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doc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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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TJ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J/T228-2008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Design of Port and Waterway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08- - 发布 2008-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JTJ 228-2008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2008年X月X日人 民 交 通 出 版 社2008.北京关于发布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交水发2008XXX号修 订 说 明本规范是在水运工程

2、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主要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港口总平面布置,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供热、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排水及污水处理,供电、照明,控制和管理,港务船舶,通航建筑物,助航标志等节能设计技术内容。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自2001年实施以来,规范和指导了水运工程节能设计,对水运工程节约能源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对节约能源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不断重视,新的节能政策、法规的出台,公共行业新的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陆续颁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方法的日益成熟,原规范中的部分内容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技术层面均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节能设计

3、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搞好水运行业节能工作,从源头抓起,需要对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进行及时修订。为此,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收集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有关标准,在大量调查研究、数据收集整理,总结已有设计和营运管理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交通部交水发2007xxx号文“关于下达。”要求,对规范进行了补充、修订。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 总则:2 基本规定:3 港口总平面布置:4 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5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6 供热、通风和空气调节:7 给

4、排水及污水处理:8 供电、照明:9 控制和管理:10 港务船舶:11 通航建筑物:12 助航标志: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加说明:本规范于2007年X月X日通过部审,于2008年X月X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由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规范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便再修订时参考。目 次1 总 则12 基 本 规 定23 港口总平面布置34 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54.1 一般规定54.2 沿海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54.3 内河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95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126 供热、通风

5、和空气调节146.1 一般规定146.2 采暖与供热146.3 通风与空气调节156.4 空气调节与供热系统的冷热源156.5 监测与控制157 给排水及污水处理178 供电、照明189 控制和管理209.1 一般规定209.2 智能调度209.3 照明控制209.4 变频控制219.5 管道设计219.6 综合布线2110 港务船舶2211 通航建筑物2412 助航标志25附录A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26附录B 沿海港口典型装卸机械及其他用能设备单耗指标统计值27附录C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29附加说明301 总 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设计

6、,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协调,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港口、通航建筑物、助航标志工程的节能设计,改建工程应参照执行。1.0.3 本规范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节能设计的依据,并同时作为相关阶段评估及验收的依据。1.0.4 水运工程节能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2 基 本 规 定2.0.1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积极采用节约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2.0.2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说明书中必须单列“节能”章。“节能”章应包括项目能源消耗系统阐

7、述,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主要工艺、设备能耗量,工程项目的单位能耗指标及采取的节能措施等。2.0.3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比选中,应对能源消耗指标进行比较评估,将节约能源作为重要因素。2.0.4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并按生产、辅助生产和辅助生活用能设施分别装置计量器具。2.0.5 水运工程生产生活用能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3 港口总平面布置3.0.1 港口选址应有利于综合物流运输,使货物运输运距合理,节约综合运输成本。3.0.2 港口堆场、道路、码头、港池及航道应协调布置,

8、有利于安全生产和车船运输,降低能耗。3.0.3 港口陆域布置要求:3.0.3.1 港口陆域应按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等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功能相近的生产区建筑宜集中布置。生产及主要辅助生产建筑宜布置在前方生产区内,其他辅助生产建筑宜布置在后方辅助区内。3.0.3.2 港口陆域应结合装卸工艺流程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合理组织运输系统,使港区货流和人流流向合理,减少相互干扰和运输距离。3.0.3.3 陆域及码头竖向高程设置应在满足节能运输、陆域高程衔接、港区防洪及排水等要求的前提下,减少陆域形成土石回填料。3.0.4 港口道路布置要求:3.0.3.1 港口道路布置应结合地形条件、车辆运输要求,做到平面顺适、纵

9、横坡度合理、路面平整、排水畅通,降低能耗。3.0.3.2 港口道路应与港区铁路、管道及其他建筑物布置相协调,避免与运输繁忙的铁路平面交叉。3.0.3.3 港口道路应呈环形布置,尽头式道路应具备回车条件。3.0.3.4 港口客运站通向码头的客、货流通道宜分开设置。3.0.3.5 港口滚装码头运输的通道与非滚装码头运输的通道宜分开设置。3.0.5 港口铁路、道路与路网铁路、公路、城市道路的接轨站和接线站宜靠近港区设置。集疏运选线和线路布置应避免货物的迂回和折返运输,并应减少铁路、道路的相互干扰。3.0.6 工作船码头应合理设置,并应兼顾考虑临近工程和后续工程的利用。3.0.7 施工临时码头及其场区

