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救助贫困大学新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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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安区大学新生获取“助学工程”指南一、大学新生助学项目: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救助贫困大学新生。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或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 农村信用社办理,且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采取信用方式 发放,学生和家 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还款责任。广安区 2013年生源地 贷款继续与区信用联社合作。(二)、申请助学贷款的

2、条件是什么?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 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等其他 记录;三是已被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 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 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 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四是学生本人入学前的 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区内,并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五

3、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 间完成学 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六是学生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愿意作为共同借款人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承担连带偿还义务;七是同一年内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性助学贷款;八是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未还清前向经办社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九是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它条件。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 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家庭;(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4)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5)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 失,无力

4、 负担学生费用;(6)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7)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8)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 8000 元的家庭;(9)其它贫困家庭。(三)、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是多少? 1、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不超 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一般不低于 1000元,最高不超 过6000元。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 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 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 )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 限。2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

5、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执行,不上浮。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 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学生在校期和毕业后2年为宽 限期, 宽限期满,开始还本,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还清,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四)、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贷 款?1、贷款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包括: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贷款申请、受理经办社调查、审查、 审 批签订借款合同返还1 份合同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并领取高校回执函高校确认寄回高校回 执函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 贷款发放和汇款备案登记。2、贷款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申请生源地

6、信用助学贷款前,应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就读中学、高校、互联网)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 表,填写个人信息,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送就读普通高校或高中学校初评后,交当地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收集于以下 资料:一是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县级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一份, 经办社一份;(2)借款申请人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籍 证原件及复印件;(3)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的原件及复印件;(4)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 明和学校的开户行名称、 学校 账户名称及账号等;(5)借款申请人在经办社申请蜀信卡

7、(无折卡,下同)原件及复印件;(6)学生与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如户籍证等);(7)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它资料(如:父母的结婚证等)。二是在校大学生(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县级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一份, 经办社一份;(2)借款申请人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籍 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读学校对学生的鉴定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学生所在院系、学习和思想品德表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等;(4)高校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 明和学校的开户行名称、 学校 账户名称及账号等;(6)借款申请人在经办社申请蜀信卡(

8、无折卡,下同)原件及复印件;(7)学生与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如户籍证等);(8)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它资料(如:父母的结婚证等)。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齐上述资料后,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等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 的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及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员 名章,并及 时将借款申请人名 单及申请资料一并交经办社。(五)签订借款合同 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经办社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 、地点、方式由县教育局同县级联社协商确定。(六)高校确认 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附

9、件3)到高校报到注册,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 认函 回执,在 报到后2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否则不予以 发放贷款。3(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放款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回执后,登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统计台帐、报 表,并向 经办社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 书。(八)贷款发放和汇款 经办社收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后,按规定向借款人(共同借款人) 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委托经办社转账付款的授权约定,将贷 款先转入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10、)的 账户后,再从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账户汇入助学借款合同指定的高校账户,同时, 须在汇款单中注明“院系专业 学费 _元,住宿费_元”字样,以 备高校核实,不得支付现金或转入其他账户。学生入学一学期以后办理贷款或按助学借款合同的约定续贷的,除提交用款申请外,还应提供学校对学生品德、学 习成绩等表现及是否办理国家助学 贷款的鉴定意见, 发现对贷款资金的安全有不利情形的, 应采取停止发放新贷、提前收回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九)备案登记 贷款发放后,经办社应及时登录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按照规定做好统计工作。县级联 社应按照学生资助中心的要求定期送交有关 备案资料(如提供有关统计表

11、等),作为拨付贴 息和风险补偿资金的依据。(十)、贷款本息如何回收?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其计息期自借款人取得 毕业证书当年9月1日(含 1日)起,当借款学生在校就 读期间发生退学、开除、死亡、失踪等情况时,自 办理有关手续 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利息。学生毕业后贷款进入还款期, 县级资助中心按照借款合同的 约定于贷款本息到期日前与委托代理行核对借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由委托代理行计算还本付息金额。县级资助中心应提前通知借款人在个人 账户预存相 应款项。委托代理行于 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

12、收贷款到期本息,并划 转至结算 帐户,及 时出具扣收清单。(十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管理?为保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成立广安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 项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联系人:梁友明 联 系电话:2248677 13882687516。政策 查询请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高校学生资助栏目(网址是 )。 广安区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地点:北辰办事处4楼,每年 7月15 日开始办理;区信用联社受理地点:信用联社城南个贷部(城南转盘帝豪大酒店附近) 。三、救助贫困大学新生(一)、救助贫困大学新生范围 :2

13、013 年参加我区高考并正式录取的本科、 专科、高 职院校新生。(二)、救助贫困大学新生名额 :根据区委办发【2013】7 号文件,我区今年救助 贫困大学新生共 计 140 名。(三)、救助贫困大学新生金额 :本科:3000 元/生、专科:2000 元/生(四)、申请救助贫困大学新生 资金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如实填写“广安区高三家庭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5、真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的座谈材料;6、大学录取通知书。4(五)、申请救助贫困大学新生 资金必备下列条件之一

14、:1、农村和城镇低保户(验低保 证原件、收复印件);2、孤儿及残疾家庭(收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验残疾 证原件、收复印件);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验县级 及以上公立医院病历证 明原件、收复印件);4、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5、单亲家庭(验父母离婚证原件、收复印件,收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6、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家庭( 验烈士证原件、收复印件,验残疾证原件、收复印件);7、父母下岗或一人下岗(验下 岗证原件,收复印件)。(六)、救助贫困大学新生评审 程序:1、高三家庭贫困学生 5 月到就 读学校资助办领取“ 广安市高三家庭贫困学生情况登记表”和“家庭经济情

15、况 调查座谈材料表”, 认真阅读 “广安区大学新生获取“助学工程”指南”;2、学生如实填写“ 广安市高三家庭贫困学生情况登记表”并附相关佐证资料;3、学校资助办初审,并组织人员到大学新生家中进行家庭 经济情况调查座谈并填好“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座谈材料表”;4、学校将初审后资料(“ 广安市高三家庭贫困学生情况登记表”并附相关佐证资料、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座谈材料表”),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和汇总电子文档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5、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送区教育局、区政府、市教育局、市政府审批;6、市教育局将审批结果在广安日 报公示;7、区教育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 批结果通知各高中资助办 ;8、各高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 批结果通知各大学新生;(七)、受助大学新生领款程序:受助大学新生在接到高中学校通知后 6 个月内持:大学录取通知书、缴费收据、 领款人身份证到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救助资金。逾期不 领者 视为自愿放弃资助,其 资助资金进入次年救助贫困学生基金专户。附件 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2、广安市高三家庭贫困学生情况登 记表3、广安市高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调查座谈材料登记表广安区教育局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申请类型:新生/在校生5借款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户籍所在地 四川 省 广安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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