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

上传人:yuzo****123 文档编号:137576514 上传时间:2020-07-09 格式:PPT 页数:131 大小:58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_第1页
第1页 / 共131页
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_第2页
第2页 / 共131页
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_第3页
第3页 / 共131页
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_第4页
第4页 / 共131页
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_第5页
第5页 / 共1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类人员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材料(1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缪正祥 2010年5月,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建设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特点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简介,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法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规 行政法规一般知识 标准的一般知识,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根本利益,由国家认定或认可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规范的总和。它建立在一定得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一定得经济基础服务,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2、。 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程及标准等都属于法律的范畴。,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一、行政法规一般知识 法规的表现形式称之为法规的渊源。法规的渊源一般表现为两种,即法典式和分散式。 法典式是以法典的形式表现的法律规范,即以一部完整的、全面的法律,系统地表现各种法律规范。 分散式是以分散的法律、法规来表现法律法规的形式。目前,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采用后一种形式。根所处地位的不同,我国的法规一般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几个层次。,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我国的法规几个层次 (

3、一)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依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我国的法规几个层次 (二)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两种。 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如劳动法、工会法、刑法等; 一般法律大多数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同时,法律又是制定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法律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发布令予以公布,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4、和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为标准文本。,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我国的法规几个层次 (三)行政法规 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布。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为标准文本。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法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5、)等都属于行政法规。,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我国的法规几个层次 (四)地方性法规 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或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较大的市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并不得与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我国的法规几个层次 (五)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各

6、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都是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地规范性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第二章 建

7、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冲突问题的处理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上述法规的法律法律效力和法律冲突问题的处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2、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规章; 5、部门规章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6、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旧之间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7、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

8、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 8、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定。,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概念: 所谓标准是指为取得全局性的最佳效果,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活动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的重复事物和概念,以及特定程序和形式颁布的统一规定。是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标准属于法规的范畴。,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

9、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一)标准的性质 标准按照性质不同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除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如GB/T19000、GB/T24000、GB/T28000、JGJ/T77等。区别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在标准代号中都家了“/T”,“T”也是汉语“推”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作为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自愿采用,

10、可以部分采用,也可以全部采用。但是,当推荐性标准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所引用,或者作为用户提出的附加条件时,推荐性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就转化为强制性标准。,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二)标准的分类 是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工程(产品)质量、品种、规格、工艺、检验等方面所作出的技术规定。安全防护标准,如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都属于技术规范范畴。 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是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守的准则。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

11、。GB/T19000GB/T24000、GB/T28000就是分别对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所颁行的管理标准。,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三)标准的等级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三)标准的等级 国际标准 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已经列入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中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和公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标准。如国际

12、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14000标准就是一部国际标准。,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三)标准的等级 国家标准 是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定的标准。我国的国家标准一般以“GB”编号。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实施。,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三)标准的等级 行业标准 是以行业为主制定的标准。根据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事项,制定行业标准。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建设部制定和发布了多部行业标准, 如JGJ5999、 J

13、GJ462005、 JGJ8091、 JGJ8892、JGJ1302001、JGJ1622008等。,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三)标准的等级 地方标准(DB) 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部门统一计划、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的标准。根据标准化法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应当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备案。在公布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后,该项地方标准即废止。,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节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二、标准的一般知识

14、 (三)标准的等级 企业标准(Q) 是指由企业制定的各项标准。可以是技术编制,也可以是管理标准,企业标准通常只在本企业适用。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但是,企业不得制定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二节 建设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特点 一、建设工程施工有五大特点 建设产品固定性,施工周期长。 露天和高处作业多。 作业人员整体素质较差,流动性大。 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和劳动强度高。 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工艺复杂多变性。,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二节 建设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特点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

15、全生产的特点 产品的固定性导致作业环境局限性。 露天和高处作业导致作业条件恶劣性。 流动性大,作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导致管理难度性。 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导致个体劳动保护艰巨性。,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二节 建设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特点 三、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特点, 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建设行业伤亡多发性,易发性,危害性,据统计,建设施工伤亡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和机具伤害等五个方面;而3人以上的较大伤亡事故又主要为坍塌、高处坠落、中毒、起重伤害、物体打击等五种类型。因此,建设施工事故一直居高不下,在生产性行业中仅次于煤矿居第二位。伤亡事故频

16、发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健康的发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建筑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简介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以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国际条约等构成。,第二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简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老大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