10、布置宜邻近工程区,并应兼顾考虑临近工程、后续工程的利用和改造为工作船码头的可能。3.0.8 港池回旋水域布置应便于船舶靠离泊作业。3.0.9 航道宜顺流、顺浪、顺直布置,避免大角度转向。3.0.10 锚地设置应便于船舶出入航道和进港作业。4 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4.1 一般规定4.1.1 港口装卸工艺设计应加快车船周转、简化工艺流程、减少操作环节,缩短货物运输水平距离、降低提升高度,应将降低能耗作为系统设计的一项重要指标,优先选用能耗低的方案。4.1.2 港口装卸工艺设计应合理利用能源、积极采用国内外节约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应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能耗低、效率高的

11、产品。4.1.3 港口装卸工艺设计应合理确定系统装卸效率、合理配置设备能力,装卸生产各环节设备的数量、规格应相互适应。4.1.4 港口装卸机械应优先选用电力驱动设备。电力驱动机械的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设备装机功率、控制方式、供电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减少线路损耗和设备损耗。4.1.5 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的流动机械,其单位能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小功率柴油机产品质量分等(JB/T51104)的有关规定,并宜选用直接喷射燃烧室式的柴油机。4.1.6 港口装卸工艺系统集成和主要装卸机械设备采购时,应将设计能耗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4.2 沿海港口装卸工艺及装卸机械4.2.1 集装箱码头装卸船作业宜配置

12、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驳船换装可配置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或门座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参数选择、机型搭配应与码头规模、接卸船型、箱量构成以及码头作业条件相适应。 4.2.2 集装箱码头水平运输作业通道设置应合理,保证车流组织顺畅。港区范围内集装箱水平运输机械宜采用集装箱码头专用牵引车加半挂车。4.2.3 集装箱码头堆场及装卸车作业方式及机械选择应根据码头规模、集疏运方式以及场地条件、配套设施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重箱堆场应优先采用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或电动式轮胎龙门起重机,采用柴油动力轮胎龙门起重机时应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空箱堆场作业宜采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4.2.4 通用杂货码头装卸船作业

13、宜采用船机、门座式起重机或装卸桥。门座式起重机的起重量应与货件重量、合理组关相匹配,对于普通以袋装、桶装货物为主的杂货码头,装卸船作业可选用1016t门座式起重机;对于以钢铁、设备等较重货物为主的码头,可选用2540t门座式起重机;对于钢铁等运量具有一定规模且货源稳定的码头,装卸船作业也可以选用装卸桥。4.2.5 通用杂货码头水平运输机械通常情况下宜选用牵引拖挂车。当货物运输距离大于1km时可采用汽车;运输距离小于50m时,单件重量较小的少量货物倒运也可采用小吨位叉车。通用杂货码头水平运输机械运载能力应与码头装卸船设备能力相匹配。4.2.6 通用杂货码头库场堆垛、装卸车作业通常情况下宜采用叉车

14、、轮胎式起重机等流动机械,对于钢铁、设备、木材等长、重件运量具有一定规模且货源稳定的码头,也可采用龙门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等专用机械。库场机械规格、能力应与系统装卸船设备能力及水平运输设备能力相匹配,轮胎式起重机宜采用油/电双动力驱动。4.2.7 通用散杂码头装卸船通常可选用2540t门座式起重机带抓斗作业。4.2.8 通用散杂码头货物水平运输应结合装卸船作业方式采取措施,减少货物倒运的距离和次数。水平运输机械根据不同的堆场位置、运量水平可采用移动式皮带机、自卸汽车等。4.2.9 通用散杂码头库场堆垛、装卸车作业可采用单斗装载机、移动皮带机等。当散货货类单一、流向稳定、运量具有一定规模时,通用散杂码头宜按专业化码头设计。4.2.10 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装船作业宜选用移动式装船机。装船系统设计宜对装船机在换舱移机过程中引起的作业中断采取措施,减少系统空转。4.2.11 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卸船作业通常可选用桥式抓斗卸船机;当货种、船型、码头条件适合连续卸船机作业时宜采用连续卸船机;运距较短、航线固定的特定条件下煤炭运输还可考虑自卸船工艺。卸船清仓辅助作业宜选用推耙机、单斗装载机等。4.2.12 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铁路卸车作业机械根据年卸车量、车型等不同宜选用翻车机或螺旋卸车机。4.2.13 煤炭、矿石专业化码头铁路、公路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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