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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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篇一:东郭中心卫生院 XX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 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 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 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 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 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 部署整治 “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 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领导,制定了东郭中心 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同时与各科 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 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 围。通过利用广播印制、 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 大力宣传执 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 超室、妇 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室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 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 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 厚氛围。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 B 超机

3、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 术及其他违法行为。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 B 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 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 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 B 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 B 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 份证。 B 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 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 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 、产 妇住院信息登记簿 、孕妇 B 超登记

4、簿、医学需要人工终 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 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 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 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 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 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 B 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 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 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 坚持凭证引产、 凭证取环制度。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5、,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 科和 B 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 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 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 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尤其是加大打击 “两 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 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 对于违法事件, 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 事责任。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 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 作为经常

6、性工作常抓不懈。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计生、 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 动取得实效。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 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 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 社会的稳定团结。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二 0 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篇二: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篇一:东郭中心卫生院 XX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

7、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 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 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 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 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 部署整治 “两非” 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 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东郭中心 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同时与各科 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 和计划

8、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 围。通过利用广播印制、 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 大力宣传执 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 b 超室、妇 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室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 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 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 围。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 b 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 术及其他违法行为。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

9、强对 b 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 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 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 b 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 b 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 份证。 b 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 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 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 、产 妇住院信息登记簿 、孕妇 b 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 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 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 b 超时,必须有 2 名医务人员在场, 实行

10、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 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 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 b 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 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 科和 b 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 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

11、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 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尤其是加大打击 “两 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 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 对于违法事件, 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 事责任。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 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 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 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计生、药监 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

12、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 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 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 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 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 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二 0 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篇二: 彬县县医院打击”两非“汇报材料 彬县县医院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工作汇报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亲临我院检查、指 导工作。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彬县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 神,紧紧围绕治理

13、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今年 1 至 11 月门诊人流 301 例、住院正常产 2640 例。一、成立领导小组,印发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 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历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知及彬县计划生育领导 小组文件、彬县计划生育局、彬县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我 院成立了以院长焦庭文任组长,副院长李皓帆、牛奉海任副 组长的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医务科,医务科主任曹继宽任办公室主任,各科主任、护士 长为成员。负责全院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和医学实 名出生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印发了彬县县医院关于禁止非 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

14、止妊娠的规 定等文件,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管理。1、妇产科门诊、病房、 b 超室等地设置“禁止选择性别 的人工终止妊娠” 标志。制作科室简介, 公布医务人员姓名、 职称,公开操作程序,以便监督。2、超声诊断设专人管理(由功能科主任专管) , b 超室 操作遵循相关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3、患者必须持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证明信方可在妇产 科进行二胎刮宫、引产等终止妊娠手术,操作时需2 名以上医护人员参与,术后据实记录手术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名。4、对孕妇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检查人员要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定的规定,对非医学

15、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拒绝,不得 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信息。否则,视同非法鉴定胎 儿性别行为。5、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和利用超声诊断仪的 操作人员,对孕产妇进行医学检查,必须在手术前查验、登 记孕产妇的身份和相应的医学证明,并填写孕妇超声诊断 仪和染色体检测登记表 ,对被检查者的基本情况、检查时 间、检查范围等详细记载, 定期将手术和检查情况汇总上报。6、新生儿在我院死亡的, 主管医师及时出具死亡证明。7、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管理。人工流产:在施行人工流产手术前,孕妇必须持县计 生局出具的“同意人工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免费五联 单。药物流产:在施行药物流产前,孕妇必须持县计生局

16、出具的“同意人工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免费五联单, 且必须在医师指导和监护下方可施行药物流产手术。引产手术:施行引产手术前,孕妇必须出具县计生行 政部门证明。禁止对怀孕 28 周以上的妇女施行引产手术。凡需取出宫内节育器或终止妊娠的育龄妇女,必须提 供县计生局出具同意手术的证明;凡施行输卵(精)管吻合术的,必须查验由市计生委出具 的同意恢复生育手术介绍信。8、建立终止妊娠、 b 超检查档案,实行报告制度。10、规范药品管理,规范终止妊娠药品临床应用。根据 陕西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 的设备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和卫生部 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认真组织职工学习,领会精神并 认真执行。药械科对终止妊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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