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7722668 上传时间:2020-07-11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3.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某某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明水水2009275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现将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十一月九日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明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就三明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局专项治

2、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省水利厅、三明市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和我局近期水利发展思路,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主要任务通过2年的集中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

3、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三)阶段性目标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透明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更加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行政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进一步有效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4、进一步得到遏制。二、职责分工根据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市水利局负责局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对地方负责建设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部署、督查指导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市水利局各科(室、站)按照职责分工,对所监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计划财务站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水利建设管理科牵头负责水利重点工程、主要江河治理和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泵

5、站建设与改造工程等工程;水利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河道清水等工程;农电外经科牵头负责农村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办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驻局监察室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分解为五个方面,23项主要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1、强化水利规划。

6、明确政府在水利规划编制中的主导地位,强化规划编制单位的公正性与公平性;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认真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牵头科室(站)

7、:计划财务站配合科室(站):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建设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驻局监察室、水土保持办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积极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重视前期工作中的土地移民问题,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央项目和申请中央补助

8、资金的地方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牵头科室(站):计划财务站配合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驻局监察室、水土保持办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对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的项目,原则上先安排进行审计,视审计情况再进行概算调整。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配合科室(站):计划财务站、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水

9、土保持办5、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监管。加强和规范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监管责任制,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督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暂缓下达市级财政资金等方式进行处罚,促进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牵头科室(站):计划财务站配合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科、农电外经科、水土保持办、驻局监察室(二)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目

10、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6、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待水利部标准文件出台后,按照水利部标准文件执行。配合市政府加强招标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在体制改革未完善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市级水利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进入有形市场进行招标投标。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推行“

11、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和“综合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配合做好将省级水利评标专家库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接,完善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配合科室(站):驻局监察室、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水土保持办7、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防范和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通投标、恶意低价中标、挂靠投标等行为,完善监督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驻局监察室配合科室(站):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水土保持办8、规范评标工作。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评标标准和方法,全程监视评标过程;进一步

12、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建立培训、考核、评价制度,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健全评标专家退出制度。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驻局监察室配合科室(站):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水土保持办9、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记录、公告,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有效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并逐步与其他部门信用档案的互通共用。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驻局监察室配合科室(站):办公室、水利工程管理站、总工科技室、农电外经科、水土保持办10、引导水利建筑市场规范

13、健康发展。推进国有水利施工企业改革,扶持引导非公有制水利施工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打击“包工头”等非法承揽业务,形成以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为主的水利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市场,鼓励有实力的水利施工企业做强做大。抓好水利行业招标代理、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中介组织的清理、整顿、规范和发展,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加强水利行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的监管;着力培育水利施工图审查和造价咨询机构,完善施工图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水利质量检测机构。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计划财务站、驻局监察室配合科室(站):办公室、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总工科技室、水土保持

14、办11、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抓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建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规范从业行为。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驻局监察室配合科室(站):办公室、总工科技室、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电外经科、水土保持办(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要求: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

15、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12、加强工程建设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牵头科室(站):局办公室配合科室(站):计划财务站、水利建设管理科、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办、总工科技室、农电外经科13、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

16、、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点环节的调查研究,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配合科室(站):总工科技室、计划财务站、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办、农电外经科14、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牵头科室(站):水利建设管理科配合科室(站):总工科技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