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37996233 上传时间:2020-07-13 格式:PDF 页数:95 大小:716.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95页
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95页
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95页
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95页
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9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文说明(9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84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XX/XXXX-XXXX 经住房城乡建设厅 20XX 年 XX 月 XX 日 以第 XXX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黑龙江省实施细则 DB23/1269-2008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黑龙 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哈尔滨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 小组、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 PKPM 准标计设能节筑建共公省江龙黑 85 建筑节能研发中心、哈尔滨鸿盛房屋节能体系研发中心,主要 起草人是张廷钰、韩永春、廉学军、陈永江、赵伟、苏德俭、 方修睦、李晓冬、徐卫东、刘淑

2、娟、张文库、宋利、王文彬、 盛伟东、林国海、荆涛、王洪涛、王文魁、李毅、陈钧。 本标准是在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 50%的基础上,进一步 提高节能标准,即实现公共建筑节能 65%的发展目标。制定和 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利于改善公共建筑室内环境, 提高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降 低公共建筑的能耗水平,贯彻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战略。 本标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 提出要求。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科研、学校等单位有 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规范DBXX/XXXX-XXXX 编制组按章、节、条

3、顺序 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 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且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理由作出解释。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目次次 3室内环境设计计算参数.87 4建筑与建筑热工.90 4.1一般规定.90 4.2建筑设计.93 4.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105 86 4.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106 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09 5.1一般规定.109 5.2冷源与热源.111 5.3输配系统.123 5.4末端系统.140 5.5监测、控制与计量.144 6给水排水.152 6.1一般

4、规定.152 6.2给水排水系统.153 6.3生活热水.154 7电气. 157 7.1一般规定.157 7.2供配电系统.157 7.3照明系统.158 7.4电气控制.159 7.5电能检测与计量.160 8可再生能源应用.163 8.1一般规定.163 8.2太阳能利用.164 8.3地源热泵系统.166 8.4空气源热泵系统.167 附录 A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169 附录 B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审核表.172 附录 C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173 附录 E STP(VIPB)真空绝热板的建筑保温系统分类及性能指 标. 175 附录 F 新风加热间接换热防冻措

5、施.176 87 附录 G 管道与设备保温及保冷厚度.177 3室内环境设计计算参数 3.0.1本条来源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根据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当人体衣着适宜、保暖 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时, 室内温度 20比较舒适, 18无冷感, 15是产生明显冷感的温度界限。按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数 (PMV) , 冬季的热舒适 (-1PMV1) 对应的温度范围为: 18 88 28.4。基于节能的原则,本着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室内温度 可调的要求,在满足舒适的条件下尽量考虑节能,因此选择偏 冷 (-1PMV0) 的环境, 将冬季供暖设计温度范围定在 18 24;值班供暖设计温度

6、定在 5。 3.0.2本条来源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考虑人员长期逗留区域和短期逗留区域二者舒适性 要求不同,分别给出相应的室内设计参数。 1 考虑不同功能房间对热舒适的要求不同,分别给出室内 设计参数。热舒适等级由业主在确定建筑方案时选择。 处于建筑节能的考虑, 要求供热工况下室内环境在满足热舒 适的条件下偏冷, 供冷工况下在满足热舒适的条件下偏热, 所以 具体热舒适度等级划分如下: 表 3.0.2-2 不同热舒适度等级对应的 PMV 值 热舒适度等级供热工况供冷工况 级-0.5PMV00PMV0.5 级-1PMV-0.50.5PMV1 中等热环境 PMV 和 P

7、PD 指数的测定及热舒适条件的规 定 GB/T18049 中相对湿度应该设定在 30%70%之间。 从节能 的角度考虑,供热工况室内设计相对湿度越大,能耗越高,相 对湿度每提高 10%,供热能耗约增加 6%,因此不宜采用较高 的相对湿度。对湿度要求较高的建筑区域,应对相对湿度下线 做出规定,确定相对湿度不小于 30%,而对上线不作要求。 对于空调供冷工况, 相对湿度在 40%70%之间时, 对应满 足热舒适的温度范围是 2228,本着节能的原则,应在满 足舒适条件前提下选择偏热环境。因此确定空调供冷工况室内 设计参数为 2428,相对湿度 40%70%。基于热舒适度计 算,对于级热舒适等级,温

8、度范围为 2426,级热舒适 89 度标准较高,对于级热舒适度等级,温度范围为 2628, 级热舒适度标准一般。 对于游泳馆的游泳池区、 乒乓球馆、 羽毛球馆等体育建筑, 以及医院特护病房、广播电视等特殊建筑或区域的空调室内设 计参数不在本条文规定之列,应根据相关建筑设计标准或业主 要求确定。 2 短期逗留区域指人员暂时逗留的区域,主要有商场、车 站、机场航站楼、营业厅、展厅、门厅、书店等观览场所和商 业设施。 对于人员短期逗留区域,人员停留时间较短,并且服装热 阻不同于长期逗留区域,热舒适更多受到动态环境变化影响, 综合考虑建筑节能的需要,可以在人员长期逗留区域基础上降 低要求。 3.0.3

9、本条来源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表 3.0.3-1表 3.0.3-3 最小新风量指标综合考虑了人 员污染和建筑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 表 3.0.3-1 中未列出的其它公共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 量,可按照国家现行卫生标准中的允许浓度进行计算确定,并 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医院建筑的建筑污染比重一般高于人员污染,按照现有 人员新风量没有体现建筑污染部分的差异,不能保证始终完全 满足室内卫生要求,综合考虑医院建筑中的建筑污染与人员污 染的影响,以换气次数的形式给出所需最小新风量。 3 高密度人群建筑的人员污染所需新风量比重高于建筑污 染所需新风量。对不同人员密度条件下的人均最小新风量做出 规定。 对于置换送风系统,由于其新鲜空气与室内空气混合机理 与其他空调系统不同,其新风量的确定可以根据本条得到的新 90 风量在结合置换通风效率进行修正后得到。 4建筑与建筑热工 4.1一般规定 4.1.1本条文中所指单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小于等于 300m2的单栋建筑如小型商店、大门值班室、传达室 等,与甲类公共建筑的能耗特性不同。这类建筑的总量不大, 能耗较小,对全社会公共建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