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7029152 上传时间:2020-07-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案例研究 【摘要】 *ST新都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因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暂停上市,引起了业内外关注。本文梳理了*ST新都的相关背景,有关审计理论,并对导致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解读,最终得出了有关启示与建议。 【关键词】*ST新都;内控审计;否定意见 2015年4月30日,*ST新都(000033.SZ)公布了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该报告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ST新都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因连续两年“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暂停上市,公司内部也出具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自我评价报告。*ST新

2、都的内部控制到底出现了什么样的缺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何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本文将进行分析。 一、*ST新都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相关背景 *ST新都成立于1990年3月8日,于1994年1月3日,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深圳酒店业唯一的上市公司。 2010年1月2012年4月,*ST新都实控人私自向多名债权人高息借款,无力偿还随后面临所涉7宗重大诉讼事项涉案金额近4.6亿元。受此影响,*ST新都遭深圳证监局顶格罚款60万。2014年6月24日,*ST新都公告称,公司23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就叶国权与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聚全借款(违规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

3、决李聚全向叶国权偿还借款1500万元并支付利息。11月12日,*ST新都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领到证监会8张罚单落定。改公告显示,*ST新都存在未依法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关联担保事项,为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的违法事实,涉案金额高达近4.6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光耀集团郭耀名被罚30万元。 2015年4月29日,*ST新都公布了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指出该公司的重大缺陷: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其中已对外披露的已经法院初次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合计48,455.33万元;已经法院受理但尚未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

4、合计2,754.39万元。除上述已披露的违规担保诉讼外,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担保情况等。该等重大对外担保,新都酒店未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制度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财务报告未予及时披露、内部监督无效,上述缺陷表明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而*ST新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则认为2014年度所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是由于以前年度存在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为在本年度消除造成的。 二、内部控制相关理论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与执行的政策及程序。内部控制五要素为:控制环境、风险

5、评估过程、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三、*ST新都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的合理性及理由 (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与“授权”相关。内部控制中的授权控制是对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是控制活动的一部分。而*ST新都有关人员在未经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情况下(即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至少48,455.33万元。这属于越权,违反了“授权”原则。而控制活动是内部控制五要素之一,未实施好控制活动就是造成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之一,也构

6、成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财务报告未予及时披露 财务报告未及时披露,表明信息与沟通没有做好。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企业有关层级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而*ST新都存在未依法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关联担保事项,为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的违法事实,因上述信息披露违规所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达七宗,涉案金额高达近4.6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光耀集团郭耀名被罚30万元。案件显示:财务报告未及时披露,导致公司内部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公司外部,即信息与沟通没有做好,造成了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监

7、督无效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而*ST新都相关人员没有对内部控制实施有效地监督,导致某些人员在未经公司及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提供借款担保,涉及本金及利息48,455.33万元(已经法院判决);而且没有及时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关联担保事项、重大诉讼事项等,涉案金额高达近4.6亿元,并对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罚款。内部监督属于内部控制的要素之一,以上事件造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所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ST新都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上述三个缺陷中涉及了内部控制五

8、要素中的三个要素,构成了重大缺陷的条件。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ST新都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是合理的。 四、启示与建议 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及*ST新都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不断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已建立的部分内部控制不再适用,*ST新都应该不断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的执行力,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参考文献: 1周在霞,耿明,杨鑫著.内部控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12 2朱萍慧.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基于内部控制审计J.交通财会,2014(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管理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