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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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促进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单位(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承诺,向社会和从业人员公开,并以业主单位、中标单位为主体,定期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三条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主要内容:(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公路

2、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二)从业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设置独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背科学赶抢工期现象;(五)建立健全 “平安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辨识和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风险辨识、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及时制定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六)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投入,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七)依法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等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八)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九)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

4、管理部门监督和检查;(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第四条 从业单位每年年初应当将经负责人签名认可的安全生产承诺书,通过信息网络、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和从业人员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从业单位所属部门、岗位应当逐级做出安全生产承诺。第五条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应当于每年12月底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六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七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执行情况开展随机抽查,督促从业单位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调动广大从业人员主动参与、监督

5、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第八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学习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样式)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严格落实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向社会及从业人员承诺如下:一、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6、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组织修订。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安全管理职权。三、告知从业人员,其所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四、严格承包单位(总承包和分包)资质审查,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加强对承包单位(总承包和分包)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协调各方有序开展工作。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

7、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督促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准确掌握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七、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排查项目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八、监督落实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监督落实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九、定期向各级、各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8、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情况。十、自觉接受各级、各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监督和检查。十一、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条件资金投入,对因未督促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十二、指导建立高处、吊装、挖掘、爆破、临时用电等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十三、依法组织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十四、严格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至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十六、开展“平安工地”、“安全生产标准

9、化”建设,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管控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上述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总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并于每年12月底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及职工对我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勘测设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样式

10、)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向社会及从业人员承诺如下: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二、以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采取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明查与暗访、回访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一线操作人员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11、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料交接单制度”和“现场作业上报制度”;严禁在未取得其他综合服务设施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勘察现场作业;在勘察作业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勘察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交接底签字确认手续,从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每天作业前,现场管理人员要检查勘察设备的安全性,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转;勘察作业前,单位应针对现场特点及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状况,制订应急预案,预案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四、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

12、事故;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五、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六、主动配合各级、各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七、主动配合各级、各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开展监管工作。上述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欢迎社会公众及职工对我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样式)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发生,向社会及从业人员承诺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认真落实。二、加强单位专班建设和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度和工程管理需要,组建精

14、干高效的单位管理专班,明确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加强对监理对象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监督指导。三、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指导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建立单位技术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实施审核审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严格实施。五、建立单位设备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项目各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六、建立单位安全检查制度,监督指导项目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规定。七、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安全费用规范使用,确保项目安全投入。八、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九、加强安全绩效考核,如管理不力的,及时进行专项整顿和人员调整。十、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生事故,立即向各级、各方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查问责。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上述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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