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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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厅质监局、省公路局、省临海办文件相关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是指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求,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对工程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受省、市共同委托成立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的工程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进行考核并采取奖罚措施。第二章 工作依据第一条、与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

4、办公室签订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设计。第二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有关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规定、省公路局同意使用的其他技术规范、临海公路参建单位人员和现场驻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第三条、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监理、检测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第三章 工作要求第一条、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试验检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质量管理规范化、检测工作程序化,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应报备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第二条、南通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将设置“一主一辅”两个检测中心,

5、安排常驻技术人员共2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检测工程师4人,试验检测员12人,试验辅工8名。以上人员均持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以上人员岗位证书均覆盖桥梁、公路、材料、交安设施等专业,试验检测人员人员保证每个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1、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执行工程中的相关技术标准、现场检测、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2、搞好试验室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利益。3、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

6、、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清算。4、全面负责试验室各项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审批各种计划、方案、报告,主持召开各类大型会议。5、组织试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审核、购置、更新等。6、在试验室范围内营造持续改进的氛围,对重大改进项目进行决策,并提供改进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7、负责试验室的前期筹建工作。8、组织实施对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水平、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9、组织专项质量检查工作及材料委外试验。10、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11、负责市临海办安排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

7、工作,并对此作出合理安排。12、完成本单位及市临海办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条、技术负责人工作要求: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技术工作,负责试验室人员的技术考核、培训以及业务指导工作。2、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情报的收集工作,组织试验规程及有关试验、检测方法的宣贯工作和检测方案研究编制工作,负责内部技术文件的审查批准工作。3、组织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试验规范和试验规程。批准检测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检测方法、检测报告。4、负责试验、检测中的技术问题和事故的分析处理。对本试验室发生的技术问题承担领导责任。5、负责并组织仪器设备购置、更新、安装、降级、报废的审查工作。6、负责跟踪改进项目的实施,

8、并验证实施效果。7、负责组织编制试验检测管理补充文件。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配置性能稳定、指标先进、套型合理的仪器设备,有专人保管,并及时进行计量检定、维护,确保仪器、设备、车辆处在良好的使用状态。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试验室环境状况、试验检测用房和管理水平应满足临海公路参建单位人员和现场驻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 第六条、检测组工作人员在工程现场检测期间应佩带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还应配戴安全帽,半通车、半施工路段还应着防撞背芯。第七条、在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中,应遵循“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试验检测结果应能代表和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全面情况。工程质量检测

9、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含标准试验)、飞行检查、验收检查。检测频率原则上不得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5%,关键项目还应增加检测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八条、在工程检测期间,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取样、检验,认真按照计量认证的要求,进行数据记录、审核,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所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可靠,发挥其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作用。第四章 工作程序第一条、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将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常规检查(含标准试验)、飞行检查、验收检查等方法进行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由市临海办组织实施。原则上

10、提前1天通知各县临海办检测计划、内容及检测方案,由各县临海办通知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要求相关人员做好各检测组的配合协调工作,包括人员、台帐及相应的质保书等,检测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到场填写检测确认单。第二条、主、辅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在路基工程检测过程中,原则是按监理单位抽检合格的段落进行检测,同时有权对已上土的路段进行挖坑检查下层路基压实度、灰剂量,确保工程质量。对于路基顶弯沉,应由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各县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测。路面工程方面:基层、底基层压实成型后的段落,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即可抽检压实度、成型情况;沥青混凝土中、下面层压实成型后的段落, 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随机抽

11、检压实度、渗水系数,上面层原则上四方共检压实度,其它渗水系数、抗滑性能、平整度由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按检测频率独立抽检。结构物方面:只要成型或到龄期的构件可直接进行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测量的抽检。原材料(含混合料)方面:取样要求“三方”在场“见证”作业,样品由取样人员在料场、加工场、成品库或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对于水泥、砂石料、钢筋原材及焊接、石灰、等常规性材料的取样,原则上经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上报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安排抽检。另外,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还根据现场情况,对存放时间过长仍继续使用的材料进行再次抽检。对于路面混合料,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根据检测频率要求随时抽检。对于钢绞线、锚具、夹

12、片、波纹管、橡胶支座、外加剂性能等外委检测材料,原则上由“四方”人员共同取样,送有交通资质、经计量检定的试验室进行委托试验,当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现场对存放时间过长、外观质量缺陷等问题的材料有异议时,将自行组织人员取样后交母体试验室进行试验。第三条、按照试验检测的场地不同,将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的工作分为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部分。1、室内工作程序(1)试验前的交接工作现场检测人员根据市临海办要求、各县临海办日报或计划及现场巡查情况进行抽检,填写原材料取样单,经监理组签字确认后,将抽检的样品带回试验室,交来样室,填写委托单。来样室检查样品的状况,符合要求后盲样编号,并及时登记台帐。(2)试验工作的

13、安排各主、辅控制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技术负责人根据抽取的样品情况,填写试验任务书,将检测任务下达给具有试验资格的人员,并进行技术交底。试验人员应该核对任务单及所送样品,明确试验的要求,并签字确认。(3)试验工作的准备 试验人员围绕所接受的检测任务,在检测前应充分熟悉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包含本室所制订的检测操作细则)和检测标准。试验人员需对样品状态、设施状态及环境进行确认,以确保其满足试验工作的需求。(4)试验工作的实施试验人员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还应做好安全防护及卫生工作。(5)记录和报告在试验时,试验人员需及时记录试验所得的数据及试验条件、试验所用的设备及试

14、验依据等信息,试验用表参照江苏省交通质监站下发的“2007年试验用表”,并完成试验原始记录的计算及结论等填写,交由来样室出具正式报告,正式报告中填写内容应完整、结论正确、技术负责人负责报告的审核和签发。正式报告交办公室盖章后方可生效。(6)样品留存试验完毕后,试验人员应对文件规定必须留样的样品交样品室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应按样品环境要求放置于专门区域,样品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楚。(7)试验资料的保存试验任务结束后,试验组整理任务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交档案室归档保存。(8)不合格报告的处理项目负责人根据不合格报告填写质量问题通知单上报南通市临海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并进行跟踪整改和安排复检工作。2

15、、现场检测、测量工作程序(1)综合检查工作程序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全面检查。市临海办原则上每月底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首先市临海办下发检查通知给各县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分两个大组平行作业,主控制中心的人员对辅控制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各标段进行检查,辅控制中心的人员对主控制中心所辖范围内的各标段进行检查。各组通常分为:路基、结构、测量、内业资料及试验室、原材料、施工现场巡查等六个小组。检查项目主要含盖所有本月施工的各个分项工程。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通报形式上报市临海办,市临海办以正式文件下发各相关参建单位,要求各县临海办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整改情况的报告、南通市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上报市临海办、市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将根据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至,具体流程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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