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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的区别 党 委:“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简称。是党的一级组织。 党工委:一级党组织的专职或派出机构。只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 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3、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生产、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领导街道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
2、自章程开展工作。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居委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8、负责街道人大及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完成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纪 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是党委领导下的独立的组织。纪工委:纪委工作部门,是纪委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组织,是代表派出它的纪委行使职权。 职责是: 1、负责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 工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2、协助党工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教育。 3、受理对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纪、败坏党风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4、检查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并按照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5、负责辖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完成上级纪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纪工委的
4、工作体制和具体工作职责: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在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纪委、监察局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本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并且指导基层站所在本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行政村、社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受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和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的双重领导。基层站所纪检组织受所在党组织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组织的领导,接受所在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指导。 (一)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本镇(街道)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镇(街
5、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廉政勤政等情况。 3协助党委(党工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检查、处理本镇(街道)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本镇(街道)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 6协助党委(党工委)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基层站所纪检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评议、考核工作,参与对基层站所党风廉
6、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属地考评。 7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8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同级党委(党工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的主要权限: 1对同级党委(党工委)委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有权向同级党委(党工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2对同级党委(党工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有立案检查权;按照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权限,有权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如果对同级党委(党工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有权请求上一级纪委予以复查。 3有权对本镇(街道)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调查和考核并向党委(党工委)报告。对同级党委(党
7、工委)管理的干部的提拔、任免、评选先进等事项有权提出意见。 4有权对本镇(街道)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国家法律、党纪政纪和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 5有权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有权就本镇(街道)范围内的党纪党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向所属党组织发出通报。 6根据办案的需要,有权查阅、复制本镇(街道)有关单位与案件有关的账册、凭据和其他资料;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人员出具证明。 (三)镇(街道)监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及权限按照区纪委的规定执行。 (四)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纪检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 2协
8、助所在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所在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3对所在党组织党员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 4接受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的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保障党员的权利。 5协调指导和参与对本单位的政务、企(事)务或本村村务、财务及重要资产和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等的监督。 6协助和参与上级纪检组织对本单位或本村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收集本单位或本村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化解矛盾,解决苗头性问题。 7承办所在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9、 (五)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纪检组织的主要权限: 1有权对本村、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国家法律、党纪政纪和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参与本级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决策。 3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有知情权。 4对本村、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有权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六)社区纪检组织和未设纪检组织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配备党支部(党总支)专职纪检委员、纪检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和主要权限参照行政村纪检组织。 纪工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严格执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10、提高工作水平。 1建立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委员会或纪检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各委员或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要定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金融、财经、法律等相关知识。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每年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3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规范文书制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书档案以及群众信访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4建立报告制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每年要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5健全保障制度。各镇(街道)和各基层站所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基层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经费保障,做到有纪检组织牌子、有专门办公场所、有配套硬件设施、有必要的工作经费。 6规范工作程序。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纪委有关规定,规范完善纪检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情况反映、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严格按工作程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