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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EC法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 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矩阵法、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风险概率评价法(PRA)、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树分析(ETA)、事故树分析(FTA)、头脑风暴法等。LEC法是一种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可采取计算每一项已辨识出的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其风险值D由三个主要因素L、E、C的指标值的乘积表示,即D=LEC。 三种主要因素的评价方法为: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
2、,因此人为的将发生事故可能极小的分数定为0.1,必然要发生事故的分数可定为10,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情况定为若干中间值,如下表: E暴露于危险环境中频繁程度。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发生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下表: C事故产生的后果。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所以规定分数值在1100之间。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类规定为1,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的可能性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在1100之间,如下表: D风险值。DLEC,确定D值后关键是如何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而这个界限值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在不同时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确定持续改进的措施。如下表: LEC法虽然比较科学,但却难以确定各种因素的准确数据。确定各种因素的数据时,需要建立在经验判断的基础上。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对同一工作过程,不同的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