了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1.3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装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公辅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常运行中,可年产1.3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装。厂区内目前环评及验收情况见下表。表1 厂区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审批单

5、位审批时间及文号验收单位验收时间及文号年产1.3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装项目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临邑县环境保护局2018.9.13临环报告表201867号自主验收2019.06.14部分验收验收小组意见自主验收2020.04.11整体验收验收小组意见2、本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现有“年产1.3万吨环保餐具、食品外包装项目”产品的包装需求,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投资70万元,在现有1#仓库内建设“包装产品链条延伸项目”。购置四色印刷开槽机、全自动粘箱机、打包机、钉箱机等设备7台,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纸箱产品100万m2,可满足现有工程产品的包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6、法,德州宏顺包装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4月28日部分修改)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中“30、印刷厂、磁材料制品”,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 年第29号令),本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中,因此属于允许

7、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立项备案证明,备案项目代码:2020-371424-22-03-032294,经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项目的审查和评估,同意该项目备案。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临邑县共有7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详见下表。表2 拟建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生态保护对象范围生态功能与保护目标生态系统类型与特征德州市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临邑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态红线区SD-14-B3-002二级管控区:东至宋家村东口,西南至信家村西口,北至西郝村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森林生态系统德州市利民水库水源涵养生

8、态红线区SD-14-B1-02一级管控区:大王庄村南部、郑家村西部,沙窝村北部、砖瓦窑厂东部;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外侧20-100米水源涵养水库生态系统德州市红坛寺森林公园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3-005二级管控区:东至齐家庙村,西至芦坊村,南至钟家村,北至河沟埃村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森林生态系统德州市临邑县东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2-004二级管控区:杨家村南部,马家村东北部,率家西北部水土保持沙地或裸土地生态系统德州市王芦村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2-005二级管控区:东至刘中楼村,西至小张庄村,南至郑家村南,北至曲杨村北水土保持沙地或

9、裸土地生态系统德州市临邑县北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3-006二级管控区:东至西八里庙,西至西祝村南,南至北赵家村,北至芦坊村防风固沙沙地或裸土地生态系统德州市临邑县西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SD-14-B2-007二级管控区:东至前桥村,西至王佃雨村,南至大小刘庄,北至韩岭村水土保持沙地或裸土地生态系统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犁城大道西首南侧,不在上述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山东省德州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拟建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

10、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临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用电来自临邑县供电网。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电等资源利用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相关分析目前德州市、临邑县两级政府尚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不作分析。3、项目与

11、2017121 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3 2017121 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情况分类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墨水、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墨水、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拟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

12、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犁城大道西首南侧,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临邑县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项目使用低VOC含量的水性油墨,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通过“UV光氧

13、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出。(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 污染防治。1、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墨水、胶粘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 VOCs 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 VOCs 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2、 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全面推进集装

14、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装3、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源头控制。按照国家发布的名录,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无)VOCs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塑料软包装、纸制品包装等,推广使用柔印等低(无)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

15、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转运、储存等,要采取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烘干过程,要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拟建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墨,粘箱工序使用无VOCs的淀粉粘合剂,无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使用;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出;水性油墨储存过程中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4、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 VOCs 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 VOCs 治理。电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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