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课件说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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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案例导入: 张、王和徐三人按照40%、30%、30%的比例共出资100万元成立雷迪公司,一年以后,徐某因一笔业务与张、王不和,自己在外又设立公司独自经营。张、王该怎么做呢?,小知识:公司制度的由来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公司是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经济组织,二、公司的分类 1、无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两合公司:无限股东和有限股东组成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4、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五十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2、(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3、除外。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三、公司组织结构,股东权利,1、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5、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6、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

5、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6、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孙某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实际上处于停业状态,因2009年未去年检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10年10月,李某、孙某和郭某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三人商议,郭某担任总经理和董事,李某担任监事会主席和董事,孙某担任董事长。他们的安排是否可以?,股东会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

7、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

8、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

9、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1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

10、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

11、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国有独资公司,特征:股东国家,六、其他,某同学家里经营着一家族企业,该同学毕业后,父亲让他去西部某省份去拓展市场,他该成立一家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 王某被委派至一家亏损严重的企业当总经理,怎么才能让这家企业起死回生呢? 作为一家公司的股东,却在自己出国的时候被另外股东“黑”了一把,他能怎么

12、做?,1、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揭开公司面纱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撤销权 公司股东

13、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是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下属分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由董事长签字方能生效。”2001年4月,该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未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擅自以总公司的名义,任命李某为有色金属总公司下设的分公司经理。该分公司系2000年4月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 2001年8月 4日,李

14、某持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工商银行审查同意后,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12万元,期限6个月。由于该分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到2002年2月贷款到期时,该分公司只能偿还2万元,尚欠 10万元并利息 14040元。市工商银行找到该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下属分公司的贷款债务。总公司以其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的任免应由董事会决定,而李某的任命不符合章程规定为由,拒绝了工商银行的请求。工商银行遂以该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问: 公司章程是否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为什么?,陈兴良与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著作权侵权纠纷 原告陈兴良( htt

15、p:/www.d-未经许可而发布了他的文章,由此引起,陈兴良与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自己的网站上http:/www.d-)使用原告的三部作品。读者付费后就成为被告网站的会员,可以在该网站上阅读并下载网上作品。被告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40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8000元。,被告辩称:被告基本属于公益型的事业单位。为适应信息时代广大公众的需求,被告在网上建立了“中国数字图书馆”。图书馆的性质,就是收集各种图书供人阅览参考。一方面能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另一

16、方面又能发挥数字图书馆的作用,使图书馆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请法院根据“中国数字图书馆”目前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国情,对本案纠纷作出裁判。,原告提交了四份证据:1、三部作品的版权页复印件;2、公证书及读书卡;3、读书卡收据;4、发票。,被告提交了四份证据:1文化部关于申请成立“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函;2关于在“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前冠以“中国”字头的请示;3关于在数图公司前冠以“中国”字头的批示;4国家计委关于审批数图工程的通知。,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概念和特征 1、概念 2、特征: 募股集资和财务经营状况均公开; 只规定股东人数下限 全部股份等额 典型资合公司,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制定公司章程并经股东会通过,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设立审批,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向社会公开募股,申请设立登记,五、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 1、上市公司 2、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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