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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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查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于2018年制定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10年时间将全省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

2、丽乡村的目标。近期,中共XX市委党校2019年中青一班第二调研组围绕“XX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及四市三区20多个调研点开展调研,形成此报告,以供参阅。一、基本情况(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照中央及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我市坚持以提升组织领导力为基础,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市领导包

3、干负责、推进落实,建立了“四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格局和重点任务市领导包干责任制,明确了镇(街)党政领导的“一线总指挥”责任以及人大、政协的监督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会等会议,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XX市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明确了80多项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

4、任务清单,并列入各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三是坚持联动推进。明确各市(区)政府、市委农办、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角色定位,要求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确保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二)重点任务得到落实。根据XX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方案部署,我市现正处于农村环境的基础整治期(20182020年),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前阶段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经调研,各项重点任务正扎实推进,成绩显著。1、“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情况。“三清三拆三整治”是我省及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2018年,

5、我市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的1050个行政村(自然村10907条)全面启动“三清三拆三整治”,开工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市98.5%的自然村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环境整治任务,累计完成“三清理”逾16.7万宗(处),清理杂草杂物、积存垃圾约79.8万吨和沟渠池塘溪河淤泥近110万立方米;“三拆除”逾4.8万宗(处)逾188.4万平方米;“三整治”逾3.54万宗(处)。2019年,在“三清三拆三整治”基础上,重点部署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杂草、卫生死角、各类生活垃圾和村内塘沟约7.8万处,清理各类垃圾、淤泥、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逾78.1万吨,纠正不良习惯2

6、0784宗(次)。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度、认可度不断提升。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18年以来,全市根据“五推进”“两提升”“一建立”要求,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重点内容,分阶段分步骤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其中,全市累计建成农村标准化公厕6968座;完成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1468个,设计处理能力约5.1万立方米/日,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初步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村庄保洁覆盖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分别达100%、100%和52.91%;“四好农村

7、路”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5月,已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10公里,蓬江区4条“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已完工,恩平市1条“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已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在开展设计工作。3、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情况。注重发挥示范乡村带动作用是我市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显著特点,目前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2个、示范村11个、广东名村21个;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200个、宜居村庄112个、五邑名村示范村90个。为进一步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我市以三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五邑名村示范村、生态村、文明村等示范创建成果为基础,结合村庄基础条件和资源禀赋,打造了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标杆,如蓬江区良溪村,江海区丰盛村,

8、新会区石板沙村、坑口村、南安村,台山市那洲村、白石堡村、横江村,开平市祖宅村、大塘面村,鹤山市来苏村、三富村,恩平市黎塘村、歇马村等等。目前全市已规划创建14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其中开平大沙鹤洲水乡美丽乡村、开平塘口碉楼美丽侨乡、鹤山古劳水乡赏荷访古3条精品线路已申报创建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4、村庄规划推进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浙江省的实践经验,务必要抓好村庄规划这一基础工作。为此,我市出台了XX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全市1050个行政村需全部完成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所有市(区)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经摸查,全市共有938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覆盖10160

9、条自然村。目前,各市(区)已制定2019年度村庄规划审批计划,正按年度计划有序开展村庄规划审批工作,截至2019年5月21日,三区四市已完成888条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覆盖率达94.7%。(三)资源投入得到保障。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历史包袱较重,为保证人居环境整治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级政府、各部门积极统筹资源,并坚持向农业农村优先配置。一是“人”的方面。着重发挥村“两委”和党员干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基层党员从“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观念转变,通过村支部书记带党员、村小组党员带亲戚的方式开启了“全村作战”模式。目前全市各级共发动12.4

10、万余人次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悬挂横幅、标语约10970条,派发宣传资料逾22.53万份,进村入户宣传约15.41万户(次)。一些村善用侨胞资源,积极争取华侨、乡贤等社会力量支持,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形成各方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钱”的方面。出台了XX市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县两级每年各在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拿出5%10%用于乡村振兴,并按照每个行政村1100万元的标准投入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2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地”的方面。全市共安排705亩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所增建设用地需

