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采访与法律一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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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采访与法律 (一),2009秋,新闻采访与法律:大纲,采访的主要元素 采访的时、地、人、事 采访方法和手段 相关權利 采访权 知情权 相关法律: 隐私 其他 相关议题 新闻来源 隐性采访,新闻报道(或评论),較多引致官司,公众投诉/ 主动提供资料,职业报料人,记者采访,留意哪些法律和 道德问题?,新闻工作与法律,采访,报道(或评论),隐私,诽谤/侮辱,其他,其他(如肖像权),新闻工作与法律,时,平时/一般情況,敏感时期/紧急状态/战争,采访与法律,多国都对民眾活动和自由施加 更多制限,例如实施宵禁或戒严, 一般不可外出,记者采访亦要得到批准 2)国际法对战地记者有明文保护,采访地点与法律,

2、地,本地/外地/外国,公众地方/私人地方,特別地点,如军事基地,如机场、医院、疫区,采访与法律,法院,特別地点采访: 国內外,机密或 敏感地点,如军事基地、核子设施 、边境、出入境关卡、 机场禁区范围,采访拍摄通常要取得 批准、并有专人陪同,医院,未必容许自由采访,要谨慎,疫区,一般都有法律限制,不要乱闯,特别地点: 采访中国内地法院审案,采访法院,案件公开审理?,记者旁听?,拍摄录音?,访问?,被告?,证人?,法官/ 陪审员?,家属?,其他人?,進入法庭,采访审案,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判 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 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

3、理的 經法院同意,可以不公开审理,公开审判制度,其他的案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外, 审理一律公开进行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预先公告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旁听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 公民可以旁听 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 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 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旁听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不得发言、提问;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采访规定,新闻记者旁听 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不

4、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 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 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 责令退出法庭或者 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外国人或者外国记者旁听?,其他安排,通过电视、互联网直播、转播公开审理案件 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进行 逐步加大生效裁判文书公开的力度 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2007),采访国内法院审案,相关法规 宪法第125条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7条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134条 刑事诉讼法第11条;第152条;第16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法发1999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

5、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法发200720号)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1994),记者采访与法院怪象,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本应是非常严肃的事 却看到了不少“怪象” 一位本该穿着法官服的女审判员,竟然穿着一款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 并在庭审中打手机,通话时间长达近2分钟 书记员也身着便装 一边抽烟一边听案,记者采访与法院怪象,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审判庭上响起了悠扬的手机铃声 审判长通话时间近1分钟 被告几次抬头 看到审判长根本没有听自己的陈述 “知趣”地停下来 庭审因而出现了短暂的中断 据了解,在当 地一些县级法院,这种庭审怪象并不罕见,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 ,记者采访

6、与法院怪象,“法庭规则”暗藏“防记者”玄机 审判长已被法院停职检查 不着法袍、打电话和抽烟的另两人也被罚款处理(1月5日楚天都市报) 在法庭上拍摄照片的记者 没有得到同意就把摄影器材带入法庭 是违反规定的,采访国内法院审案,法院是否有权随意驱逐记者? 审判三鹿集团及公司主要负责人亲历记 北京朝阳法院宣判“网络暴力第一案”并举行新闻通报会(有宣判和媒体采访的图片) http:/www.chinacourt.org/zhibo/zhibo.php?zhibo_id=924,采访法院审案,近期议论较多的案件 周老虎案“择优旁听”没道理 周正龙案实行公开审理,由于法院座位有限,想旁听就必须事先申请 傅

7、达林:人们为什么如此关注“周正龙案” ,周老虎案,采访法院审案,在上海公开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旁听的大部分都是公职人员,记者及法律界人士寥寥。从资格上来看,全部旁听者当然都符合条件,只不过是公开审理的公开性打了点折扣罢了 杨佳案二审为周正龙案作出示范 ,杨佳案,審訊央視記者李敏 (2009),2009年8月4日,案件在太原開庭審理 上午8點半左右,記者來到該院辦公室,要求辦理旁聽證 但被告知旁聽證已經全部發放完畢 法制日報一名女記者質問: “我昨天在你們這裡一天,你們都說沒開始辦證。 今天一早就來了,怎麼就辦完了呢?” 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對此質問 沒有給予任何回答,轉身離開 隨後到達法院的十多家媒

8、體記者 都被告知旁聽證已經發放完畢,審訊央視記者李敏(2009),就在多記者與法院工作人員交涉時 二三十名中年婦女魚貫進入法院大廳 每人手中都拿著一張蓋有法院公章的旁聽證 記者聽見這些進入大廳的人中 有人在相互打招呼 還有人抱怨說:“在家睡個懶覺多好,明明不願意來,單位還非讓來”,審訊央視記者李敏(2009),“旁听席上明显有很多空位子,怎么说没有旁听证了呢?” 几名记者很快揭穿这名工作人员的搪塞 “领导有交待,不能进!”这名工作人员干脆说 9点钟,庭审开始,除山西当地一家报纸允许进入外,其他所有媒体均被拒之门外,云南法院签发新闻监督护照,2009年初,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聘请14名记者为特约

