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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项下项目一:关于收汇 结汇第一次收到外汇时,要向银行(以兴行为例)提供收款合同,形式发票,银行才给入账(划入待核销账户),银行一入账,国际收支平台上就会有信息,要去做国际收支登记,记下那个水单号,然后到外汇管理平台做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所需信息(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号,预收金额,预收日期(水单号上有),保存时系统会自动产生一个序列号,记下到下一步提款登记会用到,然后还要做提款登记,这个提款登记只有当日可以修改,因为隔天,提款的信息会反馈到电子口岸系统中,提款登记主要填的就是水单号,合同序列号,出口日期,提款金额,做完保存。隔天到电子口岸做预收货款收汇申请,填入银行代码(兴行 3505
2、00001401),结汇金额,划入帐号(对应的人民币对公账号)即可提交,当日银行就会有信息,当日就可以进行结汇,结汇还要通知银行,不过也要看银行给结汇不(月末,季末,银行为增加账面存款,有时不给结汇),有的银行结汇可直接报客户经理,有的要填结汇申请,根据银行不同做。正常收汇,结汇流程可以简化之:国际收支-合同登记-提款登记-结汇申请(电子口岸)-银行结汇二:关于核销1.核销单的领取,要先到电子口岸做申请,然后到外汇管理局领取,实际领的数量一般会=申请的,会根据企业的出口数量定,领完回去要到电子口岸备案,输入关区代码(厦门 3700),检查是否已备案,可以到撤销备案那查询,如有可撤销的核销单,说
3、明已经备案的了,核销单使用时要盖公章,海关代码章,否则不能用。出口大概一个月后可以拿到报关单,核销单,若已出口,在电子口岸中也可以查询到(在组合查询,按日期查询或按核销单查询),收到关单和核销单时到电子口岸交单(数据报送),核销单在一般收汇项下,报关单在出口退税项下,交单之后就可以到网上报审系统核销 核销单了,若有金额差,即可核销金额与水单金额差,必须在可核销金额(核销单上的金额,即报关金额)的 5%以内,否则外管审核通过不了,可以多单并在一起核销。核销单出单 180 天内必须核销,超期的就比较难办了。核销结束,可在国税网查询(出口退税)是否信息有反馈到税务局,这样下次做收齐就不麻烦了,有时候
4、核销系统已经核销了,国税那未必有信息,这样在做单证收齐时,就无法审核通过了。也可在预审完后,在退税系统-向导-预审疑点中查询。三:关于退税出口前要向国税申请出口退税,新企业出口第一单还必须写说明(有的专管员会帮忙写),当月出口就得报销售额(若当月无出口,也要做零申报),第一单可以在第 3 个月内报,新企业或年销售额在 200 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在出口第 13 个月一次性退税,平常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抵一部分,具体税点多少要看行业和商品,剩余要缴税的部分就做到进项税额转出。刚开始做,单证还没收齐时,先做 BH,B 指报关单,H 指核销单,等待单证都收齐时再做收齐,收齐明细及关单,核销单,发票都交到
5、退税管理员那,报送到国税前,必须是报关单已经交单,核销单也核销通过的,否则单证信息不会反馈到国税系统,当然也存在说,该做工作都已做,而国税那边依然没收到信息的,那样的话又只能延期下月收齐了。但是报关单收齐期限是 90 天,核销单收齐期限是 180 天。退税流程:1.输入用户名(sa),不用密码,系统设置,修改执行日期2.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增加,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单证没收齐录入 BH)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修改-序号录入 3 位数,如 0001,单证收齐标志-BH(单证收齐)3. 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4.免抵退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考到 U
6、 盘,到国税预审,5.预审反馈后,撤销已申报数据(明细申报)-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考到 U 盘,6.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录入(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填写)7.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8.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录入增加-保存9. 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10.申报数据处理-生成汇总表11. 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12.打印报表 :申报数据处理 a.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b.汇总表附表c.汇总表d.前期单证收齐明细表(单证收齐时)上面 4 类报表需要用 A4 压感纸打印13.递交报表:(15 号前,国税 2 楼退税科)a.增值税申报表主表,表二 ,b.发票认证通过通知书,认证相符书,进项抵扣明细表,c.出口说明书,离岸价表,d. (上述 a.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 b.汇总表附表 c.汇总表d.前期单证收齐明细表)e.拷贝了明细数据 汇总数据的 U 盘f.文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