11、求,占省下达我市用地指标的14%。同时将拆旧复垦、“三清三拆三整治”及“三旧改造”相结合,统筹部署,将清拆出来的建设用地,通过拆旧复垦腾出建设用地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为后续的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提供土地保障,如新会大鳌镇有效结合“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打造兼具水乡文化和岭南文化特色的“大鳌旅游岛”,成为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先进典型。二、存在问题(一)组织协调工作不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由于有的部门刚刚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未能无缝衔接,存在业务不熟悉和组织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基层农办专职人员少,工作力量薄弱,与当前坚持农业农村

12、优先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威信力不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政治功能弱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由于待遇偏低等原因,有的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优、后备力量空虚,素质能力不适应工作要求。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动动力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是上层制度设计缺乏联动。在省出台了总体方案的基础上,部分业务部门仅从本部门工作出发,将任务要求大大提高、完成时间大大提前,导致基层疲于应付,难以保证工作质量,无法长远、有序推进。二是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各地各村实际情况不同,但考核标准一样,

13、没有具体的分类指导,存在“一刀切”现象。例如,“空心村”建公共厕所鲜少使用,还要管护;污水处理设施建管费用高,常住人口少的村通过传统的自然净化方式就可以解决;危房(含侨房)找不到业主或者业主不同意,拆除无法律依据,不拆除又不达标。三是村规民约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村规民约针对性不强,没有根据实际细化权利、义务、责任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四是管护长效机制未健全。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公园建管费用高,建成后疏于管理;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保洁机制真正建立起来难度很大,如专职保洁员仍未能覆盖所有自然村,部分村民未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清拆后空地多,由于缺乏后续建设资金造成“二次丢荒”。(三)农民主体作用未发挥。

14、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普遍存在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问题。不少村民认为人居环境整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事情,与已无关,观望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村民甚至以影响经济、生产生活、风水等为由,阻碍整治工作推进,如不配合拆除破旧危房、不满意公共厕所的选址等。此外,人才匮乏也制约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开展。该项工作涉及村庄规划、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危旧房改造等方面知识,涵盖“三农”各领域,而目前这项工作主要还是依靠镇村干部推进,他们通常身兼多职,而且专业性不强,常常凭经验落实有关工作。(四)资金使用效率低、缺口大。一是资金缺口大。全市仅有恩平市享受省粤东西北政策,但配套整治资金拨付时间长,每条行政村补助10

15、00万元,分10年拨付;市本级对各市(区)的补助资金分3年拨付;各市(区)对镇(街)的补助资金也均不是一次性到位,难以支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后续基础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很多村只能先保障完成清拆任务,后续的建管养则难以为继。二是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不够细致,实际操作指导不足,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支出进度与整治建设进度不同步;部分资金使用方向受专款专用的限制,使用灵活度不高,结余资金无法结合实际需要有效使用,导致“使用难、使用慢”。三是涉农资金整合筹措难度大。我市采用市补贴、镇支持、村自筹方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但由于人

16、均可支配财力偏低,村级经济底子差,且涉农资金涉及不同部门、行业,资金性质、投向、管理要求等不尽相同,整合筹措难度较大。四是任务时间紧与有效投融资模式错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PPP模式,能有效减轻财政压力并提高公共服务效益,但规范的PPP项目流程复杂,时间跨度大,导致难以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如我市第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了PPP模式建设,收效良好,但第二轮建设任务时间紧迫,各级政府拟放弃该模式,将任务分解到各镇村实施,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各自为政估计实施效果较差。(五)用地保障不充分。村庄规划存在“重视个体、忽视整体”的情况,特色及连片示范效果不突出;不同规划之间未能较好衔接,如污水管道建设与“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同步导致重复建设,没有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互促互进。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农业发展用地需求较大,未能完全得到保障。清拆后的闲置用地利用率不高,审批、建设流程繁琐,工程进度缓慢。农民违法占地、未批先建、“一户多宅”、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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