9、新闻观察员 颁发由院长签发的新闻监督护照 争议和担忧? 见: 新闻监督护照的豢养与驯化特质 “新闻监督护照”的实质是“画地为牢” ,采访法院审案:小结,進入法庭,采访审案,案件公开审理?,记者旁听?,拍摄录音?,法律有明文规定,但要看具体落实情況,采访法院审案:小结,采访法院审案,访问?,被告?,证人?,法官/ 陪审员?,家属?,其他人?,切记: 查核有否 法律禁止? 2) 就算沒有, 会否影响审案, 尤其是法院 的独立和公正性?,采访法院审案:小结,为什么法院审案要尽量公开? 为什么要提防采访(和报道)不影响法院审讯? (这部份稍后在新闻报道与法律的课才详细讲述),地,本地/外地/外国,采访

10、与法律,不同地方对采访活动 有不同的限制,本地和外来记者 受到不同的对待或限制,例子?,例子?,地,公众地方?,采访与法律,街道?,购物商场?,办公大楼?,私人地方,公众地方采访: 英美及香港,公众地方?,一般可自由采访, 不用出示记者证, 不用事先得到许可,但有很多例外情況,公众街道,其他公众地方? 如公园?,公众街道上采访: 英美及香港,街道上, 发生突发事故 (如交通意外、罪案等),街道上有巡遊 、游行 、示威等活动,采访活动受限制,- 应否配合? - 如何爭取更多 采访自由?,警方设立 封锁线,警方设立 示威区、 采访区,公众街道上采访: 英美及香港,采访活动受限制,与警方交涉时,要小

11、心,可能被拘捕及检控,阻差办公 拒捕 袭警 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要克制 有礼貌 但尽量爭取,公交与采访- 英美和香港,在公车上、地铁车厢內采访拍摄? 走到火车路轨上、地铁管道內拍摄? 发生意外时,不肯离开或进入封锁范围采访拍摄? 干预列车操作? 一般而言, 有法例规范这些行为 记者不遵从,可能会被检控,公众地方采访: 中国內地情況,记者身份 (记者证),但,采访和拍摄街道上一般情況,通常可自由进行,特別地点、特別日子、 特別事件?,当地和当时情況 (政府和民众)?,民众强调肖像权? 保安阻拦?,采访与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

12、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私人地方采访:英美和香港,长久以來,重视私有产权 (保护隐私权,相对较新),未得业主或住戶同意, 任何人不得擅闯私人地方 (no trespass),否则,可打官司阻止 或追究,执法人员一般要得向法院申请, 得到搜查令才可进入,例外:如情況危急,执法人员 要入內救人等,记者沒有特权,不可以采访为由,任意进入私人地方 执法人员依法进入私人地方,记者亦不能跟随,私人地方采访:英美和香港,记者进入私人地方采访,要先得到业主或住戶同意,可随时逐客,叫记者离开,记者获准入內后, 业主或住戶,可限制拍摄/活动范围,记者不遵从,亦属擅闯私

13、人地方,私人地方采访:中国內地情況,近年较重视 私有产权和隐私权,滥用私刑 不尊重法治,不尊重人权,因采访被打,引致伤亡, 时有所闻 (例子?),因擅闯私人地方采访 引发的官司 (很少見),在內地采访,人身安全 往往比守法更重要?,私有产权与法律,宪法(2004年修正)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物权法 (2007年)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

14、条款,多用于实质的侵占,可否用于追究采访时擅闯他人地方?,私有产权与法律,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未提到侵入/或擅闯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007年初: 兰成长之死 ,兰成长之死,兰成长之死牵出黑矿潜规则 记者采访不愿靠政府 记者被矿主打死续 家属望媒体别给死者泼脏水 记者煤矿采访被打死续:死者持有单位介绍信 ,新闻事件,日常新闻,特大事故 (中国內地),撞机、示威等 (外地),特別事件(如奥运),采

15、访与法律,特別新闻事件:英美和香港,奥运场馆内规定很多 大型示威活动,如反对WTO和八国峰会,采访限制可能很多 严重突发事故,如撞机等 沒有特別法律规定 按公众地方私人地方的惯常采访 但当警方和救援人员到场后,会设封锁线,可能限制记者采访,引起不满和冲突,特別新闻:內地以往做法,重大事件,如发射火箭或 政府高层突变等,特大突发事件,如唐山大地震,属高度秘密,统一发布消息,多是延迟 ,有些內容只供內参用,统一指派少数 记者采访拍摄,其他记者媒体?,特別新闻:內地近年做法,重大事件,如神七发射,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大部分政府部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现场直播,较以前主动和提高透明度,采访特大事故:中

16、国內地情況,2003年沙士一役,较认识到及时发布 信息的重要性,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 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信息发布的规定 (记者采访?),四川地震的信息 发布和记者采访?,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国务院2006年1月日发布 大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以法规范,加强管理;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見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解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突发公共事件(4类),自然灾害: 地震等 事故灾难:矿井安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 食品安全等 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等,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 和影响范围等,一般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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